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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夏日狂欢活动即将开始,半年度最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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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09: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袁达清 于 2017-7-13 09:22 编辑
说当中有一个很大的题材,那就是现实题材。现实题材好写,是因为我们都生活在现实中,耳闻目睹,耳熟能详。现实题材不好写,是因为熟视无睹,不易看穿,要写出思想性不容易。

当然,我们不都是写作大家,此次同题只需要通过表现现实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生活趣味乃至家长里短,从中透射出人性真情,揭露虚伪丑恶,即为佳品。

既然写同题,题目要有一定的要求,即题目自拟,但其中要有一个“今”字,比如《今生今世》、《今年大不同》、《今夏的流云》、《去冬今春》、《今天我值班》等等,以当今为时间基准,当然也可立足现实,插叙历史或者畅叙未来,比如《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主题和内容要求遵纪守法,格调正派,立意积极,文学性强,入情入理,雅俗共赏。字数以2500字至5000字为宜。参赛作品篇数不限,可多次投稿。

活动时间:6.16(周五)——7.11(周二)

参与方式:普通会员、评论员、版主(版主同题作品纳入普通计酬周期评选,普通作品还是一月一评)

题目形式:【同题小说】+XXXXXX,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作品,并且在活动期间禁止在其他网络平台发表,支持转发、分享。

此次同题评出奖项及奖励为:

1、同题作品和普通作品平行计酬,同题作品的计酬数不占用普通作品的名额,也就是会员一个计酬周期可以获得1+N的计酬数。1为普通作品计酬,N为同题作品,可以获得多次计酬。

2、设立最佳作品奖,活动期间,获得“评分”最高的文章额外奖励现金100元。

3、设立最佳评论奖,活动期间,获得“打赏”最多的评论额外奖励现金80元。

注:活动期间,我们将会暂时扩大各位会员的评分额度,供大家给更多优秀作品进行评分,各位会员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文章和点评的评分数,并且在活动结束后自己做好统计。同时,参加同题活动的会员不得给自己文章进行评分,不得给别人文章评负分,觉得不好可以不给分。

各大版块版主参与小说同题活动时,评分翻倍,你们在给别人文章评分时需要附带一段评论,以示区别,否则不做翻倍处理,普通会员不得附带评论,避免给统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期待大家的精彩!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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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4:06 | 只看该作者
吴琼 发表于 2017-7-14 14:04
活动是不是结束了?有结果没呢?

同题活动结束了,夏日活动刚开始。同题作品的计酬都在日常计酬公告里面了。
65#
发表于 2017-7-14 14:04 | 只看该作者
活动是不是结束了?有结果没呢?
64#
发表于 2017-7-11 17:14 | 只看该作者
袁达清 发表于 2017-7-11 16:54
你看下论坛首页,大大的横幅!!!

欧!就是那个展示熊孩子的活动啊!
63#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16:54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7-11 15:22
连续三天四十度,已经很热了,活动内容在哪里,请超版明示。

你看下论坛首页,大大的横幅!!!
62#
发表于 2017-7-11 15:22 | 只看该作者
袁达清 发表于 2017-7-11 14:15
预热就是已经把活动内容发出来了,然后让你们有所准备。。。

连续三天四十度,已经很热了,活动内容在哪里,请超版明示。
61#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14: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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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14:15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7-11 13:21
夏日狂欢预热?透露点消息啊!

预热就是已经把活动内容发出来了,然后让你们有所准备。。。
59#
发表于 2017-7-11 13:21 | 只看该作者
夏日狂欢预热?透露点消息啊!
58#
发表于 2017-7-5 21:44 | 只看该作者
好事,支持了!
57#
 楼主| 发表于 2017-6-29 17:03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6-29 00:58
不是不得,而是不宜。

56#
发表于 2017-6-29 00:58 | 只看该作者
江南铁鹰 发表于 2017-6-27 22:41
同题将字数限制太死不妥,何况本规定是“字数以2500字至5000字为宜”“为宜”不是“不得”,希望各位版主认 ...

不是不得,而是不宜。
55#
 楼主| 发表于 2017-6-28 08:41 | 只看该作者
江南铁鹰 发表于 2017-6-27 22:41
同题将字数限制太死不妥,何况本规定是“字数以2500字至5000字为宜”“为宜”不是“不得”,希望各位版主认 ...

铁鹰同志说的深入我心呀!!!
54#
发表于 2017-6-27 22:41 | 只看该作者
同题将字数限制太死不妥,何况本规定是“字数以2500字至5000字为宜”“为宜”不是“不得”,希望各位版主认真领会精神。
53#
发表于 2017-6-26 22: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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