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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同题小说】今夜你会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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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夜你会不会来
文/潭边老桑
  
  接到李庆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城郊一处小河边钓鱼。这条河其实就是县河,县河穿过城区那一段,当然也能钓,城里爱好者大多也在那钓,但那里水体污染严重,两岸市声又颇喧闹,于我而言,那里并无钓鱼的真正乐趣。所以,我宁愿多跑些路,来到县河上游这处清静之地。当然,我还是个小说写作爱好者,很多小说的灵感,就是在钓鱼的过程中闪现的。
  
  李庆说,他正在我家楼下,这让我吃了一惊。这些年我们虽有联系,但多半是他打电话给我,问我城里这帮老同学过得怎样,而对于自己,他总是三缄其口,到底在做什么,生活过得好不好,我不得而知。
  
  我跟李庆说稍等一等我很快就到,然后收拾好渔具,骑上摩托车,返城。骑行在幽静的县河堤和黄昏时分的太阳中,我不由得追忆起了与李庆相关的某些往事。
  
  说起来,我和李庆是从初中时候才认识的,他喜欢打篮球,我也喜欢打篮球。他喜欢漂亮女生,我也喜欢漂亮女生。只是,他敢于追女生并和女生约会而我不敢。这倒不是说因为他高大威猛英俊潇洒我身材矮小相貌平平,而是我天生就是这样一种性格,腼腆、内向,用李庆的话讲,就是“有点娘们”。尽管如此,我还是颇得女生们喜欢的,比如我们班的戴芝华就喜欢我。戴芝华是班花,人称“一枝花”,喜欢写诗看小说,而我是语文科代表,也喜欢写诗看小说,作文还经常当作范本被老师朗读。她虽然很少同我说话,但至少能从那微笑的眼神里看出对我的一种敬佩与尊重。当然,她是文娱委员,平时对别的男生也很热情,不过我还是能感受到那热情的不同,况且我也是喜欢她的,于是我想她也应该是喜欢我的。
  
  “她曾经喜欢过你!”李庆后来将戴芝华追到手后,这样跟我说,“我问她跟我之前还爱过谁,她说她其实挺喜欢你的。”
  
  当时我肯定羞得脸红红的,就像刘备听到曹操煮酒论英雄时提到自己一样,惊慌不已。我看到李庆哈哈大笑着拍了我肩膀一下,说:“真是好兄弟,没和哥争,够意思阿!以后,哥一定给你物色一位更般配的。”
  
  现在想起来,幸好我当初没有捅破“窗户纸”主动向戴芝华表白爱慕之情,要不然从此以后我在她和李庆面前会有多么难堪或尴尬。我默默地埋葬了我的初恋(叫暗恋也行),眼睁睁看着戴芝华扑入了李庆的怀抱。我还记得她和李庆相识,是从那一场班际篮球赛开始的。那天刚好是我们班和李庆班篮球决赛,戴芝华本来是作为我们班的啦啦队员为我们加油助威的,或者说那天她本来是去看我打球的。但或许是我太紧张,或者是李庆在场上太霸道太出色,反正我在和他对位时完全处于下风,而戴芝华也从为我鼓掌转向了为李庆鼓掌甚至欢呼。我输掉了那场决赛同时也输掉了我的爱情。我将疲惫的双手撑在膝盖上,头低向球场,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一群女生在向李庆他们欢呼雀跃,而李庆径直走到了戴芝华的面前,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戴芝华则激动地盯着李庆宽阔厚实的胸膛看了几眼,然后情不自禁地用手指轻轻捏了一把李庆那紧致的胸肌,惹得旁边的女生发出一阵尖叫。我觉得用一个词来形容当时的场面再恰当不过了,那就是“倒戈”。
  
  回到小区,发现李庆正倚靠着一棵万年青树,抽着烟,淡蓝色的烟雾萦绕在满脸的络腮胡须和一头卷发上,他的浓眉大眼还是那么张扬、迷人、亲切,只不过几年不见,整个人儿多了一份神秘罢了。
  
  我远远地和李庆打着招呼,在车棚停好摩托车,向他走过来,张开我的双臂。是的,我给了他一个拥抱。我常常觉得,同学之情是这世界上最美好最纯洁最值得珍惜的感情之一。李庆当然没有拒绝,但却显得很平静,我甚至感觉不到他身体的温度。当然,我也没觉得奇怪,这家伙以前就是这样,有颗大心脏,做什么事都是这么酷酷的,他喜欢做老大,我也愿意像桑丘一样做他的跟班。他征服戴芝华后不久,我们就到了同一个班,当然,这事发生在高中一年级时候,那时候开始分班,我和戴芝华不约而同都选择了文科班。李庆本来不喜欢文科,他更喜欢研究力学和物质内部化学结构,他曾经将家里的一台收音机拆卸进行改装,为了收到更多的电台,他甚至加装过一根铜丝天线一直牵到窗外,直到后来雷电将收音机烧得焦糊。但是,因为喜欢戴芝华,他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说服老师进了我们班,这样,我们便成了同班同学。李庆的个人能力还是很突出的,很快,他就在选举中成为了我们的班长,当然,我和戴芝华的手举得最高。
  
  我提着渔具,带李庆上楼。进屋后,李庆突然问我小玲怎么不在家。小玲是我老婆,也是我和李庆的高中同学,在县日报社上班。我说她去省里参加一个什么新闻工作研讨会去了。
  
  “小玲其实挺可爱的。”这时李庆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我看到他嘴角动了一下,露出一丝捉摸不透的笑容。我忽然觉得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屋子里挺不自在的,便跟李庆说,我还是打电话把城里老同学邀过来,一起到外边去吃饭吧,正好天也黑下来快到饭点了呢。李庆立刻制止了我,说不要惊动了大家,然后将鱼篓拿过来,说,这个比馆子里好多了新鲜多了。他借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抖了抖鱼篓,打了个惊叹:“哇,今天渔获不小呀,刀鳅鱼、叼子鱼、黄骨鱼,麻姑嫩仔鱼,呵呵!就吃这个吧,很多年没吃了,在外地是吃不到这些家乡独有的鱼儿的!”
  
  他的兴奋让我觉得意外,同时也很开心,看来李庆一点也不拘谨,或者说并不生份,就像从前一样。小玲不在家,我一个人吃饭挺简单的,基本上一个菜就够了。我说那好,你看会电视我去做饭。
  
  我把米下了锅,鱼煎了,炒了个鸡蛋,再炒了盘花生米,酒还有,昨天刚买的一件啤酒。我边用起子开着瓶盖边招呼李庆过来喝酒。李庆正斜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撑着脑袋,似睡非睡着,看起来很专注,好像没听到我的话。我走过去,中央九台正播放着类似纪录片的画面,大约是关于非洲风光与部落文明,人们穿着奇怪的服饰,在广袤的草原上跳着野蛮的舞蹈,又似乎在举行某种仪式,一条河流汹涌澎湃地从不远处穿过,白色的浪花像蒲公英般飘飞。
  
  “今晚有NBA常规赛重播呢,詹姆斯对皮尔斯。”我说。平时除了央五,我几乎不看别的台。“要不要先休息会,累了吧?”
  
  “不用。”李庆从沙发上起身,冲我笑笑,“喝酒去喝酒去!”
  
  我们坐到餐桌前。李庆尝了一口叼子鱼,赞不绝口,随后把整条鱼连身子带骨头都放进了嘴里,咔嚓咔嚓咀嚼着,那样子看起来像头非洲大鳄鱼仰着巨嘴吞食着猎物。
  
  “要是小玲在,我也许会收敛点。”李庆喉咙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说道,“今天真饿了。”
  
  我举起酒杯和李庆碰了一下,干了。老实说,李庆能这么放松,像在自己家一样,这令我很欣慰,说明我们还是兄弟。但李庆总提起小玲,这令我心中有些不安。
  
  当初,小玲是喜欢过李庆,女生都喜欢美男子,正如男生都喜欢美女,这我知道。小玲长得并不算好,和戴芝华差远了。我和小玲在中学时候并不怎么说话,也没擦出什么火花。可是在我大学毕业到广州混了两年归来后,有一次去李庆的钢材店里玩,意外碰上了小玲。小玲和戴芝华她们几位昔日的女同学在一起打牌,那天好像是李庆的生日。李庆后来在饭局上给我们做了介绍,准确地说是为我和小玲牵线搭桥。之前我并没关注小玲,但李庆却跟我说小玲在报社做采编呢,说我不是喜欢写字的么,正好一美对儿,非常般配。那时候李庆已经在城里做钢材生意几年了,一副老板的派头,说话挺有份量的。“都是同学和朋友,知根知底,哥不会看错的!”李庆说。我在外头漂泊了两年,一事无成,回来只想过稳定的生活,于是,我和小玲借此便开始有了交往,直至走到一起。这么说,我应该要感谢李庆。但真要说起来,我心情又颇复杂,因为我后来了解到,小玲是倒追过李庆的,尽管她知道李庆与戴芝华的关系,可她还是愿意飞蛾扑火。“他竟然把我给甩了,倒手就卖给了你!”小玲有一次为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我争吵,一气之下如是说。
  
  “我听说过你和小玲的事。”我说。尽管我说得风轻云淡,但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多年不见,兄弟重逢,提这事干嘛。
  
  “我和小玲之间真的没什么事。”李庆正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刀鳅鱼,瞅了瞅我,忽然愣了一下,端起酒杯,摇了摇头,“你别信他们的话,那时候我爱的是戴芝华。我一直把小玲当妹妹看待,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些年我身边可从不缺女人。”
  
  “你在外面过得还好吧?”我换了个话题,用筷子把花生米一颗一颗夹进嘴里咀嚼着,不知道这场谈话该如何进行下去。几杯酒下肚,李庆在我眼前似乎模糊了起来,我觉得我其实并不了解眼前这个男人。
  
  “哥不是不想跟你谈我自己,哥只是觉得自己……”李庆说着掏出一根烟,正欲点燃,忽然抬眼瞟了瞟我,甩给我,再掏出一根,“咔嚓”点燃,狠吸一口,将火机从桌面弹向我,随后吐出一串悠长的烟雾。我对香烟并无兴趣,不过这次我夹了起来,放在鼻子边闻着,我的确很想知道这洁白的纸里面包裹着的褐黄色的草叶燃烧起来会是什么味道。
  
  一开始我的生意做得还不错,李庆开始了他的讲述,钢材很紧俏,我的货几乎供不应求,但同时我拿货也更不容易了。那时候我的供货方刘先生对我说让我自己想办法,他不能再给我货了,他有很多关系户要照顾。我只好去找那个女科长,我知道老刘就是从她那里进的货。我从汉西跑到青山,在八大家一排老旧的红色厂房里找到了女科长。几个中年女人在办公桌前忙着各自的事,屋里散发着一股咖啡的香味。她正边喝着咖啡边低头看着一本什么书,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我随口叫了声艾科长,直到她抬起头,皱着眉问了我一句“什么事?”我才从语气眼神里确定就是她。她盯着我看的时候眼里放着异样的光,好一会才脸色微红地低下头去。我说我是老刘的朋友。她没吭声,把书本合了起来,拿一只红黑相间的铅笔在手指间旋转,她的手臂丰腴,手指圆润。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说实话,我很少求人,你知道的。以前在县城时候,都是亲戚朋友看着我的面子熟人熟事主动帮我。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确实有点冷场。这时我忽然看到了桌子上那本书,那不就是《伤心咖啡馆之歌》么?以前戴芝华看这本小说时我扫过一眼。我灵机一动,讪笑着说,“艾科长你和艾米莉娅原来是一家人啊!”艾科长先是吃了一惊,随后看着我微微笑了起来,“你也看过这本书?”“嗯,艾米莉娅小姐和李蒙表哥的故事嘛!”我说,心里想,真是瞎猫碰着死老鼠了。这个时候,我发现艾科长对我亲切了许多,我没想到她还没等我开口就给我批了一张条,让我去财务办手续。
  
  “嗯嗯!”我点点头,举起酒杯向李庆示意,“走一个!”
  
  李庆“滋”地一声将酒吞进喉咙,搛起一条麻姑嫩仔塞进嘴里,继续讲述:为了表示感谢,我决定请艾科长吃一顿饭,地点我都踩好了,就在她们厂附近华联商场裙楼,名字叫绿茵阁咖啡屋。第一次约她吃饭她能同意这让我既意外又惊喜。那天晚上我事先买了一束洁白的百合花,当她出现在商场门前时我立即献给了她,祝她家庭美满生活幸福,她愉快地接受了。点完餐便开始喝咖啡,聊天,当然先从文学聊起。我是个半瓶子,但看起来只有文学才是我们共同的话题,我多少还记得麦卡勒斯那个中篇的情节,于是我们再次聊到了艾米丽娅、李蒙和马文。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天她说我外表像马文而内心像李蒙。我不太接受这种说法,但没说出来。我说出来的都是一些赞美的话,她高大肥胖的身板让我说成了“模特般的身材”,她的每个观点让我说成了“精妙“或者”睿智“,”如同艾米丽娅小姐般能力出众“,我的夸赞引得她哈哈大笑。临走的时候我塞了一个红包到她包里,她推搡承让了几下,最后我快步跑到马路边拦了一辆的士走了。我知道这是一种行贿,但我觉得当时只能这么做,她帮了我,我赚了钱,然后给她一些回扣,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没想到这事后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是的,她爱上我了,虽然我并不爱她。每次她给我批完条我都会约她吃饭并给她回扣。然后她便谈起了她的家庭。“其实我并不幸福。”她说。她丈夫是一个像李蒙那样身体有点残疾的男人,准确地说是说当过兵,负过伤,在一次行动中腿残并失去了男人特有的功能,转业到钢厂后安排在工会,工作很轻松。当然,他们有个儿子,小学快毕业了,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把儿子抚养成人,将来去美国留学,“我要从现在开始为儿子攒一笔钱!”她说。她骨架大,身材高,是个精力充沛的女人,一看就缺少爱的滋润和男人的抚慰。她把我的奉承和巴结当成了爱情。我不知道这是她的错觉还是我的错误。我们在业务上的合作非常顺利,在感情交往上似乎也非常愉快。有一天为庆祝她的生日,我们在一起喝了一些酒。那次我们不在绿茵阁咖啡屋,我们在八大家附近一家人气很高的小酒楼,那地方整体环境高雅,气氛好,颇有些异国情调,地点当然是她选的,离厂区很远。她喝得太多了,劝都劝不住,看起来她是想把自己灌醉。她说了很多话,对我倒了很多苦水,“你不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过来的!他就是个活死人。”她一会笑一会哭。后来我本想送她回去,可她身子太沉了,这时服务小姐说,楼上就有客房,可以到钟点房休息一会的,我想也是,便扶着她去开了房。我给她用毛巾擦脸上的污秽,找服务生要来醋和温开水,喂她喝,然后把她的高根鞋脱了,将她挪到床中间。等她安静下来,我说我要走了的时候,她一把抱住了我,“不要走!”她说,她的声音颤抖,眼里带着无限柔情……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你……和她那样的时候,想到过戴芝华么?”我呡了一口酒,忽然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我觉得自己这么说话有点无聊。
  
  “我刚开始和她做的时候,的确把她想象成了戴芝华,后来……次数多了,戴芝华的模样也就模糊了。”我斜睨着李庆,李庆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仿佛在讲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别人的故事。
  
  我至今都对李庆与戴芝华的分手想不通。那年,李庆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离开了县城,离开了我们,离开了戴芝华。我记得戴芝华还跑到我们家,问我知不知道李庆去哪了,然后抱着小玲失声痛哭。“李庆在信里让芝华别等他了。”有一天我们谈起这件事时小玲说。一年后有人给戴芝华介绍了一个男人,在县一人民医院上班,是个拿手术刀的外科医生,条件当然好,结婚那天我们在县城的老同学都去了,她和那男人还笑盈盈地为我们敬过酒。可是,令我们震惊的是,一个多月后,戴芝华和那男人离婚了。“他说我不是处女!说我刮过宫,那么明显的痕迹……说我故意装纯情少女,拿鸽子血骗他……”戴芝华哭着对小玲说。“唉,这丫头也是,怎么能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呢?”小玲后来对我说。就在戴芝华离婚后不久,李庆有一天突然回到了县城。他来到我家时,也不讲在外边干什么,而是直截了当地问戴芝华和男医生的事,然后便悄然告辞。第二天,我们便知道了男医生被打的消息,小玲单位的新闻记者去采访过,男医生当时躺在手术台上,身上多处骨折,绑满了石膏夹板。“晚上和女友去看电影,穿过东湖长堤那片水杉树林时,突然有人从身后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我还没看清是谁,那人就跑得无影无踪……”县报上,男医生是这样描述的。
  
  “女人,就这么回事,都不是那几个零件?!”李庆又干了一杯啤酒,从嘴唇里嘘出一串长气,“哥尝过的女人不少,当然,有些味道确实不错。”
  
  李庆摇着头笑了笑,继续讲述:我根本就没想过和艾科长结婚。当然,艾科长也没想过和我结婚。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艾米丽娅和李蒙表哥一样,某种意义上就是互相利用抱团取暖。当然,不管怎么说,我们之间真正愉快过。但是后来,钢材产量过剩,价格下跌严重,利润已经非常微薄。她每次见到我,像个怨妇一样喋喋不休,说她们厂要精减分流大批人员,要她们做好再就业的思想准备,说有一批人已经开始利用闲置的厂房养猪自救了。而我也因为在汉西建材市场的货卖不出去,整日里坐在店子里无所事事,郁闷之极。我们的业务联系和感情交往像非洲草原的季节河一样,露出了干涸而荒凉的河床,她不再来找我,而我也不再去找她。这时,我的手机忽然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信息,说她可以给我提供一些驱除烦恼与郁闷的慰藉,价格可以面谈!我在某个商务旅店旁的包子铺里见到了她,长得还可以,价钱谈得也顺利,然后我们便进了旅店,达成了一桩颇为愉快的交易。后来经她的引荐,我又认识了一些女子,她们热情周到的服务就像你写的小说一样,技法娴熟,风格独到,意味深长,让你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快感。当然,这不是我内心真正想要的,我想要的是拥有自己的公司,能够像国王或者酋长一样统治他的臣民,而我的牌友苏先生为我提供了实现这一梦想的可能。按照苏先生的说法,他早年曾在铜都大治跟人开过矿场,“如今,钢材价格下挫,铜材价格上扬,兄弟如有兴趣,你出资金,我出技术,一起去大治挖铜矿石吧!”这事我当然拿不准,很有些犹豫。但苏先生对采矿之事说得头头是道,看起来经验相当丰富,好像那些石头不是石头而是黄澄澄的金子。况且,他还说,在大治官场上层他有亲戚,罩得住。我想,搏一搏吧,说不定一夜暴富呢。于是,我转让了店子,半信半疑跟着他去了。弄些二手设备,招些农民工,很快便干了起来。刚开始还挺顺,确实像捡金子一样。可是,夏天的一场暴雨,山体松动,矿井塌方,在井里头干活的矿工被埋在了下面,虽然救了出来,可仍有两位重伤。赔光钱是小事,坐牢才是大事。没自由啊!关在里面的一年多,我时常想起和那些女人们一起快活的时刻,想起和艾科长喝咖啡胡扯小说的自在时光,想起戴芝华的温柔如水多情浪漫,想起和你们在球场上的激情与欢乐……
  
  此刻,听着李庆滔滔不绝的讲述,我忽然发现这小子绝对有成为一个小说家的天赋,尤其是他那些经历,不亚于一座写作资源丰饶的矿山。撇开三观而言,这或许是我这个偏安一隅生活寡淡的小男人身上最为缺失的东西。我一时对眼前这个男人有些羡慕嫉妒起来。桌上兀立着十几个空洞的啤酒瓶,在灯下泛着苍凉而幽寂的光泽。此刻,也许安慰他的最好方式,除了喝酒,还是喝酒。我弯腰去拿啤酒,但地上已空。
  
  “要不,你等会,我去楼下便利店再拿一打。”我有些抱愧。
  
  “喝好了。再喝就醉了。”李庆冲我摆摆手,摸出一根烟扔给我,“今天来,主要是想和你这个老朋友告个别。”
  
  我愣了愣,说:“回来屁股都没坐热,又要到哪去?”
  
  李庆吐出一口浓烟,蓝色的烟圈轻轻飘荡,“赞比西。”
  
  “赞比西?”我说,有点不可思议,“怎么会想到去那么遥远的地方?”
  
  李庆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带我去看看戴芝华吧,明天我就要走了。”
  
  唉,那就这样吧,我想。
  
  戴芝华住在城南,县河对面南环路汽车南站附近,离我的住所说远不远,步行得二十多分钟,要不是喝多了,开个摩托只需五分钟。“干脆打的吧。”我说。这话绝非矫情,但李庆很快拒绝了,“请允许我用脚步最后丈量丈量这片熟悉而亲切的土地吧!”李庆说。他的声音很平静,但还是能听出一种抒情的味道。
  
  县城的夜晚灯火辉煌。“白天不觉得,夜晚这么美!”李庆一路走一路发表着感慨,“变化可真大。”
  
  “是啊,戴芝华住的小区,你离开县城之前,还是一片棉花地,现在,全变成了商住楼和写字楼。”我说。
  
  “县河南岸,以前我和戴芝华常来这里听蛙鸣看萤火,河边的柳林和草丛间,曾留下我们多少青春的足迹和荷尔蒙的芳香!”李庆看着远处苍茫的夜色,像个诗人般咏叹起来。
  
  是啊,那时候他们多亲密,多甜蜜,青春之歌与爱情之火不可遏止地激越飞扬。终于,高二下学期开学不久,同学们发现她的肚子像发酵的馒头一样,一天一天鼓起来,大起来,往日美丽飘逸的裙子,扎在她的腰间,渐渐笨拙无比,形成一条极不和谐的曲线,严重影响着她行路时优美的身姿。有一天,女生物老师在课堂上发现她三番五次地干呕上厕所,顿时脸色大变,于黑板上写下“自习”两个凝重的大字后,拉上她便往行政楼走去。后来我们才明白,那一天,戴芝华其实是用她那稚嫩而鲜活的身躯,从示范角度为我们验证了生物学理论的正确性和必然性。当然,随之而来的是戴芝华和李庆被学校双双劝退。
  
  “看,她就住这。”我指指前边一排别墅群,对李庆说,“离婚后,戴芝华通过网恋,嫁给了现在的老公,金属回收公司的老板谭先生,一个回收破铜烂铁的生意人。谭先生脾气温和,性格出奇地好,对戴芝华颇为体贴。结婚后,多次邀请这些老同学来他家里玩,我们在他家吃过很多次饭,谭先生确实很大方、大度。不过,当初和戴芝华结婚时,他离异不久,有一个八岁的小男孩。”
  
  绿漆皮的铁栅栏里,乳白色的路灯将小区映照得清幽而恬静,草皮上有人在遛狗,香樟树下有人在健身,谁家门前的泳池里,有人在缓缓地仰泳,像一条海豚,轻柔地舒展着身姿,蓝色的水面,波光荡漾。李庆侧着头默默地逡巡着小区,神情显得平静而迷离。
  
  “噢,那就是她家。”我冲李庆说道,“她家门前有个小水池,里面养着一些五颜六色的金鱼。”
  
  李庆倚着铁栅栏站住,朝着我说的那个水池看过去,黑色的水流从假山上跌落进水池,发出溪水般幽长的声音。
  
  “我给她打个电话,我们进去喝喝茶聊聊天。”我说,掏出手机,“去她家就像去我家!谭先生是个真正的朋友。”
  
  “不,”李庆制止了我,“兄弟,这次来,我只是想看看她,而不想见她。”
  
  李庆说完吸了一口烟,将一头长长的卷发靠在栅栏间,默默地凝望着那栋有着红色琉璃尖顶、黛色爬山虎覆盖着的白色墙体的三层洋楼。
  
  就在这时,三楼阳台出现了一个人,蓝色的旗袍,白色的披巾,双手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眺望着远方。而她的远方,就是我们的身后,就是县河。
  
  眺望了一回,她将眼光收回,落在铁栅栏上。良久,我看到李庆忽然颤抖了一下,迅疾扔掉手中烟头,将身子转过来,双手抓着头发,低下头,背脊倚靠着栅栏,缓缓地滑缩到地面,如一堵轰然坍塌的墙。
  
  我轻轻叫了声“兄弟!”,然后过去扶他,“喝醉了吧?”
  
  缓了一会,李庆站起来,说道:“头晕……我们……回去罢!”
  
  事已至此,十分微妙,我只能尽量配合他,当好他的跟班。
  
  我们匆匆离开小区,谁也没发声,默然前行。
  
  “李庆!”身后传来女人急促奔跑的脚步声。
  
  李庆站住。
  
  我回过头去,戴芝华离我们大概十步远站住,高高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今夜,你终于来了!可来了为什么不进来……不进屋坐会呢?”
  
  “对不起,我只是……我只是想远远地看看你,没想到却惊到了你……”李庆定定地望着前面的夜色,头也不回地说道。
  
  “你知道……这些年,我无时不刻不在思念着你,每个晚上我都在想,今夜你会不会来?可你却像从地球上蒸发了一样……”
  
  “对不起……”
  
  “这些年你到底去哪了?在干些什么?”
  
  “……”
  
  “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世俗的女人,我无法像小说中的女人们那样为了纯洁的爱情而殉葬……当你寄来那封信时,我哭了又哭,但还是把自己嫁了出去,我等不了一生一世……”
  
  “你没有错,错的是我。”
  
  “进屋坐坐好吗?明天请你们老同学一起吃饭好么?”
  
  “不了……其实,今天看到你这么幸福,我很欣慰……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明天就走?去哪?”
  
  “赞比西。”
  
  “中非的赞比西?”
  
  “……”
  
  “为什么?”
  
  “因为那里有着巨大的铜矿,而我一直有一个梦想,成为一名酋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你……回吧,外边天冷,当心着凉!”
  
  李庆说完,看了看呆立在一边的我,大踏步走进茫茫夜色。

  
  

评分

26

查看全部评分

143#
发表于 2018-6-4 09:47 | 只看该作者
厉害,这应该是中篇吧!非常棒的小说,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乃是人的通病。
142#
发表于 2017-9-9 09:0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老师的手法,祝福老师!

点评

谢谢艾老师鼓励,亲切问好!也祝您开心!  发表于 2017-9-10 11:22
141#
 楼主| 发表于 2017-7-6 23:09 | 只看该作者
重庆霜儿 发表于 2017-7-6 16:10
厉害了,桑桑同学,沉稳老道,大家风范,必须给赞啊!

我写的还差得远,我清楚。

神仙姐姐,有空发原创首发小说来太虚。你出版了那么多纸质书,怕什么呢。

来吧。

向姐姐学习。
140#
发表于 2017-7-6 16:10 | 只看该作者
厉害了,桑桑同学,沉稳老道,大家风范,必须给赞啊!
139#
发表于 2017-6-28 19:40 | 只看该作者
灯芯草 发表于 2017-6-28 18:14
说了免费撒,只要能听到你们摆的龙门阵就值了撒。

龙门阵可以买票,也是商机。
138#
发表于 2017-6-28 18:40 | 只看该作者
灯芯草 发表于 2017-6-28 16:31
我要是开茶馆的就好了,你们都来,上好的茶伺候着,外带一碟盐水花生,一碟五香豆,一碟回卤干,一罐五香茶 ...

你把那什么豆什么茶叶蛋都给我好了,聊天的事交给他们
古人云饱暖思淫欲,吃饱穿暖才是王道,饿着肚子谁有情趣谈那劳什子小说。
137#
发表于 2017-6-28 18:14 | 只看该作者

说了免费撒,只要能听到你们摆的龙门阵就值了撒。
136#
发表于 2017-6-28 17:23 | 只看该作者
灯芯草 发表于 2017-6-28 16:31
我要是开茶馆的就好了,你们都来,上好的茶伺候着,外带一碟盐水花生,一碟五香豆,一碟回卤干,一罐五香茶 ...

我会经常赊账的。
135#
发表于 2017-6-28 16:56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17-6-28 16:18
你看你,又准备把孩子们往沟带。
“情怀”二字用得不妥呀。
不是情怀,是闲情,主要是有时间写。你要有 ...

情怀即胸怀,几乎就是理想的意思。
把写出传世之作作为理想,看看贾平凹怎么说:不朽的作品虽然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是在被写出来之前,它就已经在那里了,既不彰显也不泯灭。但是任凭作家的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等等,并不一定能感动它,即使熬到四十多岁,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头脑成熟,笔下流畅,还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的生活,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未必能有美文出来,因为天命如此。
天命如此,懂吗?我考虑还是不写了,去“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的生活”,这期间万一天命归我一部传世之作,再写不迟:lol:lol
134#
发表于 2017-6-28 16:31 | 只看该作者
我要是开茶馆的就好了,你们都来,上好的茶伺候着,外带一碟盐水花生,一碟五香豆,一碟回卤干,一罐五香茶叶蛋,全部免费,你们只管聊着。
133#
发表于 2017-6-28 16:1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6-28 15:40
这话听着舒服。
补充一句,大作家能写出传世之作,是因为他们把写作当做情怀。而我们充其量只是爱好而已 ...

你看你,又准备把孩子们往沟带。
“情怀”二字用得不妥呀。
不是情怀,是闲情,主要是有时间写。你要有时间写,也能成大作家。你每天除去正常工作生活,还剩下多少时间看书写字?哪有时间。
132#
发表于 2017-6-28 15:40 | 只看该作者
随玉 发表于 2017-6-28 15:27
看来玉兄我尽出了歪主意,罢罢罢,我以后埋头干活吧,免得都被我带沟里。
以随玉的小家子气拙见,文章 ...

这话听着舒服。
补充一句,大作家能写出传世之作,是因为他们把写作当做情怀。而我们充其量只是爱好而已。
131#
发表于 2017-6-28 15:27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6-28 15:12
故事普通,这无异议,但手法和文意绝不普通。
爱情题材,我们不说那句俗话。这篇我读来很受用,我认为这 ...

看来玉兄我尽出了歪主意,罢罢罢,我以后埋头干活吧,免得都被我带沟里。
以随玉的小家子气拙见,文章不一定都要讲大道理,毕竟看小说的大多数人不是来听道理的,人家也不一定比作者懂的少,这东西讲究思想性没错,娱乐性也必不可少。拿一堆冰凉的文字堆砌出来的大道理,只有专家学者会看, 一般读者想必会读得累,读得累的小说,为什么要读?生活已经是这么难了。大作家们之所以不用情就可以写出传世之作,那是他们有生活有素材,脑海中有一个平民没有的世界,或者说,他们把一般人知道但无法言明的道理讲了出来,令人震憾或者引发共鸣。能追随他们的脚步自然是好的,能达到他们的成就,那就更好了,但恕我直言,这样的人才有限。
我是个没有大志的人,能活得有情有义,就算成功了。吃饱了撑的时候再讲两个故事,就更美满了。
130#
发表于 2017-6-28 15:22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6-28 15:14
对,你要是像他们那么大负担,哪会有后来这么好的小说?
他们太文人了。

应该不好。不过,啥都尝试呗,爱情是永恒的题材,写好了爱,其他题材就自带光环了,我这么认为,爱情是触发写作的钥匙。
129#
发表于 2017-6-28 15:14 | 只看该作者
素离歌 发表于 2017-6-28 13:54
你们这话题深刻,一看就不敢写小说了。写小说嘛,别有那么大的负担。

对,你要是像他们那么大负担,哪会有后来这么好的小说?
他们太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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