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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云南丽江王家庄基督教堂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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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丽江王家庄基督教堂调查报告

马升红 王治辉



       一、调查概况
   
       调查对象:王家庄基督教堂(原丽江地区医院中医科建筑)
           调 查 人:马升红 王治辉
       时    间:2008年8月16日
       地    点:古城王家庄和康宅
       参考资料:《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志》、《丽江地区民族志》
       走访人士:王家庄居民和康、下八河居民木仁
   
       二、调查背景
   
       丽江古城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早期形成了茶马古道重镇,形成了汉藏文汇交汇地,多元文化交汇地,蕴藏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其中,宗教文化也在丽江古城得到了繁荣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把我省建成民族文化大省的要求,丽江在文化体制改革中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走出了探索之路,丽江也列入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中的试点之一。丽江具有悠久的历史,丽江由于地处滇川、藏交汇处,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的必经之路。在历史上为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促进我国的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里,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文化相交辉映,创造出了灿烂的民族文化,丽江的民族文化正在春风雨露中茁壮成长。

       三、调查内容
   
       在古城里,丽江市人民医院古城分院旁(原丽江地区人民医院中医科)有着一座曾经在这里做过传教的基督教堂。
   
       1909年,外国人到丽江传教,1921年以后,相继有德国籍郭祖寿、德永乐、俞助华、英国籍安永静、杰西、高丽屯等传教士在丽江传教,他们均属“五旬节会”联合体成员,安永静、杰西夫妇在大研古城王家庄修教堂一座,也是丽江范围内唯一的一座基督教堂。并在大研镇五一街、新义街、石鼓、巨甸、大具开办了5所基督传教场所福音堂进行传教。
     
       王家庄教堂始建于1923年,1921年安永静、杰西夫妇到丽江后,从纳西人和明勋手中买下土地,由安永静设计,按欧洲风格修建。教堂为砖木结构建筑,高15米,分二层,顶部盖瓦,呈长方形部局,四个角落分别立有四个砖柱,为丽江最早的砖柱。在教堂院落中有一个钟楼,钟楼悬挂一口钟,该钟是英国直接运到此地。钟直径2米,高2米,钟声响起,方圆几里都能听其声音。如今教堂大门和钟楼不复存在。1935年,传教师士在新义街开办1所教会小学,有孩童40余人入学。传教士平时用赠送小礼物糖果等小礼品招来人们学习圣经、加入教会。星期天,在教堂做礼拜、念圣经。逢圣诞节和其他节日做一些基督教的庆祝活动。三月、七月骡马交流会期间,搭帐蓬宣讲教义、动员人们入教。至1950年,大研镇居民入教的累计有50多人,以宣明德(宣科之父)为代表。

       1949年7月1日丽江解放前后离开了丽江,1957年以后,教会停止活动。王家庄教堂没有人传教和居住,至1989年全县共有信教群众1000多人,信教人员则通过家庭聚会的形式活动。

       1950年3月丽江县整编工作会议在王家庄教堂召开,此后县里的会议经常在这里召开,也在这里做过短期的办公场所,随后14军42师35团部队卫生队转地方后,便在该教堂常驻,作为医疗所,后来在教堂的基础上扩建了地区专区医院,教堂被设为医院的中医科。

        四、历史意义
     
        丽江古城,经过千年的历史变迁,其风貌仍保存完整,“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形式的纳西民居庭院古朴雅致、建筑风格独特、古城以其珍贵的文物价值、深厚的文化底蕴荣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在这里汇集了多种风格的建筑,构成了古城多元文化丰富内涵。

       丽江的木氏土司对外开放,兼收并蓄的政策,促进了古城文化的繁荣,纳西民族的原始东巴教与古城外来宗教均实行开放、兼容,使各种宗教在丽江古城内和平共处,丽江古城成为多种宗教并存的历史文化遗存,呈现出各种宗教建筑并存。

       藏传佛教有:玉峰寺、指云寺、普济寺、文峰寺、福国寺(五凤楼)
       汉传佛教有:普贤寺、白沙大宝积宫、大佛寺。
       道教有:玄天阁、文昌宫、大定阁、玉皇阁
       伊斯兰教(回教)有:清真寺
       本地民族宗教有:三朵阁
       近代以来,又增加了王家庄基督教堂,是丽江古城多元文化的一个重要见证。

       五、调查结论
   
       丽江从历史上对各种宗教“兼收并蓄,互不排斥”的方针,成为多种宗教集散区,更是多元文化集散区,王家庄基督教堂是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并在丽江能和平共处,发展的重要见证之一。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5#
发表于 2008-9-15 14:04 | 只看该作者
但愿楼主多做这样的调查!
4#
发表于 2008-9-10 11:1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问好老乡,期待你带来更多有关企业文化创新的好文
3#
 楼主| 发表于 2008-9-4 15:55 | 只看该作者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2#
发表于 2008-9-4 14:07 | 只看该作者
先欢迎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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