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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抄袭方式 全新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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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杂文 话题


抄袭方式 全新改版


  最近,河北某市作协主席郑铁亮同志不太走运,刚上市的新书《草叶上晶莹的露珠》一露头,兜头就挨了一闷棍。这一棍够劲道,打得一地鸡毛,足可以把郑同志打回农民去,懵灯了,在舆论的强烈反应之下,郑铁亮同志没有声称这是误会,没有强调自己是原创。至今没见主席同志出来声明或反击。

  这是什么方法?俗语谓之“缩头龟”。忍不住莞尔,想起郭敬明,又想起一句西谚,简直是老混子把小混子笑倒了。

  关于抄袭,是一回事。关于明目张胆地抄袭,又是另一回事。导致郑铁亮同志光腚丢人的是因为后一回事。这个举证尚不完全,有待详证。据本人观察分析,抄袭应该有四种常见例证:A.掐头去尾,独立成文(智商20);B.摘取片段,打乱顺序重新组合成文(智商40);C.两篇合一,多篇合成(智商30);D.全文照抄(智商10)。就是这样一种诡秘逻辑,奸佞行径,老同志竟然输给了小同志。

  郭敬明笑了。郑铁亮同志距离作家协会主席应有的水准存在的差距显然不仅仅是业务和智商。《草叶上晶莹的露珠》是一散文集,书中共49篇文章,47篇涉嫌抄袭。经记者不完全核实,已确认至少29篇文章有抄袭嫌疑。涉嫌作品从《新解林黛玉》、《像少女一样读一读张小娴》、《文学女人》……到《像鸟儿一样歌唱》、《像青草一样生长》,羞死个人。小郭同志还知道掐头去尾,独立成文,郑铁亮同志作为前辈老师傅居然连这道工序都省了,抄袭方式:直接收编,全文照抄。包括原作的错别字。

  抄袭,并不是什么可耻之事,至少现在已经不是。原因很简单,文学界诸多涉嫌抄袭的作家大家都知道,有兴趣自己狗狗一下,一目了然,不用在此罗列。另一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全国各地许多著名大学的一些校长、教授、博士、研究员,因抄袭(论文)被新语丝点名批评或[立此存照]的日甚一日。然而,官照做,学照讲,毫发无损。最多只是艰难地过一段或长或短灰头土脸的尴尬日子。

  抄袭,意味着名利收益,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影响,这个社会影响,当然除了可以在转化为自我满足的心理态状之外,还能带来名誉和经济收益。坦率地说,河北某市作协主席郑铁亮同志的抄袭方式、人品质量与小郭同志的名利和抄袭方式相比,只在其上不在其下,其影响堪比任何一本畅销书上市前的重金属宣传。本人没有贬低这两位优秀抄袭工作者人格及技术革命的意思,只是要估算一下其付出代价、有形成本与以后获得的不对称现实收益,是否值得。

  从逻辑自恰角度,相信郑铁亮同志在公众面前(有可能后续还要面临一系列法庭调查)就像小郭同志当初一样不能自圆其说。前辈毕竟多喝了几年汽水,小郭同志只是抄袭了一两个作家,已经成为笑柄。冯其庸、张小娴、董懿娜、李银河、李敬泽、谢有顺、林白、黎巴嫩 努尔埃曼、林清玄、杨匡汉、杨匡满、林语堂这些中外、地上和地下的牛人会让主席同志在法律条款下汗颜到瘫软。他们能够完成这个证明。无论最终是否认定《草叶上晶莹的露珠》散文集中的49篇文章是否全部为抄袭,关于对郑铁亮同志案的29篇抄袭主张仍然是独自成说的。一个证据不支持全部抄袭指证,只说明部分抄袭论证成立,需要重新论证,但不会自动等于其他抄袭指证不成立。阴暗地设想一下,如果郑主席有私家别墅,有款有车,这次大概连底裤、袜子都得当掉。

  这样一个公案,是一目了然的。郑铁亮同志没有时间了。主席不是初学乍练的文学爱好者,不是小孩子,如果是,上帝都会原谅。无须讳言的是,或多或少,每一个初涉文字的写字人都不能保证任何一个中国字是自己发明的,脱离娘胎便会作文章,写作中都会学习、借鉴、引用,比如说一些固定的数据、古诗词、历史事实、自然规律、地理位置等等,都需要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但目标一定是要形成自己的个性与风格。

  而后一回事中公众关注郑铁亮同志的关键,是《草叶上晶莹的露珠》一书是否全部涉嫌抄袭。是否违法,从来就不是争论点。进一步明确说,49篇散文是否无一郑铁亮同志自己原创,既是关键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关注点。东窗事发后,以作家协会主席的智力,郑铁亮同志尽量缩小身体,目的是为了减小影响和修复已被锁定的目标(这有郑同志自己大量文字为证)。看清楚了这个目的,就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夸张地在网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抄袭文章无数,自学成才、无师自通者众多,本人本没时间趟这一回混水。平时忙忙碌碌,虚度年华。如果继续研究,也许会宣布另外一些可疑举证有效,并发表相关“抄袭”的看法和论证。鉴于《草叶上晶莹的露珠》抄袭带来的社会影响和所支持举证的公义性,一些智力水平显然高于郑铁亮同志的人足以引以为耻,引以为戒。使另一些懂得这个秘诀且曾经受伤也让文学大跌眼睛的文坛新秀手心冒汗之后,逐渐远离这种勾当。

  文贼本无种。文章无才无技,无才有技,有才无技或有才有技,都不寒碜。寒碜的是以此为生。你不能想象,一个中国人的脑袋会长出西方财团总裁一模一样的智商,创造出世界一流的理念,特别想看看那么复杂难懂的世界级理念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中国脑袋生出来的,如果有机会,很想看看他们是如何从理论家“摇身一变又成了科学家”的。没搞清楚实际问题前,只能心里感叹可谓神汉。

  忍不住再次莞尔。想起一事。武汉政协一老领导(也是老作家),曾数次与本人在一本杂志上碰面,名字都熟悉。不想一日无意中查到龙源期刊网某杂志上一篇目很熟悉(类似题材我写过),好奇之下打开,几年前本人一篇陆续发表在《西藏文学》等四家杂志社(另被选刊转载一次)的一部中篇纪实小说,原汤原水,跟郑铁亮同志此次一样,标点符号都一字不差,六万多字,全文照抄,连本人虚构的人名、地名也不例外。几年后居然又发表在另外一家杂志社头题,作者却成了这位尊敬的政协领导。

  交涉。自然是断不了赔礼道歉,奉还稿费。电话中,老领导还一口官腔,本人不客气地告诉他不要这样跟本人说话。索要样本作为证据,保留对其诉诸法律的权力。老实了,再次诚恳道歉,寄来复印件留存,至今证据还在本人手中,只是没有再追究之必要。

  看来,作协主席和政协领导都非圣人,但是不管水平高低,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作文必须踏实。每一个写字人都应该有点骨气,自觉与抄袭绝缘。如果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后果很麻烦。

  好了。昏昏小偷,不在本文话下。

  建议国家出版总署应该批准创刊一本全面改版的新杂志。杂志就叫《抄公月刊》。说起来一个正经写字人点灯熬油拖着一张灰脸,都有些精神不正常,一些人实在是处境堪怜,国家照顾的,什么正经事不干,公家的房子住着,工资领着,若再不好好地过日子写东西,怎能对得起那张薄面皮。无奈总是有万般不甘寂寞的抄袭者,以这种奇特而怪异的方式长久地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

  建议《抄公月刊》杂志社由郑铁亮同志亲自出任第一届社长兼总编辑。其与那位政协同志何其相似,就不多说了,相信以作协主席的智商不难领悟。最后要说的是,关于抄袭之疯,朋友们一直以来就流传着另一种说法,这个说法是,纵览文坛,台前幕后,作协主席及其政协领导其实并没有疯,只不过是在装疯卖傻。 若是把持不住,手心痒痒,心头长草,履新这一职务正好事得其所,建议郑铁亮同志将抄袭方式全新改版的同时,也建议被抄袭者今后自己酌情将国家标准——每稿定价20~—60元/千字提高至300元~1000元/千字不等。全文无论字数多少,凡证据确凿,抄袭定价均由如数奉还原稿费之外,追加提高至十倍。

  这样一来,有关抄袭与反抄袭,一正一反,一脉相承,名声与经济收益同样一目了然。写字人,轰轰烈烈也罢,庸庸碌碌也罢,要名利,先孰视之,看看配不配。如果不思悔改,始终坚持秉持自己一贯抄袭特色的同志希望今后走贴近作者、打造高科技隐身抄袭虚假品牌之路,在方式上可以借鉴B-2隐形轰炸机技术,能有效地躲避狗狗雷达的探测,达到良好的隐形效果。内容上则需要认真考虑仍然坚持一贯方针,掐头去尾,独立成文、摘取片段,打乱顺序重新组合成文、两篇合一,多篇合成或全文照抄之后,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抄公月刊》一旦创刊并将抄袭全新改版后,相信众多骨灰级抄袭者将为广大读者提供更隐蔽方式、更独特的角度、更开阔的视野,力求在扩大经济效益和名声的同时让更多的人无法了解抄袭现实——初步考虑常设栏目应该这样一些特点:特稿口述往事人物亲历钩沉、“交流”,不定期栏目应该史鉴民俗逸闻那年那月商道见证等。欢迎广大抄袭者踊跃投稿。来稿请寄《抄公月刊》杂志社。



                                                       08-12-1于歌谣苑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霍名夏 于 2008-12-4 18: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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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8 1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湘江往北 于 2008-12-16 13:30 发表
说得大快人心,真好!


  感谢湘江阅读鼓励。
40#
发表于 2008-12-16 13:3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大快人心,真好!
39#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6 13: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于文华 于 2008-12-16 08:39 发表
建议国家出版总署应该批准创刊一本全面改版的新杂志。杂志就叫《抄公月刊》。说起来一个正经写字人点灯熬油拖着一张灰脸,都有些精神不正常,一些人实在是处境堪怜,国家照顾的,什么正经事不干,公家的房子住着,工 ...


  感谢文华过来阅读小文。
38#
发表于 2008-12-16 08:39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国家出版总署应该批准创刊一本全面改版的新杂志。杂志就叫《抄公月刊》。说起来一个正经写字人点灯熬油拖着一张灰脸,都有些精神不正常,一些人实在是处境堪怜,国家照顾的,什么正经事不干,公家的房子住着,工资领着,若再不好好地过日子写东西,怎能对得起那张薄面皮。无奈总是有万般不甘寂寞的抄袭者,以这种奇特而怪异的方式长久地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
   痛快,说的好!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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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3 23: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妹姚 于 2008-12-13 16:21 发表
这样的人咋层出不穷啊,为啥好多人不要脸呢?


  脸在今天已经不值钱。
36#
发表于 2008-12-13 16:2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人咋层出不穷啊,为啥好多人不要脸呢?
35#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2 00: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hen1029 于 2008-12-11 22:12 发表
文坛恶习呀,难得治啊


  是的,丑陋的一些东西。
3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2 00: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怡 于 2008-12-11 21:03 发表
写的痛快,读的更痛快。欣赏你辛辣正义的文字。:)


  感谢海怡大姐阅读点评鼓励。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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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2 0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跃农 于 2008-12-10 23:19 发表
我的留言好像不见了


  呵呵,不会吧
32#
发表于 2008-12-11 22:12 | 只看该作者
文坛恶习呀,难得治啊
31#
发表于 2008-12-11 21:03 | 只看该作者
写的痛快,读的更痛快。欣赏你辛辣正义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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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4: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08-12-7 12:55 发表
写得痛快,读得爽快!问好霍老师!


  感谢阅读。问好风铃。
29#
发表于 2008-12-10 23:19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留言好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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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21: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08-12-6 21:13 发表
“文气”十足,读来过瘾。
郭敬明《幻城》读过,不过尔尔。没有灵魂的作品,无论故事怎样精彩、人名怎样奇怪,都不会是传世佳作的。现代文学要复兴,指不上他们,更与什么“协”无关。


  传世谈何容易。出书或发表已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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