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稿子?
平生最厌恶别人对我指手画脚,尤其厌恶别人“修改”我的文字。文章是自己的好,一人一个脑袋,怎么着我也是个识字的主,除了错字病句,文章总是一个人内心的轨迹,非神非圣者只有阅读感觉,你怎么修改啊?可是没办法,吃文字饭10多年,总难逃被“修改”的命运。
小时候写作文,爱用“鹅毛大雪”,语文老师是个严谨古板的民办教师,严肃地告诉我:“我们这里没有鹅,应该改成鸡毛大雪”,后来写雪,就不爱用鹅毛了,连鸡毛也不用,感觉是一种语言的忌讳。像这样的修改,几乎是对人想象力的扼杀,是对人的经验世界的粗暴干涉!还有一次,我给学校文学社投稿,其中写道:班长和学习委员放学后悄悄进了班主任的房间,“我想其中一定有文章”,我写的当然是班长日理万机课余时间还在学雷锋做好事挽救一个单亲家庭的不良少年,文学社长是个女的,接到稿子以后修改成“我想他们一定是去写文章”,天啦,气得我再也不投稿了。类似这样的修改多了去了,你只有忍气吞声。后来我发现,文学这东西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没准儿",你像写字画画唱歌,别人怎么修改啊?谁本事大在别人的书法绘画作品上添两笔叫这作品化腐朽为神奇?谁能把一个歌唱者的唱腔修改了献给观众?因为文学“没准儿",所以,世间的笔墨官司特别的多,一张晚清仿明的书画如果仿得逼真,同样可以价值连城,但是你把古文观止拿笔抄一遍,却一文不值。
生活中没有谆谆教导的老师,被强令修改的情形少了,却也遇到别样的尴尬,那就是编辑的无端修改和删除,如果说老师的修改,不服在心里也就罢了,但是一修改发出来的东西,别人也许无意,自己却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不已。我写过一个赏析柳宗元诗的短文,题目是《伟大的孤独》,发出来成《一首写孤独的诗》;年前有个杂志发了我两首诗,回来一看是一首,原来编辑在复制粘贴的过程中,把两首诗合为一首,其不伦不类,几乎让人呕吐,这是一份全国发行的新锐刊物,这样的诗歌,怎么面对观众?好在它是诗歌,读不懂不是作者的错,更不是编辑的错,我向全国的读者朋友致歉了,好在这年月读诗的人比写诗的人少,谢天谢地,吾心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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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黑雪 于 2009-6-29 09:5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