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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雷死!!律师被法官铐了40多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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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07月14日08:38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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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一法官因不满律师在庭审笔录上的签字,现场决定把律师用手铐铐走,律师随即被铐在法院的篮球架下。玉溪市中院昨日通报,当事法官做法错误,将对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昨天,何律师在网上发帖,公开了一封《关于对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信》,声称今天将其送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7月13日《京华时报》)

  事件的发生和不断升级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有人称其为“久违的雷人故事”,那我们就盘点一下,看这件事究竟“雷”在哪儿?

  “雷点”一:法官和律师也会闹掰。这种令司法界尴尬的提法,植根于司法领域法官和律师存在一种不正常、不规范关系的隐含背景,前些时候令人唏嘘的众多法官落马所牵连出的“法官律师利益勾结”的丑闻,给法官和律师的职业形象抹上了一层灰色,让司法审判的纯洁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使人们产生了法官律师是“一伙的”的惯性认识,有了这样的认识基调,不少人诧异法官和律师这对扯不断、理还乱的“搭档”会闹翻脸也就不令人诧异了。

  “雷点”二:审判者竟如此蛮横。法官是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维护着司法的公平和公正,顶着神圣的职业光环,但这位法官“雷”就“雷”在竟敢在法庭上违法!这件事情绝不是法官涉嫌非法拘禁罪这么简单。在此案中,法官的个人意见左右了法律程序,律师的话语权不但一再被法官随意剥夺,甚至连人身自由都被公然侵犯。这种种无知、低级甚至野蛮的做法让我们大跌眼镜!

  “雷点”三:律师地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我们常说,法律是个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保障,律师执法律的利剑,熟稔法律条文,有法律作为护身符,然而律师居然无法自保。法治对于强权博弈的失败让我们不禁疑问:在强权之下,律师尚且不能自保,我们依赖的法律又如何保护我们呢?

  雷人之处,必有暗疮!该以此为切口,好好诊断,找找司法领域的病灶了!

(责任编辑:齐贺)
6#
发表于 2009-7-15 21:57 | 只看该作者
太荒唐,中国的律师如果不和法官搞好关系,基本没戏。律师打官司也就是走后门拉关系了!
5#
发表于 2009-7-14 17: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法制建设很艰难,我对部分法官很失望,贪赃枉法,黑白颠倒,连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何谈主持正义!若荷老师的转帖让大家浏览,很好,看看法官是怎样胡作非为的。问好!
4#
发表于 2009-7-14 17:01 | 只看该作者
副院长洪家敬--洪猛法官,一家子,有院长老子撑腰呢,怪不得如此放肆
3#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15:24 | 只看该作者
律师被法官铐了40多分钟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发帖:法院不要“躲猫猫” 云南玉溪中院:“法官铐律师事件”属实且错误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发帖:法院不要“躲猫猫”

云南玉溪中院:“法官铐律师事件”属实且错误

12日下午,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组就“法官铐律师事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经调查核实,澄江县法院审判员洪猛未经批准对律师何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存在的,且是错误的。

事件时间表

7月10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 发生“手铐”事件,何律师被铐在澄江县法院一篮球架上。

10日11时许 澄江县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得知情况后,出面处理,向何律师表示道歉。

10日下午 澄江县法院院长潘万江得知情况后,打电话给何律师,请他再次到法院办公室,潘院长当场向何律师道歉,并表示将整顿法官队伍,一定会给何律师一个说法。

10日下午4时左右 云南省律协相关人员赶到澄江县法院了解情况。

7月11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得知澄江县法院发生“律师被铐”事件后,高度重视,责令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11日下午 玉溪中院在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关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的指示后,于当晚8时赶赴澄江县法院调查。

12日上午11时左右 玉溪中院副院长俞自力带领澄江法院院长潘万江、副院长洪家敬及洪猛法官赶往昆明,代表澄江法院当面向何律师赔礼道歉,洪猛法官也当面向何律师赔礼道歉。

12日下午6时15分 调查组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经调查核实,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洪猛未经批准对律师何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存在的,且是错误的。”目前,玉溪中院和澄江法院正在研究对法院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律师:“我被铐了45分钟以上”

12日,一位自称是“新闻中提到的何律师”的网友,在“天涯杂谈”发帖,公开了一封给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控告信》,声称13日将亲自交到检察院。在题为《关于对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信》中,何律师详细叙述了事发时的情况:

【2009年7月10日上午8:40左右,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在澄江县法院第10法庭开庭,我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出席法庭,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洪猛独任审判……在法庭辩论阶段,我发表了案件实体方面的意见,刚开始发表应当追加当事人的程序方面意见时,洪猛法官打断我说,法庭已经决定不追加当事人……

庭审结束后……由于还要提交代理意见,我也未坚持要补正庭审笔录,就说:“……笔录我方不签字。”洪猛法官非常不耐烦地说:“你爱签不签。”这时,我就将庭审笔录第1页上的签名用笔划掉……然后在第2页的页脚位置写上“由于补正庭审笔录的申请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并写上自己的姓名……

洪猛法官……顿时暴跳如雷,大声对我说:“你算什么东西,法院的笔录是你可以在上面随便乱写的吗?”我说:“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是我的权利,同样我也有权利说明拒绝签字的理由。”洪猛法官随后大声叫道:“你以为法院是你家吗,拘留起来!”然后让书记员去叫法警。

洪猛法官对我说:“你在法院的文件上乱写乱画,严重违反规定,你有三个选择,要么拘留,要么罚款,要么写检查,你自己选吧。”我说:“我有权利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也有权利写明不签字的原因,我没有什么错,我绝对不会写检查。”……洪猛法官就对法警说“卡起来,带下去!”……

在两个法警的推搡下,我戴着手铐,被带到法院建筑区外面的一块露天篮球场上。法警把我推到一个篮球架下,将手铐一端卡着我的右手,另一端卡着篮球架铁杆,我被铐在了篮球架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法警出来打开手铐,说副院长要和我谈话,我被带到法警大队办公室,一个自称是洪副院长的人说,法院没有作出拘留我的决定,我可以走了,要我理解法院和法官的难处。

根据我事后查看手机通话记录,10点44分我打电话通知律师事务所主任,10点50分通知他我已经被手铐卡在篮球架上,之后我的手机被没收,一直到11点45分我拿回手机通知主任手铐已经打开为止,我被澄江法院用手铐卡了45分钟以上。】

12日,记者与当事人何律师取得联系,他认可了该控告信的真实性。“这封信确实出自我手,也是我贴上去的,周一一早我就要到省检察院递交控告信!”

“手铐”事件发生后,在网上引起一片哗然。对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网上实名发帖,专门针对“手铐”事件作出回应:“如果属实,我认为是一起恶劣的事件。”

伍皓希望法院系统“吸取公安机关躲猫猫、小学生被指卖淫等事件教训,不要等形成全国性舆论焦点再来重视和处置”。
2#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15:23 | 只看该作者
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洪猛法官为啥这么暴躁?
马顺和
     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洪猛,可真是够猛的,与律师何先生交谈案子,何律师不顺从自己的意愿,竟然叫法警用手铐把何律师铐在了法院篮球架上嗮太阳,时间长达40分钟左右。我只见过派出所里把犯罪分子铐在走廊的栏杆上,并且是没有嗮太阳。却没有见过把一个帮当事人打官司,讲法律,辩事实的律师,被法官铐了起来的惊人行为。此种事情,我本人闻所未闻!是律师“咆哮公堂”了吗?当然不是。而是法官自己在“咆哮公堂”!
    法官是一个讲法律,按照法律程序为当事人主持公道的人,他的权力只能体现在依法审理案子,依法判决案子上,并不是体现在“官威”上。如果是律师蛮不讲理,大闹法庭,此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你当然可以叫法警把他管制住。现在是你与律师就辩论记录的问题而产生口头争执时,你就没道理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这位洪法官的表现,似乎让我看到了一个官员在耍弄他的官威:你竟敢顶我的嘴,你竟敢不听我的话,你竟敢蔑视我官威,看老子怎么整你!整了你,你敢怎么样-----
    我真不敢想象,如此暴躁、不讲法律程序,表现情绪化的法官,怎么能在一种平稳、冷静的心态中审理好一件案子。从他与律师关于辩论记录问题的对话中,我看到是一个不讲法律的官员,好象他是一个说一不二,是个什么级别的官员一样,神圣不可侵犯!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有点太霸道了!
    看来,普及法律知识,不仅仅是对一般的平民百姓而言,我们的一些疏于学习的法官们,也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再闹出身为法官,却不懂法的事来,让人看笑话!


本主题由 彩编08 于 2009-7-13 08:58 移动收藏 分享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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