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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9-21 1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主题由 房子 于 2009-9-14 00:33 加入精华
平芜尽处
金牌会员

普通会员
帖子570 精华27 积分2589
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9-13 11:03  只看该作者



一无所有一座座山:泰山,黄山,西玛拉雅,长白
它的峻岭,它的险峰,包括它的
出岫的白云,山涧,瀑布,仙人坐过的
山岩,听松的翠鸟……
我无法带走

一条条河:黄河,长江,汨罗,黑龙江
它的险滩,它的九曲十八弯,包括它的
砥柱,它的吟唱、咆啸,泛舟中流
天上来的水,将李太白送到我的诗里……
我无法带走

一块块平原:华北,松嫩,四川盆地,长三角
它的绿让人心醉;它的稻米、小麦、棉花
包括它秋日的金黄,一块块田畴
是我铺开的稿笺,我的爱在上面分娩……
我无法带走

一座座岛:舟山,长岛,海南,南沙、西沙
更有我的台湾,它的叶绿花红,它的曲线多么美
包括它的牛羊,啃吃着《诗经》里的花草
微咸的海风里,海鸥送来了明天的闪电
我无法带走

一个个海:渤海、黄海、南海、东海
它的蔚蓝,它的辽远,无尽的鱼虾
包括我的船,是从郑和的远洋队里起航的
在碣石旁,我看到星汉灿烂,真的与银河相通……
我无法带走

还有我的草原,牧场,湖泊
我的汉隶、魏碑,我的江橘淮枳
沿着丝绸之路,我梦回唐朝,在秦砖上
留下一首诗,不缀姓名
这些,我无法带走

除了把祖国装在心里
我,一无所有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40#
发表于 2009-9-29 09:1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管理员的决定。
不为别人考虑,也应该为自己的健康考虑。不必因一点小小的不愉快就四处放火,防止烧伤自己。
39#
发表于 2009-9-29 08:56 | 只看该作者
过节了,注意防卫,精神病院的墙被撞开了.
38#
发表于 2009-9-28 16: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aoxinxiangshan 于 2009-9-27 10:39 发表
我相信,由我监督,他们都会把脚包小一点的

小脚老太也能踩死乱蹦达的野蚂蚱!
37#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10:39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由我监督,他们都会把脚包小一点的
36#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10:37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我是义务监督员,我也想监督监督那些不自觉的人,问一下:
我再举报如果不采取坚决的态度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吗?我是说:如果我在发贴人的后面贴上他发在别的论坛上的连接,版主不管或者如那个高山流水所轻淡描写地说句:“以后注意就行了”,那我应该怎么办?是坚决地斗争甚至采取各种手段乃至流血牺牲?还是任由他们胡为,放任论坛自己散漫无纪律地自然发展?
35#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10:29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管理员的决定!
不知管理员的决定,能不能透露出这样的信息:我不是来论坛捣乱的,只是在与论坛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时不注意方法?
34#
发表于 2009-9-27 10:04 | 只看该作者
对本事件的处理:
       1。对平芜尽处提出严肃批评,作为老会员是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
       2。扣除本人未发稿费一期30元。
       3。对本人在一个月内所发作品不参与计酬评比。
       4。请诗歌版版主在阅稿的时候多加注意。
       5。请haoxinxiangshan朋友说话注意,勿把个人情绪带进论坛。

   特此通知,希各位引以为戒。
33#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07:46 | 只看该作者
人啊,都有不足的地方,但只要把握一条:做事先问问良心,力求问心无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哈哈。
这个论坛的版主们也想想吧
32#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07:46 | 只看该作者
平芜尽处致歉并声明
首先,向各位关注鄙人的诗人、朋友、版主们,表示万分的歉意。此首诗的确已发表在《山东文学》上了。但,在下未收到此样刊,不知是否已发表。不过,也可能样刊已寄,我没有收到。在下前段去贵州,盘桓八天有余,在此期间,有可能寄来的样刊丢失。另外,山东文学是从来没有留用通知的,稿费也没有收到。但,无论如何,总之是在下的失误、错误,接受诸位的批评,接受教训,不再犯此类错误!
     其次,对关注鄙人的诗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三,诗歌论坛是一片圣洁的园地,我认为,写诗的人应该有诗一般美好的情怀和品格,更要有诗一般超脱的品位,可是,我发现有的人却在此处吐脏话,甚至如泼妇骂街,令人不齿!在此声明,对此类人,我不与之对话。
    谢谢!

从一开始你就不老实,你一边致什么歉意,一边发什么声明,什么意思?
我看你是一边装笑容,一边想咬人。

好好看看你这个贴子,想想当初你发这个时是怎么想的!小样,我还看不透你!
31#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07:45 | 只看该作者
“诗歌论坛是一片圣洁的园地,我认为,写诗的人应该有诗一般美好的情怀和品格,更要有诗一般超脱的品位,可是,我发现有的人却在此处吐脏话,甚至如泼妇骂街,令人不齿!在此声明,对此类人,我不与之对话。”--------------------


再没有了?有的话一起说了。。。。。。这次的性质和上次的不一样了吧?不是刊物编辑部懒散了吧?如果我这次举证不力,你的嘴里会吐出象牙?“我发现有的人却在此处吐脏话,甚至如泼妇骂街,令人不齿!”你已经说得够可以了吧?我是泼妇骂街,你呢?我只说了个装b,你就是装b,开始我也是文明的,我老不回应,少爷失去耐心了,少爷火了,说你装b 怎么了,是你自找的!找找自身原因吧,你没问题我能找上你?
你还嘴硬什么?还堂而皇之地特别什么声明?令人不齿的人是谁?
你很对不起的是谁?是我们吗?还是你的良心?你觉得你做个诗人,修养就够了吗?
你的毛病我清楚,要没毛病我会找你?
我告诉你:我为什么会跟你过不去!让你以后做事明白点道理!
本来这事不是我举报的,那个人不是我,但你连理都不理,很大洋啊,所以我才盯上你了。
你敢说你声明的都是真心话?我清楚,你心里也清楚,只有那些马屁精当真的
以后啊,做人低调些,诚实些,谦虚些,这对你有好处
之前你会想到,像你这样的大诗人会载这么个大跟头?想想为什么吧!光写诗好没用,人品不值诗写得再好也没用!
30#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07: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诸位了!很不好意思。“认识一棵树”,是一组诗中的一首,真的已忘记发表过了,这是我严重的失误。今后汲取教训,在发贴之前,一定要严格核实清楚。另外,也提醒了在下,今后,如果发表过后,要做个记号,以免犯同样的错误。谢谢关注在下的所有诗友和弟兄们!
      言犹未尽,再加一句:惫懒若我辈,实在应该受到指责。向治学严谨的同志们学习!

[ 本帖最后由 平芜尽处 于 2009-9-25 22:12 编辑 ]
29#
发表于 2009-9-25 21:48 | 只看该作者
路过。QQQQ
28#
 楼主| 发表于 2009-9-25 16: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09-9-25 14:49 发表

不算多大的事,何必闹得这样?
平芜近处在不知自己诗歌已发的情况下,把诗歌贴在这里,不是多大的事。


先生也别急于表态,你是他的朋友,你就私下里帮帮他,把自己洗脱干净了,你再发言。
你说不算多大的事,要是我犯事了,你也这么说吗?
如果每个网友都不遵守论坛规定,不管首发不首发,乱发一气,反正让人查出来了不算多大的事,要是这样的话,你还说不算多大的事?
27#
 楼主| 发表于 2009-9-25 15: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房子 于 2009-9-25 14:59 发表
理解此事的原委,相信张军兄说的都是实情。


我也相信是实情,只是我提前就知道,他不止这一篇,所以你们相信归相信,也不急于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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