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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金秋】雁落无声(诗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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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10-19 2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袁达清 于 2017-11-15 10:14 编辑

  雁落无声

  一

  逃也似的,我远离这充斥着诱惑的尘嚣。身处现实的繁华,我却并不属于它:纸醉金迷从不曾唤醒我梦想的青春。

  夕阳晚风里,层林尽染的红枫燃起我一度死寂的心焰。纵身其中,恣意焚烧——只有在这里,我才真正找到飞翔的感觉。

  二

  画笔一枝枝地磨损,画页一层层地堆垒,不羁的长发也在一点一点地延伸。

  对于我的长发的欣赏,不仅有我,还有我的女友璇子。她总是攀着我的颈脖,用纤细洁腻的手指一遍又一遍地理顺,呢喃着:“我的大雁。”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我是唯一的她的大雁。

  在她晶亮的瞳仁里,我清楚地照见了自我。“长发的艺术家,”我默念。总有一天,我要以大雁的巨翅荫庇她,载她一同翔入高远的苍穹。

  璇子一头微卷的短发,总爱将狭长的枫叶绞成长长的一条,圈圈绕在头上,柔顺的玉人儿便掉进浓浓的诗意里。有时凝望着,一不小心,便碰撞出几星灵感的火花。

  并肩走出枫林,璇子说她好喜欢微风拂长发于她面颊的感觉。于是,我们欢快地奔跑起来,风儿也追赶着来了。

  三

  在画纸和林子里浸长了,心儿也疲惫得快要发酵了。从酵母香中苏醒,忆起我那久违的璇子。

  抓起话筒,单凭惯性拨键。

  “璇子吗?明晚黑牡丹见!”

  “换个地方吧,大雁……”

  我不再言语,将话筒连同她未尽的话语一并压了下去。抬眼望时,湛蓝的绸缎上正温柔地绣着大团的絮花。

  四

  璇子匆匆赶到时,我和熊仔已恭候多时。

  熊仔是我在美术学院的同学。所不同的是:我在美术学院一直闷到毕业;熊仔读了不到半年便几经商海沉浮,练就得越来越像他自己。

  我一身沾满植物汁液的旧装束,只是少了画夹;熊仔西装笔挺,革履锃亮。

  璇子一袭素裙,调皮地穿行在我们中间。她左看看右瞧瞧,半开玩笑地探询我们各自的“身价”。熊仔伸出三个指头,我举起右手。她睁大眼,作疑惑状。我说“五十”,熊仔说:“三千!”

  雅座的灯光调得恰到好处,还弥漫着优美的小提琴曲。

  酒至酣处,我和熊仔喷着醉语。他说我喝糊涂了,我说他才喝糊涂了。他一震满桌的盘盏,嚷道:“结账!”我红着眼,说:“正因为如此,才归你结账。”

  璇子是唯一自始至终清醒的观众。

  我和璇子相携着行至分手处时,她扳过我的脸,“说实话,你让熊仔来是不是为了让他付钱?”

  尽管有夜幕的掩护,她晶亮的眸子还是剑一般刺穿我赤裸的胸膛。

  我明白,这是熊仔比我腰板硬的全部症结。

  五

  我是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被璇子硬拖着去会见璇母的。

  璇母是位传统的医师。她一见我的头发与装束,便摔下脸,声色俱厉地训责她女儿:“整天和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白养你这么大,就知道丢人现眼!”

  璇子还未来得及找到插针之缝来辩解,我已转过身。

  璇子的呼唤声与她母亲的呵斥声——

  凭着耳畔的感觉,她家距我愈来愈遥远。

  逃也似地,我循回血染的枫林。那晚的枫景凄美得令人心碎。

  别了,我心爱的璇子。

  六

  “剪了吧,我的大雁。”璇子来了。其实,她在说这句话时,还在轻轻地抚弄着它——我那长而不羁的头发。

  霞光映照得枫林也辉煌了起来。缓缓地,我讲起了一个故事:

  在美术学院的最后一年,我独自到野外写生。行至一险谷奇峰处,正为风景这边独好心怡不已时,绿莹莹的一对觊觎已久。当它用狡猾的前足从背后悄悄搭上我的肩时,我清楚地意识到万万不可以回头:它正期待着喉颈送上门的美餐呢。乘它双爪缓慢移动时,我出其不意地猛然转过身体。人狼双肩对峙。

  静,可怕的静。我聆听到空谷里纷至沓来的分秒流动的巨响。这一臂的距离,生死的距离。

  突然我脚下一滑,而底下是悬崖万丈!

  仅仅几秒钟,恍若隔世。我睁开眼想瞧瞧阴间是啥样:满目苍翠,伴随着头部拉扯的生痛!

  我的头发绞缠在陡壁旁逸出的一株古松的枝丫上;深深的崖底是眩目的殷红的一滩。

  璇子的头埋进掌心。沉默许久,她猛然抬头:“说!你的头发和我,哪一样更重要!”

  避开她的目光,我幽幽道:“这两种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七

  不愧为熊,嗅觉敏锐极了,一点点风吹草动,马上窜动起来。

  当他以追求者的身份出现在璇子面前时,璇母乐得一气派女婿装潢门面。内外软硬兼施。

  璇子柔顺,可有时优点也是一种缺点。

  八

  熊仔我太了解了,他不是缺女人,何苦如此呢?

  我找到他。

  “是的。”我知道是什么在为他撑腰。“可是我缺少温驯的女人。”

  他叼着烟,似笑非笑。烟雾袅绕,在空中悠闲地划着一道又一道弧圈。“何况还是你剩的。”

  我气得咬牙切齿,挥舞着拳头,“要是她有什么好歹,我就,要了你的狗熊命!”

  九

  璇子的婚期愈迫愈近。我真恨不能从这凡尘中永远地蒸发。那个载璇子共翔苍穹的美丽童话也在狠狠地肆虐着我的破碎不堪。

  十

  再次从枫林返回时,意外地发现一封信。

  啊!一如璇子娟秀的面庞的璇子娟秀的笔迹!

  天晕地转的狂喜后,我小心翼翼地挑开缄口:那是一封叠得非常精致的连环心。展开:

  大雁:

  飞累了么?我可倦极了。

  现在才明白有一种爱是无可更改的。

  他总是将不同的女人带到家中,我也曾想横下心和他离婚,可妈不让。他无父母,只有一位年迈的祖父,待我很好,然而也管不了什么。他的卧室前霓虹灯般变换着各式的高跟鞋。我独守每个黄昏来临的窗口,你在自由翱翔;而我,却成了笼中鸟。本来泡好一杯浓浓的牛奶安眠药打算一饮而尽,又恋着到窗外寻觅你的踪影。啊,我想我也会有和你一样的飞翔的感觉。

  对了,我很喜欢你的长发,不要剪了,为我留着,好吗?

  璇子绝笔

  我跳了起来,我要亲手剥了熊皮。

  十一

  门铃长鸣,走出一位双目浑浊颤巍巍的老人。

  “熊仔呢!”我劈头一句。

  “他,不在了。”

  “哪里去了!”这家伙,逃得好快!

  “和璇子一同去了。他喝了药。璇子,璇子——”老人两眼空洞洞的。

  服毒?熊仔会服毒?怎么可能?突然,我脑海里飞跃过一行字。就在那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

  “剪刀,剪刀。有剪刀吗?”

  “有,有的,我拿给你。”

  我接过这种冰冷,将锋刃朝向颈脖。

  “别——”老人大惊。

  “不会的。”我将剪刀侧向颈脖旁的长发。

  清脆的咔嚓声。

  长发缭缭绕绕起来。我在这黑的包围中,象一只褪尽了羽毛的孤雁。


评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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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7-11-20 13:3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调调,似故人归来。是她?不是她?

无疑手法是独特的。用优美的语言来讲一个悲情的爱情故事,这样的叙述手法注定不会以细腻取胜。整个构思与安排还算合理。唯有熊的殉情交待过少,显得突兀。
28#
发表于 2017-11-14 16:52 | 只看该作者
剪短情丝,心怅然,我从不相信爱情,但还是会为真爱动容。
27#
发表于 2017-11-14 14:40 | 只看该作者
再次提读!
问好文友!
26#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7 16:22 | 只看该作者
伊人已逝,剪去长发以祭奠,不圆满的爱情悲剧,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
25#
发表于 2017-10-25 17:43 | 只看该作者
长发为谁留?就那样斩断了一头情思,此文不当小说看,又当小说看,不似现实,又似现实,文字和现实,现实和文字,总是互相交叉着。
24#
发表于 2017-10-25 17:38 | 只看该作者
忧伤的美文。忧伤的大雁。但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拜读老师佳作,给老师点赞加分!
23#
发表于 2017-10-25 17:24 | 只看该作者
很别致的小说,耐读,给人以美的文字享受。虽然淡了情节,但依然有难忘的故事核。赞新颖之作!
22#
发表于 2017-10-23 22:06 | 只看该作者
有了九宫老师精彩的点评。
就不说了!支持!
21#
发表于 2017-10-23 22:04 | 只看该作者
问好!

祝安!
20#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07:23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综合了诗的语言和意境、散文的形式和结构、小说的故事和情节,一波三折,结局凄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是所有得到都是生命中的圆满,不是所有失去都是生命中的缺憾,给人的启迪是立体感的、多方面的。
19#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06:5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九宫老师大手笔的中肯点评,金言玉语,字字珠玑,扬褒抑贬,不偏不倚,读罢有重新审视自己从酝酿构思到立意成文的整个过程。主题是爱情,人物有大雁、璇子、熊仔、璇母、老人,真爱与金钱之间的较量,这是一场谈不上胜负的悲剧,文末大雁剪去长发,意犹未尽、引人深思……
18#
发表于 2017-10-23 06: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戏笑九宫 于 2017-10-23 06:44 编辑

作品架构合理层次分明文脉清晰,以诗歌般的语言散文的形式娓娓道来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却是一篇地地道道的悲情小说。其实,这篇小说取材并不新,也就是恒古不变的爱情素材,但构思新颖别致,以大雁为象征,以画家的我、商人的熊仔和璇子之间的爱情为主要矛盾冲突构织着情节,情节陈述跌宕起伏波折不断,细节生动逼真,很有感染力。作品人物塑造形象栩栩如生真切而灵动,环境心理映衬适宜,意境很深,象征隐喻等写作手法技巧运用娴熟,尤其以我那一头放荡不羁的长发象征隐喻画家的个性风格以大雁象征的理想追求始终贯穿全篇。主题立意揭示新旧婚恋观碰撞以唯美爱情为代价或牺牲品品的悲剧,寓意深刻警醒很有社会教育价值。小说最后结尾,以我剪掉那一头长发画上了句号,仿佛快刀斩乱麻斩断情丝,又像是新观念在与世俗物资等旧观念博弈中颓然落败,从此我将何去何从?真可谓留白韵味无限引人沉思......
但恕我直言,虽然有悲剧亦是正剧之说,但总体感觉调子太过低沉,读感沉闷郁闷。固然,婚恋离不开物欲的洗礼,但毕竟爱情是美好的,如果让主旋律明快与沉闷之间多几个来回转换,也许婚恋价值观更能得以凸显,艺术效果也会更强烈。但瑕不掩瑜,个见直言还望海涵,总体感觉一篇很不错的小说。
感谢再次赐稿参赛,预祝取得好成绩,致敬!

点评

征文活动的真正意义就是,给我们创造了向九宫老师偷艺的机会。但受益最多的还是作者。羡慕。  发表于 2017-11-14 16:51
17#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2 19:42 | 只看该作者
版主您好,麻烦您将此文移到“最美金秋”版块参赛,感恩不尽!
16#
发表于 2017-10-21 00:29 | 只看该作者
有些悲伤!但小说的可读性强!
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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