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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借与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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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0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年,从来没有借一个人的书,这么长时间。或者我借之当初,因喜欢而屡次买不到,赖着不还,最后不叫借,直接叫掠夺。而五年前借的这十本书,还是叫借,因我虽占为己有,却终究想着还给主人。

  五年前,和书的主人第一次见面的酒家,现在可能已经换了几次招牌,可曾今店里与书主人见面的情景,我还记在心里。书主人和我在同一座城市,他在城市某重要报刊副刊做掌管文字生杀的大权。我有幸被书主人在博客上留言,说有一篇叫《女警江曼》的稿,要刊登。

  感激书主人的心情,就像是千里马遇到了伯乐,后来常看书主人的博客,知道他写的散文,是这个城市里数一数二的。他是诗人,也是省里知名的作家。
有幸被书主人召见,于是带着孩子,怕与陌生人无话,便又约上与我认识,与书主人甚是熟悉的小X,他们是这个城市文学界的剑客,我初学写作,也初次在虚拟网络下与真人见面,心里的滋味各种各样。

  还说那个换了几次招牌的酒家。进门与书主人握手认识,书主人清瘦与我一个体型,可他手里却提着一包书,沉甸甸的。他说这些书是借给我看的。起初书主人曾说要送我一两本书,可他借与我的这些书,简直是一座金库,把金库借给陌生人,书主人当初一定没有算过账,他是必赔无疑了。

  那一天的晚宴,书主人和小X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戴着眼镜的书主人,也不像他的文章里那样安静,他似乎还原了生活中的本我,他们一直与酒家里漂亮的女老板调侃说笑话,而我除了悄悄观察他们调侃的眼神,便是自顾自的埋头吃。那一天的见面,并没有对书主人留下深刻的影响,我和书主人还是陌生人,我们似乎比以前更加陌生,从此很少联系。

  吃过饭,回家的路上,路过箭厂里的水果摊,书主人说小X的稿费多,花不完。小X便爽快的掏钱,给我的孩子买了两斤草莓。十元钱一斤的草莓,那天我很感激小X的出手大方,心里感觉,十元的草莓,比十本书更有分量。

  有时在生活中,我似乎也偶然迷信一次,我总喜欢别人送我笔或书。送笔,我就想象把文采送给了我,送书便是把知识送给我。我起初没有掂量清楚那十本书的分量,可那十本书却像是一块巨大的吸铁石,把书店里的书,源源不断的吸进我家的书柜,看我爱书的朋友,也从远方,寄给我一箱又一箱的书。从一本书看世界,很多时候,我想买的新书,都是正看的书页中的名字。从此,当我的第一组书柜放不下的时候,我开始添置第二组书柜,不是因为挂着我漂亮衣服的橱柜占了多余的位置,我的书房会被书“三面埋伏”。

  今天书主人突然打电话索书,当我从书柜中翻找五年前借的书:《瓦尔登湖》《掌心化雪》《浪漫是情场的官僚主义》《雅舍小品》等,我突然想,我书柜里的那些书,就是被这十本好书吸引到我家的,它们似乎都做了这“人才市场“的一员。而那十本书,五年前,每本书页中我都夹了一张纸条“叶梓的书,需还!”。起初,借书的头一年,有几次碰到书主人,我要求还书,可能我的诚意不够,书主人也没有确定还书的时间,总说我先拿着。可他或许想不到,养只猫,五年就有了深感情,而书虽然没有直观的生命,但它也是活着的。五年,在我家的那十本书,像是住在我家的十个长工,我心累的时候就去找它们,从它们身体里得到温暖和享受。而这些曾经给我亮和光的长工,今天当我把它们一本一本从书柜上取下来的时候,我是多么的不舍得。我抚摸着它们的封面,心里不舍,却深深感谢书主人,是他让这些书,在我家里免费做了五年的长工。而我也应该给书主人说一声:“抱歉”,书对于他,更像是从小养大的孩子,他将孩子寄放在别人家当养子,一放就是五年。深夜书主人在他的书架跟前,一定也常常记挂寄放在我家的那些书,还没有收回来。或许,他有了更多其他的书,那五年的时间,他便忘记了曾今拥有过的那些日子的丰实。

  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将装着九本书的书袋,交给了书主人,(有一本散文杂志我找不到了)看着书主人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暗暗下决心,以后不再借别人的书了,看着好,我就去买,占为己有,心里才踏实。而那些还给书主人的书,我已经抄下了名字,除了几本杂志,我要把还给他的书,再从书店买回来。我心里还暗暗下决心,以后给别人帮忙,不吃饭,请你们送书。就像上一次过年给一位哥们买火车票,他一下送了我十本书。我想,送给别人最需要的礼物,这就是最好的感激。

  我借书不还的劣迹还有一些,比如一位老人,借给我的书,最后看我喜欢,就送给了我;比如去一个地方很艰难,可回来时,手里却有一本书,这样的书我从拿到的那一刻就归之我有,我的脸上写着“君子勿讨”。

  书主人在借给我的一本《美文》杂志上有一篇文章“上有天堂,下有书房”,正如其所说,书房是读书人最好的去处,自从借来了那十本书,我的“天堂”得以殷实,感谢书主人五年前“思无邪”款款的借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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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汪彤 于 2010-3-10 06:44 编辑 ]
7#
发表于 2010-3-10 15:21 | 只看该作者
五年前借的这十本书,成了你生活中的一部分。当然,贯注这些细节,是因为细节与生活息息相关着。五年前借的这十本书,在原书主人那里却又成了念想。或许,他想到了其中的某本书是要用的,所以,他才又想着索回。你是爱书之人,从语境中,淘书、借书、看书,都是一种生活情趣。文章大处(借书场景)则显真性,小处(生活感悟)则舒性灵。 问好!


可曾今(曾经)店里与书主人。。。
6#
发表于 2010-3-10 11:30 | 只看该作者
提上。上午一直在忙。下午来欣赏。
5#
发表于 2010-3-10 10:09 | 只看该作者
爱书之意,感恩之情溢于言表。说实话,爱书的人,大多不喜欢借书给别人,因为有些人有借无还,至今,我深深喜爱的几本书别人借去十几年了也毫无归还之意。所以很敬佩那位借书给你的人,其实,他是把爱书之根植入你心灵的人。问好朋友。
4#
发表于 2010-3-10 08:45 | 只看该作者
笔触质感,感念与感悟的意味浓郁,欣赏!
3#
发表于 2010-3-10 07:50 | 只看该作者
先记号。后欣赏。问好!
2#
发表于 2010-3-10 07:17 | 只看该作者
一段经历,几个场景,质朴真切的态度,构成一篇洋洒的叙述。可见,书更是有灵魂的,它在给予我们丰富的同时,也寄喻了人的德行与风格,书与人性共融于道,洗礼于心。:“五年,在我家的那十本书,像是住在我家的十个长工,我心累的时候就去找它们,从它们身体里得到温暖和享受。”一段落写得尤为精彩!言于诚挚,述于婉约,见于缘情——淋漓展示了借与还之间昭示的德理弦机。早读,欣赏并学习,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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