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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正说“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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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6 13: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蝉衣cy 于 2018-10-22 19:53 编辑

  看到微风轻拂老师《闲聊“抄袭”》,版主槐安.《戏说“抄袭”》。显然都指向了微散文比赛出现的“文抄公”事件——获一等奖的参赛文《洋芋》。

  9月12日晚上近9点,散文版公布58号征文作品《洋芋》获得一等奖。13日看到结果的时候,我很惊奇!因为之前看过十几篇参赛作品,其中就有《洋芋》。所以,在13日18:09在该作的45楼留帖:“后四节想以意来勾连,依然是对题目的溢出。可见艺术手段与题目一起出了问题。”“想以意来勾连”明显是指“初秋”的。而其参赛文的题目是“洋芋”,内容应该以“洋芋”为核心来经营。该文最后三段与“洋芋”根本无关,只是与“初秋”有关,可以放在其它关于“初秋”的文章内。

  坚持原创的作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即使只是常用思维打造的作品,也不会前后割裂地写作。此作最有意思的是:前后各自存在一种艺术思维的想象世界,而且前面的艺术思维里加入了一些比较生硬的哲学思维内容,试图把想象世界的美进一步提高到实在的世界,可是后面的内容在表象世界就出现了问题。这类小品文,基础是常用思维给出一个表象世界(《洋芋》题目的单一决定了应该只使用“洋芋”来呈现一个表象世界,而不是加入麦茬、油菜籽、农具等构造凌乱的作品内循环的表象世界);情感和回忆的力量等再附加艺术的创思,带来感人的想象世界;信手拈来地点缀睿思,使用这样的慧语再回到并提升着显现一个能够笼罩读者的实在世界。因此,《洋芋》除了突出的问题外,还有很多问题,是标准的死在语言美里的文章。

  之前看过此作后,以为它会被淘汰,就没有再关注,意外的是获得了一等奖。后来管理员在14日13:52宣布《洋芋》为非原创首发作品,取消了获奖资格。至16日回复五相子先生时,我还是坚持文学艺术的观点,说的是:主要是该作不具备一体化的作品结构。作品的完整性,必然存在气贯的特点,《洋芋》的气不贯,是思维上的断裂造成的,其中的情感就像乾坤大挪移一样位移了,这不符合思考力弱化或思维疲劳的文字特征。

  17日12:59何也先生在公告帖后的55楼发了五点申明。就是这个“申明”,促使我在19日晨06:48发帖《说说微散文比赛出现的“文抄公”事件》。使用的论据是何也先生的《洋芋》与人邻的微博日记对照,侧证论据是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侵权事件;论述的主体部分是针对何也先生的五点申明;辨析的目的是治病救人——在文章最后:

  1、倒数第二段末:也相信中财论坛以后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何也先生!就像何也先生另一篇获奖作品抄袭(Plagiarism)雪小禅的:“是另一个自己”——“自心底里慢慢绽放的”有着“干干净净的饱满”。当然,“那是跨越时间和生活的敬畏,回望与感念”之后的。可以让我们相信吗?

  2、倒数第一段末:希望从这一刻开始,大家一起严格地自律,朝着各自的前行方向,不知疲倦地追索。哪怕只是为了“人”的尊严。相信何也先生也愿意与文友们一起出发!

  对于微风轻拂老师的《闲聊“抄袭”》,读后觉得作者不了解事件始末,至少没有看懂何也先生的五点申明,其中的立场也值得商榷。

  一、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不是“文人雅事”。借书不还的事情,谁能够容忍!尤其是自己珍藏的书籍,比如保存的历史禁书、古代手抄本、绝版孤本、纪念版的等等。失去后,你还说得出“窃书不能算偷”吗?拿鲁迅讽刺的事情做论据,先生觉得说得过去吗?

  二、“看客也不要一味挥舞道德大棒,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过于上升到道德高度。”醒醒吧!何也先生的《洋芋》是参赛文,他剽窃的目的是挣钱和获得荣誉,不是为了道德。先生的道德说,有点乌托邦了,其五点申明可以佐证他根本就没有这种道德意识。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附带的有荣誉)的追求变得越来越不择手段,在这样的人面前,道德的约束力已经失效了。这类行为也变得越来越猖獗,以致泛滥成灾(就像先生在后面罗列的),逼得社会管理者不得不启动法律的手段。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1990年才有了《著作权法》,直到2005年被形势所迫,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法律站出来维护权益的时候,道德的作用还有几何?还有高度吗?!所以先生的“不要一味挥舞道德大棒”,在这种情形下是否显得书生意气?

  中国有根深蒂固的陋习:犯错的人可以不道歉(比如强词夺理的五点申明),而讨伐者多了,犯错的人突然就变成了弱者,同情的音量也会立即加大,并且发出同情声音的人会站在制高点上指责讨伐的人:不要挥舞道德大棒;不要落井下石;不要太认真了;不要不依不饶;……甚至指出讨伐者的动机跟抄者无二,让人反感。等等。致使事件的发展,朝着剽窃有理的方向走去,最后变得做贼是对的了。更怪的是,这样的氛围助长了恶劣现象的继续和蔓延,就像“盗亦有道”的立场一样,成了“病毒”滋生繁衍的温床。对此,我只能代替“毒蛇”们感谢这些“农夫”们!

  “晋升职称的论文有没有抄袭行为”,谁的晋升职称论文不加引用的注释?再说了,即使有的人抄袭了,这与文学艺术作品可以混为一谈吗?!

  先生此文前面铺陈的“随便聊聊”,是有目的的:“何也的那个抄袭,我估计他就是有个坏习惯,喜欢一篇文章,可能不知不觉的将文章里的一些巧妙的构思拿来所用。不得不说,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如果将他整改后的文字,与原作比较起来,还是有一些独特味道的。”

  举例,看一眼“独特味道”吧:

  《洋芋》第七段:野草孤伶伶的,飘来飘去。很快要霜降了。草木一秋能再回得去呢?

  《日记》写了油菜籽后的间隔开的另写部分的第一段:野草依旧生长,不过显得孤伶伶罢了。这些野草也不过是短暂的。九月,很快要霜降了。野草的匆匆生长,为了什么呢?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草木一秋,也是人生一世吧。不过草木安然,没有悲欣妄念罢了。人已经离了世界的本心太远,所谓万劫不复,所谓苦海回头,能回得去呢?

  哲学思维是其中的重点,拿出良知来,说说吧,“与原作比较起来”,还有多少独特味道?抄出来的“哪还能再回得去呢?”抛弃了原作指涉人及人生的特点,而指向了草木,先放下文意的合理性,说说“味道”在哪?有几何?“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

  这个例子费脑子,来个简单直接的:

  《洋芋》第九段:村里,是老人,和孩,没有青壮劳力。

  《日记》写了农具后的间隔开的最后部分的第三段:村里,是老人和孩子,没有青壮男女

  “孩子”整改为“小孩”,虽然低劣,却是剽窃者的基本功;“青壮男女”整改为“青壮劳力”,写人(男女)的文字变成了写概念(劳力),“味道”真的更好了?“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

  两个例子都不是写“洋芋”的,人邻先生的是日记,允许“流水账”。可是何也先生的标题是《洋芋》,是文学艺术作品,这一改,就很有“独特味道”了?能够滑出去如此之远,也可以看出“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真的很强,就会把内容修改为关于洋芋的,而不是这种思维关注点发生位移的、内容上产生割裂的状态。那么写洋芋的怎么样呢?看文章开头,这里是作者最爱使劲的地方,也是抄袭时比较谨慎的所在:

  何也《洋芋》第一段:田里就剩洋芋了。土色有些高寒的早晨,天清澈晃眼似乎有些别样的明净深沉,和稳当

  人邻《日记》第一段:田里就剩洋芋了。土色有些暗高寒地界,晴朗时候,蓝云白,清澈晃眼,恍若天堂,可山岩和泥土却是暗色,似乎样的明净,得深沉衬着,才稳当

  “清澈到晃眼”整改为“清澈的晃眼”,就改了一个字,还大胆地在修饰性的程度副词之前不用“得”。仅仅改了一个字的分句,能否别出现错别字。这段话是不是比原文更“深沉”了呢?原文的“深沉”,意指的是山岩和洋芋安睡的泥土,整改后与洋芋没有关联啦,这样“稳当”吗?“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

  “将文章里的一些巧妙的构思拿来所用”,这本身就是抄袭。看过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侵权判词的人都知道。贴金和镀金,都不能改变真身不是真金的事实!开脱也改变不了本质,就变得没有多少意义。尤其是在这种恶劣行为面前唱道德的大歌!并用此批评舆论导向以达成“原谅”的高姿态。先生,宽恕是需要前提的,最低也需要一份真诚的道歉。而不是抗拒到底、死不认账的所谓“申明”。面对这样的“申明”而原谅,说白了,就是伪善的、无原则的、没有立场的姿态。如果不是亲戚故交。

  “很可惜,一个中财名人,今后可能在论坛很少看到他的影子了。”这就有点杞人忧天了,他想来中财文学论坛,可以使用的昵称多了去。从他的“申明”看,他有这样的强大心理支撑。

  对草姐7楼的跟帖,版主槐安.在8楼以唱歌为喻,回复了:“我们唱一首歌,在家随便唱,到ktv得付钱。这个钱的部分是ktv付给歌曲的版权使用费。”这句话没有说完。没有说登上正式舞台唱歌的事。旭日阳刚翻唱《春天里》,一时火爆,出场费可以超过10万。汪峰出来禁止后,俩人连续几年哑火了。文学论坛就像那正式的舞台,是需要原创版权的。没有版权,获利的正当性就没有。在汪峰叫停后,如果旭日阳刚也发表“五点申明”,之后继续翻唱《春天里》,真正享有权利的人会答应吗?结果如何是可以想见的。

  公众性质的文学论坛上抄袭的作品能获奖,已经够讽刺了。抄袭者居然还能理直气壮地发表“五点申明”,这种振振有词就不是一般的厉害了!在中财文学论坛争取精华和计酬,得顾忌论坛的规定:原创首发。难道参赛获奖作品可以不是原创首发?所以,这不是揭发和追究者是否站在道德制高点的问题,而是事件制造者是否应该被追责的问题。强奸抢劫杀人犯的犯罪事实,会受到法律追究,而抄袭者只是被取消获奖资格,论坛的处理方法已经是轻描淡写了。可是,在抄袭者敢于“申明”的时候,有人站出来对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人责问讨伐,居然被人指责为抡道德的大棒,让舆论方向朝着立场模糊的境地偏离,给偷盗者壮胆,让抄袭行为与“文革时代”“造反有理”的现象,进入一个相同的逻辑。难道不值得思考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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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
发表于 2018-9-26 16:02 | 只看该作者
杨先生出窍矣!此文条理清晰,气盛有力,读来彻彻痛快!记得文璘兄曾经引用明代诗人曹学佺的著名对联: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其实这两句可以颠倒一下改一改。乾坤大挪移一下,改成:读书何惧屠狗辈,仗义岂有负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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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6#
发表于 2018-9-27 05: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安 于 2018-9-27 05:38 编辑

蝉辛苦了,耗费了不少时间和心血,其实以您的笔力,一篇已批得足够彻底,无需补充的,这回两篇更全面了,连我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都了解中财时事了。我向来不知不觉,什么事我知道了早都过去了,这次被你弄进步了,成了后知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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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2#
发表于 2018-9-27 11:18 | 只看该作者
论坛争鸣是好现象,激烈争鸣更好。观点不同才是写作的目的。所以就文章本身来说,蝉衣这篇足以让抄袭者无地自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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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4#
发表于 2018-9-27 18:45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8-9-26 15:22
是的,我就是非常痛恨那些抄袭着,根本不看原作品的内容涉及的情感问题,我年幼无父,难不成那个抄袭着也 ...

很多人抄袭不得法,简直笨得要死以为抄了别人的文章,自己就做了那人一般,殊不知,影子只能做影子。而灵魂,是无法仿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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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5#
发表于 2018-9-27 19:23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以为,就我一个人傻,会花大把时间和精力搞对比,加彩色,原来还有蝉衣,咋有一种同傻相怜的感觉呢
对于抄袭,我也是零容忍的。但并不代表不能原谅。我对所有犯过错,或者伤害过我的人,都可以原谅,但前提就是:对方得知错,得改错。如果知错,并且改错,以后每篇都是自己的创作,我是还能够接受的。但在事实面前百般狡辩,或拒不承认……对不起,我没有那么大度。
之前在江天曾和大家讨论过北大校长读错字道歉的事,我的观点就是“不原谅”!因为他的那个道歉根本就是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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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6#
发表于 2018-9-27 19:56 | 只看该作者
杨老师又来一篇,真是厉害!
如果一篇文章被认定是抄袭,就没得谈,唯有认识错误,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嘛。我历来反对用原则做交易,有些事可以含糊,无伤大雅的,有些不能含糊。
抄袭与借鉴是两个概念,写论文有借鉴,但需要表明引自何处,抄袭完全是把别人的成果具为己有,不能含糊,这不是谁穷追猛打的问题,是涉及立场态度问题,无法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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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4#
发表于 2018-9-27 22:35 | 只看该作者
借用今天刚读到的一句话“你可以一夜整成范冰冰,却没有办法一夜之间读成林徽因”!
抄袭的目的在于,想文章出采吊人眼球,那么明目张胆地抄袭,只是为了营造虚幻的成就感,其实特别可悲。
抄袭与借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错了就纠错,无妨,谁都有犯错的时候,或者有意或者无意。
但错了却又诡辩,甚至还有人为此叫屈,这就不正常了,也会误导别人的思想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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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2:44 | 只看该作者
童心是 发表于 2018-10-26 23:43
论坛争鸣是好现象,激烈争鸣更好。

先生万好!
这类文字,只是有利于明确为文者对正价值和负价值的认知。
76#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8 12:00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8-10-27 15:57
九宫读书不多,但初读《洋芋》一下子就感到是拼凑之作,最后竟然获得了头奖,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更可悲可 ...

九宫先生心敞又心畅!
      文学作品是情感、欲望、直觉、顿悟等做主导的,裹挟着认知理想的建构。文学评论是感知前者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规则和公理进行分析判断和总结。文学作品的写作以感性为引领,文学评论的写作和评价是理性做拐杖。所以文学论坛的版主、编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不同于论坛的作者,仅以艺术感觉来评判就容易出现偏差。
      必须申明的是:这里关于对文学作品与文学评论的定性,只是个见,未必值得认可。

点评

所以文学论坛的版主、编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不同于论坛的作者,仅以艺术感觉来评判就容易出现偏差。 大赞!  发表于 2018-10-2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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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7 15:57 | 只看该作者
九宫读书不多,但初读《洋芋》一下子就感到是拼凑之作,最后竟然获得了头奖,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更可悲可叹可气散文版版块乱象,假如这种笑话写个故事发在忍俊不禁,可谓绝品哩!就此作而言,可谓是有理有据头头是道,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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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6 23: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朋友佳作~~~~~~~~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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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6 23:43 | 只看该作者
论坛争鸣是好现象,激烈争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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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7 23:09 | 只看该作者
雪白演义 发表于 2018-10-7 19:22
干啥不比这个来钱,居然还有抄袭的?还混不混人啦?an?

其实,抄袭如果合法,假如《红楼梦》的版权属于他,版税合计可以超过一亿元。功利心的支配、成功学的教化已经造就了很多比较纯粹的金钱奴隶,他们不是“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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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19:22 | 只看该作者
干啥不比这个来钱,居然还有抄袭的?还混不混人啦?an?
70#
 楼主| 发表于 2018-10-7 19:10 | 只看该作者
雨后春笋 发表于 2018-10-6 20:40
哈,不看禅的文章,不知道论坛还发生了抄袭事件。我一向反对抄袭的,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制止。支持禅。

       本来是简单的事情,可是国民里有不少“宽厚”的人,总是说出一些看似“内圣外王”的话来,致使假道学流行。
       也因为我:太“呆”了。
69#
发表于 2018-10-6 20:40 | 只看该作者
哈,不看禅的文章,不知道论坛还发生了抄袭事件。我一向反对抄袭的,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制止。支持禅。
68#
 楼主| 发表于 2018-10-5 13:56 | 只看该作者
鴳雀 发表于 2018-10-5 10:40
衣衣老师,可不可这样划分?
抄袭是指以功利为目的的抄写行为,比如沽名钓誉,加精计酬,获得稿酬...
摘 ...

客观上是将他人之作当做自己之作发表;主观上有将他人之作当做自己之作的故意;目的性具有违法的实质。所以抄袭是指将他人作品全部、作品的片段、作品的实质等窃为己有发表。
先生从目的性的源头判断,是合理的。
67#
 楼主| 发表于 2018-10-5 13:46 | 只看该作者
李灿 发表于 2018-10-5 10:05
抄袭就是不光彩的行为,为错误的行为辩解就是不道德。

这是鲜明的道德标准和立场!
赞!!!
66#
发表于 2018-10-5 10:40 | 只看该作者
衣衣老师,可不可这样划分?
抄袭是指以功利为目的的抄写行为,比如沽名钓誉,加精计酬,获得稿酬...
摘录是指以学习为目的的抄写行为,比如誊写范文,好词好句,至理名言、醒世恒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
前者抄写是剽窃,后者抄写是学习,对不?
65#
发表于 2018-10-5 10:05 | 只看该作者
抄袭就是不光彩的行为,为错误的行为辩解就是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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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 22:59 | 只看该作者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10-1 13:03
生活是需要幽默的,幽默能舒缓身体,也让一些问题更能咀嚼出不同的味道来

“让一些问题更能咀嚼出不同的味道来”
也就是在幽默里填入思考,赋予幽默一种智慧的特点。
这就像艺术创新。艺术的实现离不开形象的塑造,塑造的形象需要具备不同于以往的新解。这样的新解需要思想力来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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