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20-8-1 17:33 编辑
大排档豪迈,小酒馆妖娆。
大排档未必能孕育出摇滚和嘻哈,但小酒馆倒是的的确确地滋养出诗歌和民谣。通俗如赵雷的《成都》,一时全民传唱,成都的小酒馆由此爆红。激动之后,忽然发现赵雷的《成都》和成都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小酒馆“和成都的小酒馆也没有任何关系。
成都只是一座城,小酒馆只是一个临时的落脚点,他们的指向都是文化意义上的,和地理位置没有多少关系。
一如古代的边塞诗,都是大漠、孤城、阳关、号角。一看到这些,立马就能想到苍凉和豪壮、羁旅和思乡。至于是哪个沙漠哪座城,一点都不重要。
都是意象。小酒馆也只是个意象。
还有海子的德令哈: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很多城都是。
可能就在城市的某个拐角处,在一片小竹林的裹挟下,昏黄的路灯折射出几个字迹歪歪扭扭的黄字招牌,里面稀稀疏疏的几个人,散落在小店的的东南西北。古朴的木桌上摆着几个菜,面对面坐着三五个人,推杯换盏,飞短流长。
这就是我之于小酒馆的印象。这里不大可能有多大的场面,因为不够格,婚丧嫁娶讲究的是排面,一般人都找不着的地方,指定是不行的;也不会有什么规范性的仪式,如果穿着西装打个领带拿着一张皱巴巴的稿子着这儿念是绝对没有市场的,会很滑稽;尤其是说话,就是窃窃的私语,不妨把脖子伸得更近一点,没有人觉得诡异,反倒你要是在这儿说什么第一点、第二点,第三小点之类的套话,那你可能就是这里的外星人。
茶很普通,兴许就是一个瓷茶壶,里面是沏好的瓜片或铁观音,味重,可以多兑几次。茶杯能有个瓷的是最好不过了,有的就用一次性的纸杯,渴了咕咚一口下肚,不渴就不喝。弄个杯盖在这里拨弄浮在上面的茶叶纯属磨洋工,于这里的氛围也不搭。
服务员也没多少讲究,犯不着非要着门口站俩小姑娘,又不是瞎子不认路!进门的时候自己找位子,有空地儿就坐——当然有空位,坐定之后,必然会有个跑堂的服务员拿着个菜单跟你报价,你挑一两个硬的,搭配两三个普通的,三下五除二,菜单搞定,传给后厨。吧台上的老板或者老板娘眼皮稍微眨有一两下,继续按着计算器翻来覆去地算计着。
酒可以着这儿买,也可以自己带。小店讲究的就是个“小”,场子小,人少,财大气粗都奔着霓虹闪烁去来了。我的意识里,一个人正常,两人最好,四个人就是极限了。一般带一瓶,最多两瓶酒,可以是半瓶装的,也可以是整瓶装的,老板欣然同意,不同意也没辙!有些店面经常挂个牌子,写着什么”谢绝酒水自带“,听着就好笑,居然还有不少人觉得这样做有道理。这是个什么逻辑?买酒的地方不许带酒,卖衣服的地方是不是也不准穿衣服进去?再说,我想喝的你家肯定有吗?比如:就是那个二锅头兑的那个白开水,你家要是有的话,那可真精彩了。
菜上了,拧开酒瓶盖,给自己满满地倒一杯。杯子是那种玻璃杯,一次就能倒二两五的,然后把杯盖再拧回去。想着就一下子就行了,最后都是倒的第二下。
我一个人对付的时候,一般只用三个菜,一荤一素一汤,喜欢藏在左手的拐角处。坐公交车也是这样,最习惯的是倒数第二排靠右窗口的地方,哪怕是妻子一道,如果那个位子还在的话,我都是这个位置,而不是非要和她坐到一块儿。我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坐窗口是喜欢看外面流动的风景,而靠后是因为不想让别人打搅;小酒馆的位置也是如此,坐靠左边最拐角的位置既可以相对安静,又可以向右很容易地看清楚进进出出的人,不是什么毛病。
轻轻地泯一口,酒杯没动静,喉咙却有了反应,一股热流进口、入喉、冲胃,像是洗涮了一遭。然后,夹点下酒菜,晃悠悠送到口中,咀嚼一二,四顾若是无人,不禁摇头晃脑少许,自鸣得意,好不惬意!然后再悠悠地来个第二口、第三口……直到两杯见底,盘中狼藉。看着店里,人员进进出出;看着店外,华灯初上,月满西楼。才想着起身离去,掏出裤兜里仅有的几张十元纸币交付老板,算账找钱,掉头而去,衣袖不挥,云彩空留。
我是奢望着两个人一道泡小酒馆的,但是,这样的机会不多,场合是有,多半因人或者因事而起,不再纯粹,那还不如再找几个人撑撑门脸,人造一个高朋满座蓬荜生辉。人群中的孤独是受罪,一个人的孤独至少还是体味,不要也罢。
其实,我现在通常只是过过眼瘾,一个人跑小酒馆次数并不多。溜达小酒馆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啊!十几岁的时候,稀里糊涂混日子,有时几个礼拜能进一次城,实在没有什么事情,也没有什么觉得可以联系与应该联系的人,更没有什么想法和规划,迷瞪瞪地看着自己和世界,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多余人。于是,会买两本书,看一两场电影,最后就窝在小城的某一个低档的小饭店,把自己灌得介于半醉半醒之间,然后一觉醒来,一切照旧,只有苟且,没有远方。
那些地方虽然是真正的酒馆,但绝对不是赵雷的小酒馆。赵雷的酒馆更像是酒吧,而在那个年代,酒吧是稀罕的。即便有,我也不会进去,一来缺钱,二来不敢,乡里人骨子里是恐惧于新生事物的。
快三十年了,我走路的习惯没变,说话的习惯没变,胡思乱想的习惯没变,酒量也没变,还是不经喝不经劝,动辄醉的熊样。变得最大的是很少会一个人逛逛书店,坐坐小酒馆。倒是经常去门口的那个面馆,就是为吃面去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喝酒变成了饭局,所谓“局”,自然就有个两军对垒和分出胜负,吃饭变成了战争,喝酒成了算计,还好意思说这是文化。即便是文化,那也是阴谋家的文化,也能理解,阴谋和智慧之间界限原本也不大清楚。
只是有时闲逛会找找从前的路径,当然不会再有那样简陋的酒馆了。三十年前就能做生意的现在多半发达了,即便不发达,三十年前的市中心到现在怎么可能还会出现那样一个作坊式的小店呢?
现在人都很忙,忙到似乎只有老了才有功夫想起从前;忙到了夜不能寐、食不甘味或者说食而不知其味;忙到了从来不考虑,我们这样的生活是否就是唯一的生活。
想起了那个自诩为文曲星下凡的金圣叹,刀架在脖子上,把儿子招呼到跟前,说要告诉他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就是:腌菜和黄豆一起吃,有胡桃的味道;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滋味。金圣叹谈不上是美食家,但是却以格外的天才体悟着一切,只是他的这个秘密又有谁在意呢?
但是,我相信他不会糊弄自己的儿子,或者在他看来这件事很重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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