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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也说《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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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8-8 1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也说《惩罚》

    我只愿敲诗,不愿敲文章,原因很简单,老了手头笨拙,得费九牛二虎之力!然而《惩罚》引起众多诗友的争论,我又不得不付出九牛二虎之力了!这,也是一种《惩罚》吧!

  《惩罚》谁呢?惩罚人类。在我看来,中国的大水,俄罗斯的大火,美国的大风,阿根廷的大寒,都是人类自己胡折腾从而使大自然气候诡异造成的。(万里山水斑竹不认同这种看法,另当别论)。所以我写此诗,立意要惩罚人类!

  为什么要惩罚呢?!要告诫人类,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毁坏人类赖以生存唯一的家园——地球村!要停止自己的脚步,至少要有所收敛!要共同承担责任,在各国首脑峰会上达成不可再行为的协议!

  由谁去惩罚呢?女妖。女妖是何许人也?女妖不是女娲,女妖只是她自身,只是她自己。女娲是自然力量的化身,女妖也是自然力的化身。女娲用石头补天,是拯救人类;女妖用竹竿捅天,是惩罚人类!她们都在关注人类!她们所作所为都有益于人类!我认为,女娲与女妖并不是两个“对立角色”,不应当把她们“划分”成“好人”与“坏蛋”!

  有人说女娲是神,女妖是妖!在我看来女妖也是神,她要惩罚人类,她就是神!尽管惩罚的方式方法不尽人意!有人不禁要问,既然那女妖是神为什么不以“神”名之,而要以“妖”调侃呢?!取悦于人也!

  怎么惩罚呢?她所采用的方式与手段是以恶制恶,希望人类从她的惩罚中有所警醒,有所悔悟。然而人类并没有从她作为中认知自己,人类仍在“恶,所以她“依旧”要以恶制恶,所以她对“从脚边滚下的石头”“怒目而视”(不要忘记她是“妖”)!希冀它们给予人类更多的“惩罚”!

  对我这首短诗,引来两位版主著文关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引来那么多诗友指正,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谢谢你们的关注与指正!希望得到你们进一步关注与指正!

[ 本帖最后由 朱竹 于 2010-8-8 19:19 编辑 ]
12#
发表于 2010-8-9 16:08 | 只看该作者
能引起大家关注的东西,才是好东西.有争论,才会扬长避短,才会在探讨中进步.这对写诗的人,都会有个好教材.再说,一件衣服好不好看,那要看穿在谁身上,还有你站立的角度,更有你本身喜欢什么颜色.本人认为,只要时髦不过分,合身就好. 个见.一一遥握.
11#
发表于 2010-8-9 15: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马顺利 于 2010-8-9 13:18 发表
朱夫子的性情我喜欢!  就是喜欢!


谢谢顺利的喜欢哦。
10#
发表于 2010-8-9 13:18 | 只看该作者
朱夫子的性情我喜欢!  就是喜欢!
9#
发表于 2010-8-9 1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山流水 于 2010-8-8 19:50 发表
敬佩朱老这种治学作文的精神,认真学习并祝福朱老。

很喜欢读你的诗!
8#
发表于 2010-8-8 2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萧萧清风 于 2010-8-8 20:41 发表
诗歌完成了,诗歌就远离作者而去。诗歌最大的魅力在于它的多解,它的不可逆转的经验多验性,应该允许读者个性化的解读和扩展,朱先生应该感到欣慰的!
当然对作者而言,解读走得远了,就好似自己的姑娘远嫁,不免心 ...


说得太好了,颇在同感,谢谢萧萧的参与。
7#
发表于 2010-8-8 20:41 | 只看该作者
诗歌完成了,诗歌就远离作者而去。诗歌最大的魅力在于它的多解,它的不可逆转的经验多验性,应该允许读者个性化的解读和扩展,朱先生应该感到欣慰的!
当然对作者而言,解读走得远了,就好似自己的姑娘远嫁,不免心疼和难受
6#
发表于 2010-8-8 20:18 | 只看该作者
顺便说一句,诗歌是一种很感性,很自我的文本,各人有不同的理解是很正常的,朱老也不必较真,如果太理性了,太透彻了,那也就不成其为诗了,对吧,朱老。一千人的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写得好嘛,同样的道理,大家对朱老你的诗歌有争鸣,不也说明你写的是一首好诗吗。
再次祝福朱老。
5#
发表于 2010-8-8 20:01 | 只看该作者
惩罚》谁呢?惩罚人类。在我看来,中国的大水,俄罗斯的大火,美国的大风,阿根廷的大寒,都是人类自己胡折腾从而使大自然气候诡异造成的。

--仅举一例说明: 著名森林防火专家、中国林科院研究员舒立福认为:这次俄罗斯大火主要原因在于今年夏天的高温,导致森林中积累了大量可燃物质,再加上人为的火源引燃了这些可燃物。

人为的火源应该不是人们的主观故意,若是有意,则是刑事犯罪范畴。我提到的一些看法,是说明有些是人类污染和不尊重自然规律造成的后果,有些根本算不上人类所为的后果。对吗?问好先生:)
4#
发表于 2010-8-8 19:50 | 只看该作者
敬佩朱老这种治学作文的精神,认真学习并祝福朱老。
3#
发表于 2010-8-8 19:36 | 只看该作者
读先生的自我解释,无疑是对自己作品的一种最真切的感受。也提供了了解作品的一个方式和视角。尽管还有一些可以解释的余地。

女娲是自然力量的化身,女妖也是自然力的化身。女娲用石头补天,是拯救人类;女妖用竹竿捅天,是惩罚人类!她们都在关注人类!她们所作所为都有益于人类!我认为,女娲与女妖并不是两个“对立角色”,不应当把她们“划分”成“好人”与“坏蛋”!

--1:在一个作品呈现出的语境里,其实比较难以区分两者的无关。2:“女妖”用如此毁灭性的惩罚来反衬其对人类有益,,即使有如此用意,表现出来却不免勉强。3:怒目而视的解释,还是感觉吃力。石头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而不是女妖内心愤怒的对象。4:女妖本身的定义,就是一种邪恶势力。当然和聊斋中的那些善良女子的化身有别。作者本身赋予的观念,比较难以在作品中体现。尤其在如此短小的作品中得以暗示。因此我感到还是可以保留自己的一些看法的。这个不妨碍其他读者包括作者本身自己的看法,这个我想也是可以并存的。问好先生:)
2#
发表于 2010-8-8 19:30 | 只看该作者
人类是破坏生态环境的罪魁祸首,最终必然遭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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