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406|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进贡与特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8 1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进贡与特供
  
  在封建社会只有皇帝一人才能享用“贡品”,友邦和百姓对皇帝敬献贡品叫“进贡”。我儿时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故事,一个是备受唐玄宗宠幸的杨玉环在华清池洗澡,并享受驿站从广东岭南飞马运送过来的荔枝,据说为了保证荔枝的新鲜,常常有很多骏马力竭而死途中;另外一个故事是水浒里的杨志运送进贡给皇帝的花石纲,杨志因路上丢掉花石纲而被逼上梁山。
  
  可见,封建社会的贡品代表着皇权的威严和显贵,即便是一块花石纲这样的石头,也比百姓的人头更值钱。
  
  到了新时代、新社会,皇帝下台了,但“贡品”却并没有消失。每到过年过节时,很多平素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却会花大钱买一些名酒名烟之类贵重礼品,留作“进贡”给领导上级,以图今后好办事。民间就有这么幽默的一句话来调侃享受“贡品”的群体们:“工资基本不花,老婆基本不用,抽烟基本不买,喝酒基本靠送”。可见,虽然皇帝消失了,但贡品的内容反而更为丰富多彩了。
  
  和“贡品”有一字之差的是“供品”,贡品是献给皇帝的,供品是献给鬼神的,不过两者本质并没有不同,皇帝是活着的披着人皮的鬼神,而鬼神则是人们杜撰出来的神秘主义的词汇,两者的深层内涵都是人们失去对自身命运的掌握,无奈的屈从于冥冥之中的神的命运安排。中国历代百姓非但物质上对皇帝和神仙们进贡,精神和肉体也无条件的被摆上祭坛成为被强行献祭的贡品,而更可悲的是,数千年来的中国百姓始终不能自觉自醒的觉悟自身的贡品角色,却一直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人权无条件的献祭。
  
  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和母亲走亲戚,路过一个小土地庙,供案上摆了几件当供品的馒头,我信手抓起来就吃,母亲一旁大惊,连忙禁止了我,说这是土地爷的供品,凡人不能吃,否则要遭天打雷劈。那时候我没将母亲这话当回事,眼疾手快的躲避母亲,将馒头三下五除二的吞下了肚。后来一直至今,似乎我也没遭到天打雷劈,不过随着年岁的渐长,我却再也不敢做那样的事情了,也许人长大了,有些最东西就会渐渐失去了。
  
  和“进贡”截然相反的是“供给”,进贡是由下对上,是百姓对皇帝,供给是由上对下,上层对老百姓的赏赐。在计划经济时代,“供给”几乎决定了中国每一个百姓的生死存亡,吃喝拉撒什么都需要供给,买布要布票,买糖要糖票,买煤要煤票,年货也要票,没有票什么都买不到。被供给的人群也划分为三六九等,吃商品粮的阶层享受特别的供给,农民享受最低级的供给,而掌握供给品发放的供销社、物资站的员工是最吃香的,他们属于那个时代的上流社会。
  
  还有一个很神秘的词汇叫“特供”,即“特殊的供应品”。特是特殊、特别,是非常特殊的人才可以享用“特供”。特又有特务、特权的意思,这里的特务不是情报工作的特务,而是“特殊的任务”,比如“为人民服务”这种特殊任务。一般来说,“为人民服务”这种特殊任务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从事的,在中国社会,那些有权享受特供的人也是“为人民服务”口头禅不断的人群,而且还和这个口头禅的频率有关,那些越是整天将“为人民服务”挂在嘴边的人群,他们享受的特供也就越多,反之越少,如我这种没有这种习惯的人也就和特供就此绝缘。
  
  我以前对特供感觉这非常神秘,我20岁前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传言中的“特供”物品,只是依稀听到有一些特供传说,诸如大熊猫香烟、特供茅台酒等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供才渐渐撩开神秘面纱,我才有机会亲历各种各样的特供面目。我本地前几年就曾经悄悄流传过一种特殊的香烟,这种香烟没有商标,没有品牌,甚至烟盒上什么印刷都没有,就是白纸原色,但这种香烟的烟草却是上等特制的。据说这种香烟是地方为了搞活经济,专门制造作为地方外交的纽带和某些机关的特殊福利。有时候偶尔会见到有本地人拿着这种特殊外貌的香烟,在人前随意的敲打烟盒,弹出一支烟递给对方,得意的炫耀:“尝尝看,这烟是特供品,市场上有钱也买不到。”可见,特供的质量并不是最主要的,更重要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最近我有幸享受了一次特供,我哥哥的一个老战友送给他一盒最正宗的特供大米,精致的橄榄绿铁盒包装,上面简洁明了的印刷几个大字“内部特供大米”,那个米煮的米饭真的很香,不愧“特供”这个字眼的尊贵地位。我曾经和熟人有一次闲谈,他吹嘘说他当兵的儿子的工作就是专门在稻田里站岗,因为那稻田里种的是特供大米,站岗是为了防止有人下毒。我那时候以为他是吹牛,稻田里站岗,这太夸张了吧,现在想来应该是真实的,我想,一块需要站岗保卫的特供稻田,不用说没有毒药,肯定也没有农药和化肥,绿色生态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
  
  我有时候常常纳闷,为何中国的三聚氰胺、有毒大米、地沟油、瘦肉精猪肉等等屡禁不止,或许除了其他一些社会原因,特供品的存在可能也有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特供的存在,全中国人食用一样的大米、一样的猪肉、一样的牛奶,那么这里面三聚氰胺、硫磺、瘦肉精一定会大大减少。
  
  还有一些隐形的特供常常被我们疏忽,比如最近新闻,某地专门为了一个地方官子女定制招聘条件,这也算一种“特供待遇”吧!还有诸如,有的孩子在破烂的学校上学,有的孩子天生就享受特供的“内部豪华学校”,有的孩子出生在一个高考分数线较低的大城市,有的孩子出生在一个分数线较高的农村地区,这就是特供的教育待遇和普通的教育待遇。
  
  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必将迎来一个公民为主题的社会,而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的主要特征就是公民权利的普遍平等,在一个仍然存在特权利益、特殊群体、特区阶层、特别对待、特供商品的社会,这样的社会说明了和公民社会仍然有着不少的差距。因此,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步建设,特供必然和贡品一样逐渐沦陷于历史的尘埃,当人人都可以自由享用安全、高质、价廉的商品时,那时候我们的市场经济才是真正完善的时候。
  
  因此,特供和三聚氰胺本质完全一致,都是一种有毒物质,它们是孪生的畸胎,要么一起孽生危害社会,要么一起灭绝造福人类,这就看人们如何选择。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2-10 11:10 编辑 ]
17#
发表于 2011-1-6 21:00 | 只看该作者
食品安全若从取消特供开始,估计就容易做到了。
16#
发表于 2011-1-4 15:09 | 只看该作者
一旦人被“供”了起来,便非神既鬼,就脱离了人间,人民的疾苦便再不会品尝,那么,靠着这些被“供”之人,能靠来什么?
文章在“贡”“供”上做文章,从古说到今,言辞平和,语调平缓,但深层的内容,却蕴含其间。
问好!远握!
15#
发表于 2011-1-1 21:24 | 只看该作者
当群众易子而食时,老爷们照样花天酒地-----如李井泉那老东西
14#
发表于 2010-12-10 21:18 | 只看该作者
特供和三聚氰胺本质完全一致,都是一种有毒物质,它们是孪生的畸胎,要么一起孽生危害社会,要么一起灭绝造福人类,这就看人们如何选择。
发人深省!!
13#
发表于 2010-12-10 08:59 | 只看该作者
看似叙述不温不火.却棉里藏针,一针见血.
12#
发表于 2010-12-9 21:29 | 只看该作者
精辟,等哪天领导人也喝三鹿牛奶吃红心鸭蛋的时候食品安全才能彻底解决,当领导的子女入学工作都没有特权时,各种招考才会真正公平
11#
发表于 2010-12-9 19:12 | 只看该作者
呵!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样的特供,老百姓们唾弃。可是,很多“特供”,不敢说人人向往之,至少是绝大数人追求获得并心向往之。无奈啊。
     好久没到中财来了,今天来,这网页竟然欺“生”,总是“等待”,“等待”,弄了好久,才查出是网页的设置不高级,TLS没打勾的缘故。
差点又放弃了。

[ 本帖最后由 宜山宜水 于 2010-12-9 19:14 编辑 ]
10#
发表于 2010-12-9 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微风轻拂 的帖子

  你说的太好了!“特供”这种东西本就是为特权而存在的,没有了特权阶层,哪来的特供?一个把权力看得太重的社会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在太难了。这里既有思想启蒙的问题,也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问题,什么时候中国成了真正的公民社会、法制社会,“特供”也就消失了。
9#
发表于 2010-12-9 15:32 | 只看该作者
再读,欣赏!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1: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2-9 11:55 发表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1: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辛文 于 2010-12-9 07:47 发表
集讽刺幽默于一身,我喜欢这样的文章,真杂文,拜读了! :victory: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1: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0-12-9 06:23 发表
特供是一种特权的象征,权力欲在作祟。在社会主义法制不太健全的今天“特供”已经成为道德沦丧的标志。悲哉!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1: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10-12-8 17:38 发表
这篇见微知著,绵里藏针,读后不免思考很多。
权力、等级的阴魂不散,特供也将不绝。而等级,是现在的特权阶层舍不得取消的。
特权,特供,前者滋生后者。


有等级的社会不可怕,但权利也分等级就可怕了
4#
发表于 2010-12-9 07:47 | 只看该作者
集讽刺幽默于一身,我喜欢这样的文章,真杂文,拜读了! :victory: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7 13:19 , Processed in 0.054347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