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1-3-7 16:24 发表 个人以为是够丰满了,文字主要是表情达意,而不在于东拉西扯,刻意引章据典。就象刘亦菲或林志玲,你喜欢她们穿着清凉清凉的,还是重重包裹?
原帖由 暖玉 于 2011-3-7 20:37 发表 “因此,在没找到适合自己的鞋之前,还是少去依赖别人。毕竟,只有真正赤脚走路过,才能走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路,才能走得更远。” 混混的这句话很让我欣慰。 我一向在写文时,都是自己往外掏,甭管好与不好,都是自 ...
原帖由 混混 于 2011-3-7 12:36 发表 哈哈 柳老大说的没错。总想继续把这个东西丰满下,可力不从心,惭愧。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1-3-7 09:37 发表 小马哥说得不错。 文字是自己的,大师是别人眼里的。 唯心或者唯物,都是存在的证明。 文字不是纸币一样的流通货,文字必须是真金白银,这样,才有存在的价值。 与他人不谋而合,应该是快乐的。你想想,如果你和 ...
原帖由 若谷 于 2011-3-6 21:14 发表 混混这个思路这个比喻很有新意。“赤脚走路” 要想走出自己的路,就得赤脚!赤脚才会真正感觉到脚下的真实。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1-3-5 21:38 发表 跟着如空斑竹顶一顶!这句话说的真精彩。 一直很喜欢看混混的文呢。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3-5 21:08 发表 赤脚走路,尽量少去拾别人扔掉的鞋,就算是在不经意间走了别人的老路,也请不要回头,因为路上一定有别人没带走的风景。 ——只此一句,便堪为经典。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3-5 12:47 发表 况且,赤脚走路,走的一定是自己的路,即便与别人有重复或者雷同,这条路上也一定浸透过你的血汗,随别人怎么说去---------混儿果然了得,句句经典。
原帖由 松哥1965 于 2011-3-5 09:46 发表 言之有理!欣赏美文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3-5 09:39 发表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那是文抄公的陋习,写作源于生活,只有自己的灵感创作的才是难能可贵的。混混的文章观点鲜明,值得探讨和品读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1-27 04:28 , Processed in 0.175653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