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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异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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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31 2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春节前夕,市民王先生遭遇了一次不大不小的袭击——他的轿车在车库里被盗贼砸碎玻璃,取走了6000元现金和证件。失窃后,他当即报了警,还去报社提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希望通过报社发出一封信给一个小偷。

  他在信里说——


  先生:

  我猜你是位先生,从砸我的车窗那个口子可以看出你身强力壮,不会是柔弱的小姐。

  在离春节不足10天的16日,你砸碎了我的车,你冒着犯罪的“危险”在春节前夕伤害了一个和你无冤无仇的人。你拿走了我6000多元钱,那可是我的过年钱,小孩的新衣服要靠它来添置,孝敬父母也得用这钱来支出。

  拿走钱也罢了,你干嘛要拿走我的包,那里面的资料对我至关重要,于你却是毫无作用。你想用我的身份证去办理存款或是其它业务,那起什么作用呢?我在报上已经登了遗失,谁用这身份证,只会给警察留下破案线索。

  你偷了我6000元钱,买到个大彩电又如何?你的母亲要是知道那电视是偷来的,她是为精彩的电视节目发笑,还是为自己的儿子的堕落而抹泪?也许你能用6000元和甜言蜜语去哄一位你钟情的姑娘,可是那女孩得知这钱是你举起铁锤砸了别人的汽车偷来的,她的目光难道还会对你含情脉脉?

  先生,6000元钱不会让你富裕起来,他只会让你在祥和的春节到来时,心里忐忑不安。我没指望你能归还这6000元钱,但是你得归还我的包、资料、证件,它至少能证明,你虽然做过一次小偷,但是良心还没完全泯灭。

  我希望你看到这封信后,从此不再偷偷摸摸。那是你本人的幸事,也是你母亲、爱人的幸福,当然更是社会的幸事。


  这封信见报后,王先生的财物是否完璧归赵不得而知。

  无独有偶。最近在某个论坛上,看见一个网友的转贴令人喷饭。这是一张大字报的图片,为了版面的整洁,我费点事把它抄录在下。


  海湾局势风起云涌,NO

  建工学院也不平静,WAR

  三月雷锋月未过,我院就发生了一件……

  3月21日,傍晚,伊拉克遭受了美国的猛烈袭击。伊拉克人民在炮火中挣扎,我食不甘味,正担心伊拉克人民吃不饱饭的时候,我吃不上饭了——我的饭卡丢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去挂失,不料一位同学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一举买了20元的烟,时间刚过两分钟。据商店老板描述,是一身高1.75米左右,着深色衣服的男同学。我追到餐厅发现有一万多名同学这个样……

  首先恭喜这位同学实现了第一个家庭梦想!(不要走开,广告之后马上回来),苟富贵,毋相忘,不要吃独食,其次,如今的就业形势那叫一个不好,竞争异常激烈,希望你戒骄戒躁,加倍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早日被山东省某监狱班房系录取,也能稍微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更何况在那里“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比我们辛辛苦苦找工作为生计奔波强了不知多少倍。

  顺祝:这位同学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计算机系   馒头

                         2003.3.22


  鸣谢:   墨水由老李友情提供

            毛笔由老赵友情提供

            场地对门宿舍

  友情客串: 伊拉克人民、商店老板、美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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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王先生和“馒头”却有着相同的遭遇——蚀财。从他俩的收入比例来看,应该说“馒头”的损失大一些;从无形资产的角度来看,王先生的损失不小。他们一个是无辜的(王先生);一个是无奈的(馒头)。面对自己遭受的损失,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舆论的作用。于是他们拿起笔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虽然他们心里明白这样作是徒劳的。

  是的,侵犯他们利益的人——不能统称为“小偷”,因为“馒头”的饭卡是自己弄丢的——不会因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即使他看见了那封信或大字报。甚至他还会在一旁冷笑。那个举起铁锤砸汽车的家伙,本来就没有良心了,他才不会为王先生的良言苦口所动,此人可能长期以盗窃为生,说不定刚从监狱里劳教出来呢。再说那个拾到饭卡的同学吧,那天怎么运气这么好啊,天上掉下一个馅饼来?他可能正在闹饥荒,虽然团委正在号召同学们向雷锋同志学习,可是,肚皮空空的滋味,雷锋叔叔他知道吗?让“拾金不昧”见鬼去吧!可惜呀可惜,“馒头”没有生在雷锋叔叔的年代,只好认倒霉了。

  不过,王先生和“馒头”的文采相当不错,他们的文章拿到论坛上发表,点击率肯定很高。尤其是“馒头”的大字报那才叫绝!他把自己愤怒的心情化作诙谐幽默的言语,竭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将一个道德品质低下的校友鞭挞得体无完肤,看后令人捧腹且击掌称快。

  两篇文章两种风格,立意则是相同的。文中没有一句漫骂的言辞,却有着辛辣之韵味,让读者能感受到作者的恼怒的心情。他们把自己的遭遇广而告知,一方面是想找回自己的包(王先生希望有人见报后,拾到小偷丢弃的包归还他,他定当酬谢);一方面想利用舆论谴责那些卑鄙的小人,将自己的晦气发泄出来,心里好受一点。

  这不失为一个心理调整的好办法,妙啊!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9#
 楼主| 发表于 2004-4-2 11: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刑天丁 发表
不过,精华鼓励。

继续努力。


谢谢丁丁斑竹的鼓励,一起努力把江天办得红火起来!
8#
 楼主| 发表于 2004-4-1 22: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格子 发表
文笔犀利,拜读


刑版说我“毒”,你说我“利”,哇呀呀,我是不是锋芒毕露啊?
谢谢你百忙中阅读我的拙文:)
7#
发表于 2004-4-1 21:42 | 只看该作者
文笔犀利,拜读
6#
 楼主| 发表于 2004-4-1 18: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刑天丁 发表
无奈之举却也别致。

你的眼很“毒”, 可以做记者了:)

昨天被邀请做大连日报的兼职学生记者,现在发现你也听适合的:)


就是想做记者,可惜没那福份,哈哈!
5#
发表于 2004-4-1 16:47 | 只看该作者
不过,精华鼓励。

继续努力。
4#
发表于 2004-4-1 16:22 | 只看该作者
无奈之举却也别致。

你的眼很“毒”, 可以做记者了:)

昨天被邀请做大连日报的兼职学生记者,现在发现你也听适合的:)
3#
 楼主| 发表于 2004-4-1 11:1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玉龙 发表
文章结构很独特。


谢谢您的评论,握手:)
2#
发表于 2004-3-31 21:53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结构很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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