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411|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二孬娶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8-21 1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二孬娶妻

    李二孬出生在五十年代,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所以,他出生的时候,爹娘给他起名“有福”。但李有福长到七岁的时候,爹娘却在三年自然灾害中挨饿而死,剩下他和大他五岁的哥哥相依为命。没了爹娘,李有福“有福”变“无福”,小学刚上半年,就中断了学业,四处流浪。为了求顿饱饭吃,李有福小小年纪便开始了偷窃的生涯。见他成天不务正业、偷鸡摸狗,乡邻们便送他“李二孬”的“美称”。

    李二孬虽好偷窃,但他有个习惯,那就是只偷公家,不偷乡邻。那年,他瞄上了县招待所的食堂,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踩好点后便下手了。趁着看门老头打盹的功夫,他从打饭的窗口潜入食堂,先是摸索到一些馒头大饼之类的食物,窃喜之余,便用那些食物安慰了一下饥肠辘辘的肚子。吃饱了肚子,二孬便又寻摸起来,借着窗外的月光,他隐约看到面案上放着一个盆子,盆子里有液体一样的东西,二孬暗喜,以为是一盆菜籽油。于是便端了盆子小心翼翼地从食堂打饭的窗口里又潜了出来,躲过了看门老头的“火眼金睛”,二孬按捺着紧张的心情,小心翼翼地端着那盆“油”往家赶。待赶到家里,点亮油灯一看,二孬立马像泄了气的皮球——蔫了。原来,二孬冒着风险偷回家的油,竟然是一盆水。

    这事后来传到乡邻的耳朵里,便成了乡邻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受了乡邻们的奚落与嘲笑,二孬挠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这次纯属失误。谁知道那狗日的食堂管理员会用盆子盛水。此仇不报非君子,我非再偷他一次不可。”
            
    从“有福”变“二孬”后,很快,二孬便长大成人了。长大成人之后,因为没有文化,更因为他的偷窃行为使他在附近十里八乡“臭名昭著”,所以,尽管他极想娶一房媳妇,过上有家有口的生活,极想靠着参军、招工的途径改变命运,过上城里人的幸福生活,但村里人没有一家肯将女儿嫁给他,每次村里有了参军、招工的机会,都是太后的马桶——没他的(粪)。于是每次机会错过,二孬都要跳着脚在村里骂上一遍,骂自己爹娘为何抛下他早逝,更骂村里人狗眼看人低,害得根正苗红的他娶不上媳妇,穿不成皮鞋穿草鞋。


    原本以为二孬注定就要打一辈子光棍,老死乡里,怎料在二孬长到二十七岁,算是大龄青年的时候,却交上了桃花运。村里有一姑娘,因为腿有点残疾,熬到了二十八岁的年纪,也没有找到一称心如意的婆家。见女儿一年比一年年纪大,父母着急之下,便将选婿的目光落在了游手好闲的二孬身上。两家换帖订了亲后,二孬便开始筹备结婚事宜。虽然他极想将这场婚礼办得风风光光,但怎奈自己囊中羞涩,怎么也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让自己风风光光地将新娘子娶进家门。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重操旧业,做起了偷鸡摸狗的“老本行”,打算偷点钱物来装饰新房、给新娘子买结婚用品。几经思虑,他将偷窃的第一站,锁定在县物资局。二孬跟县物资局食堂的伙夫老张很熟,为了装饰新房,他去向老张要旧报纸糊新房的墙壁,但吝啬的老张却一张报纸也不肯给他。报纸没要到手,他看到老张伙房的闹钟挺漂亮,便跟老张商量能否借他用几天,让他结婚的时候摆在新房里撑门面,但老张却一口拒绝,说是公家的东西,不好借人。看老张这么不给面子,二孬悻悻而去。回去后越想越气恼,气恼之下,二孬“恶向胆边生”,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先偷了老张再说。你不是不舍得借吗,那我就偷给你看。

    第二天晚上,二孬一身黑衣黑裤出了门。他先是围着物资局的院墙转了一圈,选了一处容易攀爬的地方,爬上了墙。潜入院内后,他用随身带的螺丝刀撬开了伙房的房门。摸索着进去后,借着外边的月光,他先是找到了报纸,后是找到了闹钟,最后走的时候,顺手牵羊又拿走了一小袋大米。

    按捺着紧张的心情,拎着偷来的东西,返回家后,二孬将米倒进自家空空如也的面柜,便开始摆弄偷来的闹钟。那个时候,闹钟在乡村,还算是一件挺新鲜的物件,所以摆弄着这个会响的东西,二孬怎么也把玩不够。为了不让人发现家里有这个稀罕物件,二孬临睡前掀开面柜,将它埋在了偷来的大米里面。但让二孬没有料到的是,睡到半夜,这东西却鬼使神差地响了起来。午夜惊梦,二孬怕邻居听到闹铃声,一翻身起床,将闹钟从面柜里拿出来,捂到了被子中,但捂在被子中后,这东西还是时不时要响一下,换了几个地方,还是无法遮掩这令人心惊胆战的铃声。惊慌之下二孬百思不得其解,这东西,怎么会响起来没完?是不是中了什么邪?其实不是这闹钟中了邪,是他在把玩的时候,不小心给闹钟定了时,但那个时候的二孬哪懂这些,他只当是自己偷来了什么不祥之物。

    然而就在二孬被闹钟弄得胆战心惊了一夜,第二天早晨七点刚进入梦乡的时候,公安局的却找上了门。将他家翻了个底朝天,不但找出了他偷的闹钟、旧报纸、大米,还将他为结婚准备的结婚用品,当作赃物一并收拾起来,装了一架子车,让被反铐了双手的二孬拉上,招摇过市。

    虽然公安局对二孬几经审讯之后,弄清了情况,最终只对二孬做出了拘留半个月的处罚,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二孬出来后,受此事的影响,那姑娘家还是悔婚了。二孬最终落了个“陪了夫人又折兵”,弄得个鸡飞蛋打。而他的桃花运,也到此结束。这以后很长时间,村里的姑娘都不拿正眼瞧他。

    受了如此打击,此后二孬便不再提娶媳妇之事。直到两年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二孬心里的那股别扭劲渐渐过去后,二孬才将娶媳妇一事提上了议事日程。怎奈托了媒人无数次,烟酒礼品“孝敬”了媒人许多,年近三十的二孬还是没有讨来媳妇,依然过着“王老五,衣衫破了无人补”的凄惨生活。

    这年的七月的一天,二孬一早吃了早饭,去上工。走到离村子不远的一处水库时,只听得有人喊“救命”,放眼望去,便见水中有人挣扎。顾不得脱衣服,二孬便跳进了水中,将那人救了上来。被救上来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二孬将那孩子搭在一头驴身上,控尽孩子肚里的水,待孩子苏醒过来后,便将孩子交给同行的伙伴,嘱咐他们去叫孩子大人,而二孬看看天色已经不早,怕误了上工,被队长扣工分,便顾不得回家换衣服去上工了。

    几天后,公社来人将二孬叫到了革委会主任的办公室。革委会主任看到二孬,热情地跟他握手,感谢他救了自家儿子。之后,为了回报二孬,将他特招进了公社农机站,让他成了一位吃商品粮的公家人。

    做了公家人的二孬好不风光。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后,他就去供销社门市部花十块钱买了一双皮鞋,穿在脚上,在村子里走了两个来回,逢人便朝人显摆。他要让村里人知道,他李二孬不是原先的李二孬了,已脱下草鞋,穿上皮鞋,从“二孬”变回“有福”了。

    但令二孬泄气的是,虽然他自认为自己已成了公家人,从“二孬”重新变回“有福”了,但村里人,依然话里话外看不起他,依然见面便喊他二孬,纠正了无数次,村里人也没人买他的帐。对于这些小事,二孬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他却无暇理会,因为,这个时候,时年已三十岁的他,迫切需要解决人生大事,需要找一个知冷知热的媳妇。但由于他尽人皆知的“迹”,虽然他穿了皮鞋,单位上吃商品粮的姑娘,却没有一个看得上他的,于是二孬脚一跺,心一横,也罢,城里姑娘看不上我,我找个农村姑娘,不信凭我这条件,会没有一个农村姑娘看上我。

    于是几经曲折,二孬很快便与一位农村姑娘喜结连理。此姑娘虽模样长得一般,但贤慧善良,会理家,结婚不久,便把二孬残破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欣欣向荣。在二孬眼里,老婆除了以上优点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屁股大,是个生儿子的相。二孬的老婆桂花没上过学,不识字,但谁要说桂花不识字,他总会反驳:“谁说我老婆不识字?我老婆学问大着呢,她会认‘共产党万岁’,只不过拆开单认不认识,呵呵……”

    女儿嫁了个穿皮鞋的干部,做老丈人的当然会引以为荣。于是,老丈人进城赶集,便会来二孬的单位找二孬。为了不驳老丈人的面子,二孬会请老丈人去饭馆“打牙祭”。两个人几杯酒下肚,便分不清彼此了。醉眼朦胧的二孬,便拍着丈人的肩膀,与丈人兄弟相称。见女婿与自己称兄道弟,老丈人虽醉心里明白,自然不乐意了。于是怒火中烧的他,便指着二孬的鼻子开骂了:“你个缺家教的东西,敢跟老子称兄道弟?也不怕折了你的寿。看清楚了,我是你丈人杆子呢。”见老丈人措词强硬,二孬也不甘示弱:“你个老丈人算个屁?将你女儿还你,我跟你平起平坐。凭我这条件,我再找个黄花大闺女!”于是,翁婿两个便扭打起来,直到打得天昏地暗。

    第二天酒醒了,回想起头天的事来,两个人禁不住哈哈大笑。于是,二孬便又招呼媳妇:“桂花,炒两个菜,我和老哥接着喝。”说完,看了看怒目相向的老丈人,意识到自己又说错了,便扇了自个一个嘴巴:“妈的,辈份又搞错了,爹你多包涵啊!”

    二孬自此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快乐生活,虽然后来因为老婆超生,二孬又从穿皮鞋的干部变成了穿草鞋的农民,但二孬却自此戒了偷窃的恶习,守着老婆生的一群活蹦乱跳的儿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倒也自得其乐。

    此是后话。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蓝草十七 于 2011-8-21 17:40 编辑 ]
2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艾熠文 的帖子

谢谢朋友的点评。问好!
23#
发表于 2011-8-22 14:38 | 只看该作者
拜读。
有趣。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1-8-22 10:42 发表
二孬心本善良!


同感.其实他偷窃也是为生活所逼.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衣食无着,走上偷窃之路也不足为奇,而且他还是个"侠盗",只偷公家,不偷百姓.呵呵.
问朋友好!
21#
发表于 2011-8-22 10:42 | 只看该作者
二孬心本善良!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0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玫小寒 于 2011-8-22 09:37 发表
非常不错的小说,欣赏学习了。


谢谢小寒老师的点评,初来乍到,还请多指点。
19#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09: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子李 于 2011-8-22 09:34 发表
人物形象丰满,生动.拜读!


谢谢朋友的肯定。问好!
18#
发表于 2011-8-22 09:37 | 只看该作者
非常不错的小说,欣赏学习了。
17#
发表于 2011-8-22 09:34 | 只看该作者
人物形象丰满,生动.拜读!
16#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09: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1-8-21 23:07 发表
小说整体不错,有生活,叙述也不错。


能得到版主的肯定,很高兴。问好!
15#
发表于 2011-8-21 23:07 | 只看该作者
小说整体不错,有生活,叙述也不错。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1 17: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山野农夫 于 2011-8-21 17:27 发表
小说不错。作者很有生活。偷油、偷钟等故事写得生动有趣。
建议小标题不要。因为它不起什么大作用。


谢谢版主的指点,接受建议,去掉小标题.
初来乍到,第一次在此版块发帖,以后还请版主多指点.

[ 本帖最后由 蓝草十七 于 2011-8-21 17:43 编辑 ]
13#
发表于 2011-8-21 17:27 | 只看该作者
小说不错。作者很有生活。偷油、偷钟等故事写得生动有趣。
建议小标题不要。因为它不起什么大作用。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8-21 17: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曹国魂 于 2011-8-21 16:53 发表
一首诗歌需要好的想象,一篇小说也不列外~


同感.刚开始学着写,还得多向前辈们学习.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8-21 17: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曹国魂 于 2011-8-21 16:53 发表
人物刻画形象,故事耐读,支持精华!


谢谢版主的抬爱,初来乍到,多指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0-3 01:21 , Processed in 0.050896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