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4-12 11:36 发表 观点精辟,可以就观点再展开深入些! 【报章因为版面节约关系,没有网络杂文相对宽松】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2-4-12 12:01 发表 妓女守则第一条:童叟无欺.公平待客.
原帖由 刘柠柠 于 2012-4-12 19:25 发表 :lol :lol :lol :lol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2-4-12 19:30 发表 妓女笔记很精辟,这样的服务态度难怪不是“钓鱼执法”愿者上钩,心满意足了。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2-4-12 22:04 发表 玩钓鱼的何止是妓女与公务人员?一天一位从保险公司经理职位退休下来的当事人来找我们给他调解一起担保贷款的纠纷,领导安排我打电话通知双方。我打完电话后几分钟,同事接到被申请方当事人打来谴责我们多管闲事的电 ...
原帖由 吴墨 于 2012-4-12 22:13 发表 犀利辛辣,耐嚼耐品,令人共鸣和思考的文字。问好!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2-4-13 21:05 发表 古时候妓女是引领时尚的排头兵,而当代,妓女应该是“微笑服务”的代表者。不只公务员,所有服务行业都应该向她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