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2-7-10 20:07 发表 读《诗经》,每见有三小节者,甚觉过瘾,甚觉和美。久之,便以为四小节则过多,两小节则过少(如《鹤鸣》),三小节则正好。古小说亦有“三顾”“三打”“三气”之例,遂引为文法。 此犬之辩只辩两事,似嫌不足。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7-11 09:22 发表 还是白话文写这类文章好些。当然,作者可能是为了营造某种寓言的气氛,类似黔之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