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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那些尘封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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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7 1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那些尘封的记忆                             
                             一
  我低头看了一下手表,时间正定格在2003年12月12号12点12分。你也许会很惊讶:“啊!怎么会这么巧?”我可以告诉你答案:这绝对不是一个巧合,我为了看到这个时间已经等候了半
个小时。请不要太相信巧合,太巧的事情反而会使人感觉不够真实,对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2001年大约也是这个时候,我就曾经产生过这样的念头,但是我当时没有把它说出来,有些事情,哪怕它是百分之二百的真相,说出来也会大杀风景。

  2001年的12月份,我上晚自习回来的时候,床头不再放着妈妈冲好的开水,所以那时候每天中午我都必须自己提着个水瓶往开水房跑。于是,有一天我看到了安,一个穿着一件雪白羊绒衫的女孩,她的手里也提着一个水瓶。这以后我就经常都能够碰到她,中午十二点,开水房,一个雪白的天使。这是个致命的巧合,我当时这样想。

  有句话讲得很好:只要功夫深,铁杆磨成针!只要你做个有心人,很多事情你都可以很轻易的就做到。于是很快我就知道了她名字叫安,是01数学系的,和我一样也是新生,住在一幢,我还知道她就是住在一幢里的一单元一零一室。于是在那以后我们经常可以做到这种偶然的邂逅,在自习教室,在图书馆,在食堂,甚至是在超市购物的时候。于是我开始主动跟她搭讪:“呵呵,好巧啊!又见到你了。”她脸上一道红霞掠过,随即低头,声音低得有如蚁语:“是啊,是很巧!”

  时间过得很快,圣诞转眼将至,我们仍然谁也不打破这种默契,我们继续维持着这种“偶然的邂逅”。

                            二
  2001年12月24日,我们的这种“邂逅”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我们已经像熟人一样打着招呼,我们的第一句话还是“呵呵,好巧,又见到你了!”我们在这样的一种重复中相视而笑,我们习惯着这种“巧合”。

  2001年12月24号,那天本应该是个跟以往没有任何不同的日子,那天的太阳仍然像以往一样不瘟不火,那天的天气也和以往一样阴冷潮湿,那天的安也不会比以前更加漂亮,而我更加不会比以往更加阳光。但就是在那天——我可以清楚地记得(我已经忘掉了很多的事情,但这件事情从来就是很清楚地记得),就是那天以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我不是个健谈的人,我也不是个不说话就很难受的人,但我那天真的是有一种很强烈的想要说话的冲动。我想打破这种长期以来的默契,我想告诉她天下没有这样的巧合,当然我还是没有说,但我说了另外一些话,性质却也差不多。

  我没有像以前那样开口就说“好巧”,明显她一下子还不是很适应,需要一个时间去适应——遇到一些陌生的东西总是会这样的,但奇怪的是有些东西只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适应,而另外一些东西就是花一辈子的时间恐怕也适应不了。

  我说:明天是圣诞了,圣诞快乐!
  安(脸色通红):谢谢,也祝你圣诞快乐!

  这时安水已打满,瓶已上盖,她提起水瓶已准备离去,我看起来有点像是要落荒而逃,我本不该继续打搅她的,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明天圣诞有什么安排吗?”

  安犹豫了一下,“没有安排的。”

  我狂喜:“呵呵,好巧啊!我也没有安排,能和你一起吃饭吗?”

  看到安红着脸低下了头,我知道这下好了,以后不需要一个人去上自习了!果然半天之后我看到安轻轻地点了下头,当然除了我这种有心人倒是很难感觉得到。

  我喜形于表:“那我们晚上6点见,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

  安欲言又止,我忙打住:“我知道你住在一幢一单元一零一,我知道你叫安,我还知道你是01数学系的。”说完我想怕是要糟,司马昭之心给暴露了。但安还是红着脸笑了:“是啊,好巧!”我不知道她的意思是“好巧你居然也知道”还是“好巧你居然也能猜得到”

                   三
  记忆到2002年11月1日,忽然就发生了一些混乱,我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遭过一次雷击,或者是不是得了什么伤失记忆性的疾病,否则怎么那么多的往事到了2002年的那个冬天都显得若隐若现,任我怎么想,那段往事也不能顺利地浮出水面?

  我还是像以前那样,中午十二点准时去开水房打水,我还是在每晚7点坐到那个我坐惯了的位置上自习,我仍然习惯到六食堂吃饭,但我却再也没有碰到过我的安,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或者她是在这个人间突然给蒸发掉了?

  但我的那些日记,我的那些夹在影集里的照片又作何解释?难道能够因为我的不愿意就可以
把这么多的往事在大脑里一举清洗?

  写过一首诗歌:
  生活
  也许只是一场玩笑
  黎明前的第一声啼哭
  是对它做出的第一个嘲讽
  黄昏的那声长笑
  为这个悲剧划上一个句号
      ——《人生·悲剧》

  也许吧,不仅我跟安的故事是个悲剧,整个人生都应该是一场悲剧,那我还要伤心什么?我应该感到庆幸,我成功地忘掉了一切的烦恼!

  但我能因此给那些照片、那些日记,以及那些油箱里的电子邮件找个解释——至少是可以使我自己相信的解释吗?我摇摇头然后对自己说:“不要再欺骗你自己了,看看你那满脸的胡茬,那是岁月刻在你身上的印记呵!”所以我决定把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都写出来。有句话说:“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我不怕背叛,我还没有背叛过!我写下来是准备把它忘记——一边抚着伤口,一边看着一个似曾相识的故事。
                           
                 四
  2003年10月1日,我喝得大醉,最后是被舍友给抬回去的。

  2002年10月1日,我也喝得大醉,那天我是睡在学校的招待所里,旁边躺的是我一生最好的那个兄弟,他大老远地从北京跑过来看我。

  2002年的10月1日,我还相信友谊,我还相信爱情。2002年的10月1日,安躺在她的一幢一单元一零一室,但做着一个跟我不同的梦。

  2002年的那个十一呵!我是多么的快乐。我一手挽着我最爱的女人,一手搭在我最好的兄弟的肩膀,我们一起游遍了南京所有的风景区。我觉得老天还真他妈的照顾自己!

  2003年的10月1日,舍友们正忙着打扫被我吐得一塌糊涂的地面,我想我答应过安不再喝这么多酒的,但我那天分明又喝多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多,但她不也同样答应过我要跟着我一辈子的吗?那么安现在又在哪儿?

  我曾经问过安,我们还有那么多的承诺怎么办?我们设计了那么多未来又交给谁去完成?安告诉我,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作出那些承诺的时候我们还都太年轻了!是啊!我们都太年轻了,所以我们可以轻易就原谅自己的过错!我想我们是太年轻了,年轻得还不知道该怎样去作出一份承诺,年轻得还不知道什么叫责任,什么叫幸福!

                             五
  2003年的10月1号,我的油箱里收到了两份邮件,一份是安寄来的,一份是我那个最好的朋友海波寄来得。我不要看基本就可以知道内容,我的邮箱里还有很多这样的邮件,他们都来请求我原谅。我想他们应该是可以从这种忏悔中得到解脱的!但我呢?我何其无辜!难道我被伤害了还有来安慰他们的义务?

  何必呢?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们何必还要耿耿与怀呢?你们真的这么在意我又哪有这么多的事情发生,难道你们还觉得伤得我不够痛,觉得有必要不时的来提醒我?

  安说,我发现你变了,变得很大;安说她经常可以在校园里碰见我,但她都没有再跟我打过招呼;安说这话是你讲的,只要你做个有心人,很多事情都可以很轻易的就做到,比如你的偶然的邂逅,还有我在你面前的蒸发;安说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这样折磨你自己!安说了很多很多,我把她的每一份信都存了下来,我需要知道这个人确实在我生命里存在过。

  2002年的11月1日,我那个好朋友海波给我发了一份邮件,这之后他每个月的一号都会给我发一份内容完全相同的信,他说他始终希望我能原谅他,他说他始终都把我当成他最好的朋友,他说让我放心,他会好好的照顾安,但是我一次也没有给他回信。你说我太小气我也没有意见,我一直都不明白我最好的朋友怎么就这样成了我最爱的女人的男朋友,我知道有很多事情都可以说变就变,但我一直都没有想通有关爱情有关友谊怎么竟也可以这样轻易地做到说变就变?我想等我想通了我大概也就可以原谅他们了。
        
                                六
  我曾经让安给我一个让我可以死心的理由,我说就看在我们也曾经爱过,你给我个理由。我告诉她我真的是想不通,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要选择我这最好的那个朋友?我说难道三天的相处竟真的至于可以把一年的爱情都完全埋没?

  安没有回答我,至少没有回答得让我满意,或者换句话讲没有回答得让我可以安心去死。她告诉我那是缘分,她说缘分是不可以强求的。也许她是照顾我面子,我知道我没有海波长得帅气,也没有他会哄女孩子开心,更没有他家大势大,但真的有这些理由就足够了吗?

                             七
  2003年12月10号,我一个人坐在宿舍的窗口,看着外面的树,那时我感到了寂寞。

  夜深
  人静
  鹊已归巢
  连那条整日叫唤的黄狗
  也已经进入了睡梦
  我听到了谁的脚步
  正从远出传来
  那是寂寞
  它
  如约而至
     ——《寂寞有脚》

  我想寂寞该不会是因为没有声音吧?我想能够感到寂寞应该说是还没有完全麻木吧?

  2003年12月11日,我又收到了安的邮件,看完之后我体验到了绝望的感受,我有了一种要自杀的冲动,但我终于没有自杀,因为我同时也认为哪怕是真的绝望,也没有足够的理由选择自杀,我始终相信,自杀者的可耻在于谋杀了一条生命!所以今天已经是2003年12月12日,但我还没有死去,而且决定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2003年12月11日,我第一次体验到了绝望,于是写下一首诗:

  哭泣吧,哭泣吧!
  我心爱的人儿
  就在这个夜深人静的夜呵
  把你的泪水洒向
  这一望无际贫瘠的土地
  它需要你泪水的浇灌
         ——《今夜请为我哭泣》

  写完后我开始回信:

  安:
  从今天开始你可以安心,因为我已经完全原谅了你。
  你实在是足够狠心,这次终于让我彻底地死心,我不是想怪你,你知道我从来都没有责备过你什么!我真的好想当面感谢你,因为你让我如此死心,而这正是我现在最需要的。你没有错,错的是我。我知道一个女孩子想要过一份安稳的生活并不过分,而你这次算是找对人了,所以我想恭喜你。我也不想再怪海波了,你帮我告诉他,我虽然不想和他讲话,但我已经原谅他了,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所要的幸福。你说得没错,我就是《周渔的火车》里面的那个程青,我确实是整天都生活在梦想之中,我是可以给你描绘一幅梦中的天湖,但我没有办法在现实中把它给你找出来,我想海波应该可以。

  想告诉你以后不要再相信巧合了,要相信现实,巧合都是在现实中制作出来的,我以后也不会相信了。
  真的想恭喜你们,真他妈的有点妒忌海波这小子,他真他妈的世俗得可爱!
                                                                                   爱过你的:鸿

  2003年的12月11日,我给安回了信就睡了,那晚没有再做噩梦。

                              八
  我记得小的时侯,妈妈告诉我,说我是个漂来的孩子。当时我经常问那我是从哪儿漂来的呢?妈妈说那她也搞不清,可能是从长江的上游吧。这远不能令我满意,我需要的是一个确切的地点,一个实在的作为家的概念。现在我长大了,妈妈已经不再跟我开这个玩笑了。但我还是宁愿相信自己是漂来的孩子,并且还会继续漂泊下去。另外我也知道了,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父母都在行船,那么可能他们也不会说我是个“漂来的孩子”,如果他们是守林人,也许她会讲我是猎狗叼回来的孩子;如果他们是农户,她也许会说我是路边草地捡回的孩子。总之我是个没有根的孩子。这个念头烦恼了我很多年,我知道还会继续烦恼下去,也许会缠住我一辈子。我一直苦苦寻觅,渴望着找到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归属之地。

  漂泊的代价应该是孤独吧!我想。那实在是跟安和海波都没有任何关系的。

  我又想到了承诺,那个我曾经诅咒了一万遍的东西。我想我是真的渴望能够停下来,我真的很认真很认真地作出一次又一次的承诺,我是想让承诺把自己拴在那些我停留过的地方呵!但为什么每次梦醒之后却总要伤心地发现这只不过是个码头?

  安没有错,她要的只是一份安稳的生活,而我不能让她整天面对着一个生活在梦中的男人,我不能要求一个女人整天对着一个男人却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海波也没有错,他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我可以自私地要求他放弃自己的追求
吗?再说就是他放弃难道那就是我要的幸福?

  甚至连我自己也是没有错的,我不是一直都在努力?可能只是我努力得太晚了,我努力的效果太不显著了!  

  2003年12月12日,我从长期的压抑之中暂时地解脱了出来,我知道有些事情是应该结束了!

  2003年12月12日,我又收到了安的电邮,字数不多,大意是你变了很多,你开始说“他妈的”,你学会了攻击别人的“世俗”,而这些话你进N大一年都没能学会,她说这真的很好,因
为可能这样才是生活!

  我给她回了信,大意是经过了这么多的事情不可能一点都不改变的,我还祝她十几天后的圣诞快乐。

  其实变与不变又有什么重要,时间总会洗刷掉一切。
  当夜已深,
  当酒已冷,
  当往事成风,
  当现实如梦,
  但愿醒来后不再伤痛!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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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8 09:4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青春岁月里,有多少往事留在心中!不错的小说!!

谢谢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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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8 09: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潇湘珍珠 发表
小楼同志早恋啊。

都称同志了还早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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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8 07:15 | 只看该作者
青春岁月里,有多少往事留在心中!不错的小说!!
4#
发表于 2004-6-7 21:08 | 只看该作者
小楼同志早恋啊。
3#
 楼主| 发表于 2004-6-7 19:2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小敏!
2#
发表于 2004-6-7 19:13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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