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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致陈世美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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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7-6 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致陈世美第二

亲爱的陈世美第二:

  自从你大学毕业跟了小丽小姐后,我也找了一位汽车修理工的儿子。

  我过去打工,把你从高中二年级供到大学毕业,这是何等不容易。那年初中毕业,你中考上线,进了县一中,我中考无望,家里要我读一个技校,找个饭碗,我没有读。就是因为你初三时给我的那张纸条打动了我的心。

  你说这世间只爱我一个人,你说你爱我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一眨眼一飞眉……

  十六岁的我,正是情窦初开,也想有这样爱自己的人,此生无怨无悔了。我们可是在情歌声中泡大的,什么情啊爱的东西,占居了我们每个人的右半脑。

  我知道你家里只有你一个母亲,你父亲借了太多的债,不知到那里躲债去了。我知道你母亲是位伟大的母亲,所以我才看在你母亲和我们九年同班同学的份上,才这样爱上你,并愿意为你的成才尽份力量。

  我已经将我这几年的打工之路,记成了三大本日记,准备我们结婚后,将它们作为礼物送你,因为里面有我对你的思念和不得不作出的奉献。

  我要是知道,你现在变成了陈世美第二,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那样去做的。真应验了语文老师经常给我们讲的那句话:“世上没有后悔药,只有耗子药。”

  大学的最后几个月,你再一次打电话,并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每月300元的生活费太低了。求我想办法给你多带点,我一个初中毕业的女生,能有多少能耐。

  你要我每个月给你多寄点,你一张口就说出去了。可我得想好多办法呀!

  好在你也快毕业了,既然已经万里长征到了最关键时刻,我是不会轻言放弃的。于是我只好进了一个发廊,我知道进发廊是非常危险的。可我在的那个小食店,每个月只能领到300零几块钱。就是买包卫生巾,我都要跑上几条街,买那种最便宜,其它方面的开支也是尽量能压缩就压缩。

  想想我们俩已经那个了,我的第一次已经给了你。为了你,我那样不能做呢!就为发廊每月能发500元钱,我去了。当然进了发廊不仅有500元,弄好了还有小费。给你寄500元外,还有结余,我还设想着,我们结婚的时候,能买几样有用的东西呢。

  哪知道,我正在设计我们未来的当儿,伤心伤肝,挨天刀的你,用我给你的钱,和你们系里的一位女生搞得热火朝天。这是我去找你时,你跟那女生出去了。是你们班上的一位女生留我在宿舍里住了一宿,我才知道的事。当时我就想要找你算帐,或者我们俩,或者我们仨,同归于尽算了……

  是那位不知名的你的女同学,劝解说服了我一夜,才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的确,人生很多时候是要学会放弃的。对一个负心郎,是没有必要跟他计较的。人生有很多选择,为什么非要在一颗树上吊死呢。

  我愤然离开了,你求学的这个城市,也许你觉得我不配你。可像你这样的伪君子,我觉得你还不配得到我的感情呢!

  好了!反正再多的话也没有用,明天我就要和那个爱我的人走进洞房了。

  祝

你快乐!幸福!

              曾经爱你为你付出一切的M

                  2004年7月6日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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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05:21 | 只看该作者
文章虽短读来感觉不错。
18#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22: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鲁版赏识!!!
17#
发表于 2004-7-7 20:14 | 只看该作者
以书信的形式表现,不错的构想。问好。
16#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2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唉,痴情女子薄情郎啊

最初由 素心一点 发表
感慨,哪里都在上演这样的痛苦故事.


可别这么伤感,
从伤感中振作起来!
15#
发表于 2004-7-7 09:40 | 只看该作者

唉,痴情女子薄情郎啊

感慨,哪里都在上演这样的痛苦故事.
14#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21: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一种独特的写法,不错!



谢楠版点评。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21:1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谬斯之剑 发表
欣赏并学习了!


多提提意见啊!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21:1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你要的几个邮件地址我已发邮箱,
请查收,祝创丰!


谢谢龙侠支持!
已收!
11#
发表于 2004-7-6 15:06 | 只看该作者
一种独特的写法,不错!
10#
发表于 2004-7-6 14:29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并学习了!
9#
发表于 2004-7-6 12:07 | 只看该作者
你要的几个邮件地址我已发邮箱,
请查收,祝创丰!
8#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11:1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依然女士!
可不要天天依然啊!
7#
发表于 2004-7-6 10:50 | 只看该作者
痴情的女人是最傻的女人,也是应该最珍惜的女啊!放弃才是拥有,好文,学习:))
6#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10:49 | 只看该作者
帖子里有几处错误,已改正。
欢迎大家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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