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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爱情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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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7 2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爱情的代价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句佳话是特殊年代对爱情的特殊诠译。而社会发展到今天,这句经典已被演绎得面目全非了。这首“上耶!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几乎成了绝唱。在这个浮燥的年代里,生生世世的爱情已经成了一种奢望。

  有多少曾经恩爱的情侣,结了婚就把爱情的“城堡”变成了爱情的“坟墓”。难逃婚姻中所谓的“七年之痒”。有的,既使咬牙坚持,也是新生活,各过各。就好象到商店里买了双鞋子,合不合脚,个中滋味,只有自已知道。象父辈们,那种媒妁之言,先结婚,后恋爱的亲情式的爱情,已经找不到了踪影。

  从道义上讲,离婚率的上升,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没有感情的婚姻是痛苦的,不道德的,法律也对婚外情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比如:非婚生子女也可享有继承权了,等等。追求个性和完美爱情的人们,离了结,结了离,为了自已的新生活,新感情,却让孩子们为他们的爱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幼小的心灵过早地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一切。

  看到离异后的子女们,不得已辗转于父母的两个新家庭里,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状态,不能不让人心痛。小小年纪,不得不学会去应付这一系列变化带给他们的层层复杂的关系。本该清澈的眼眸里,过早的装进了忧伤,胆怯,失去了孩童应有的天真。使他们的性格扭曲,有的成为少年犯,成了终生的遗憾。

  先说一说朦胧的爱情吧!有一则报道:“某中学高三的教室里装有监控系统,一对男女生在自习课上接吻被录下了镜头,并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给予批评。”后来两个学生由于此事的影响考上了自己认为不算理想的学校后,以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将母校告上了法庭。不管法院作怎样的判决,不管他们的爱情能走多远,他们已经为这朦胧的恋情付出了代价。

  再说说权、钱交易下的爱情,位高权重的人,可以对爱情玩世不恭,而被拍马溜须者赞为“懂生活。”更有富翁用自己的处女情结去赢得处女的金钱情结。

  今年的七月七日,一则“卓越男士诚觅好女孩”的广告,出现在申城的多家媒体上,这名自称一九七二年出生的富翁,寻觅的好女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25岁,身高1.65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在读学生亦可,要求对方无性经历。”而这位“卓越男士”并没有提供任何的个人详细资料,唯一透露的仅仅是自己过亿的资产而已。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短短的时间内竞出现了16名应证者,其中有一半自称在读的学生。难道金钱真的能使“磨推鬼”吗?可以使那么多年轻优秀的女孩,出卖自己的灵魂,牺牲自己真正的爱情去换取。

  曾经读过一本书,《爱情的故事》里面有一段男女主角的对话,奥利弗和詹尼弗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已的书。”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女主角说:“你那本书章节分的好短哪!”

  也许,这种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不会再现时。懂情的人才会思索爱情的代价吧!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30#
 楼主| 发表于 2004-9-18 00:00 | 只看该作者

诚谢!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是的这个社会已今非昔比,大染缸一个。人是会变的,双方都接触了许多陌生人,移情别恋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且势不可挡。只有找到真正志同道合的人才能经得起考验,而许多时候我们的情侣并未在思想上有什么真正的共同...
呵呵……看来朋友对生活有着颇深的感悟哟!非常感谢您的支持,您的文章很耐读,学习了
29#
 楼主| 发表于 2004-9-17 23:57 | 只看该作者

诚谢!

最初由 叶一帆 发表
文章可读!
谢老兄阅读,最近还好吗?
28#
 楼主| 发表于 2004-9-17 23:56 | 只看该作者

诚谢!

最初由 苦雨 发表
爱情是美好的,只是到了真正的相依相守是,爱情也许就会快要结束了!
朋友的话一针见血,这也许就是现代人对感情生活的困惑吧,谢谢您阅读,问您好
27#
发表于 2004-9-17 20:3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这个社会已今非昔比,大染缸一个。人是会变的,双方都接触了许多陌生人,移情别恋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且势不可挡。只有找到真正志同道合的人才能经得起考验,而许多时候我们的情侣并未在思想上有什么真正的共同语言,只是一时的凑合。
26#
发表于 2004-9-17 15:54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可读!
25#
发表于 2004-9-15 23:40 | 只看该作者
爱情是美好的,只是到了真正的相依相守是,爱情也许就会快要结束了!
2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5 23:34 | 只看该作者

问好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笔力果然了得。
谢朋友阅读与鼓励
23#
发表于 2004-9-14 17:42 | 只看该作者
笔力果然了得。
22#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23: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最初由 王想王之戒 发表
如何说呢~~写得实在有味~~结尾处偏锋好秀~~拜读~~
诚谢王老师鼓励
21#
发表于 2004-9-12 01:32 | 只看该作者
如何说呢~~写得实在有味~~结尾处偏锋好秀~~拜读~~
20#
 楼主| 发表于 2004-9-11 23:28 | 只看该作者

诚谢!

最初由 吴建中 发表
爱情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为许多人所不认识了,但所幸的是仍有一些人在把他当知音!我们的社会才始终激荡着一股精神!
朋友您说的太好了,谢您阅读,问您好,向您学习
19#
 楼主| 发表于 2004-9-11 17:55 | 只看该作者

诚谢!

最初由 若荷 发表
学习,问英英好!
谢姐姐阅读,问姐姐好
18#
 楼主| 发表于 2004-9-11 17:47 | 只看该作者

诚谢!

最初由 楚洋 发表
或许这个时代,物质发展得太快,以至于很多人的目光都被它所吸引,忘记了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是在于精神,所以,为了物欲,可以牺牲一切,当然也包括爱情。但我想一个真正懂得爱情的人,是不会为了物欲而牺牲爱情...
朋友说得很对,深有同感,问好,很喜欢您的文字,向您学习
17#
 楼主| 发表于 2004-9-11 17: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袁和鲁 发表
哈,分析得有道理。问好。
谢鲁斑阅读,问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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