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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狗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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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1 2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天清早,沙田村村口公路上开来一辆面包车,把一条狗给轧死了。狗死得很惨,除了留下一个完整的狗头以外,其他部位都被轧成了肉酱。

  狗的主人是村里的一个老汉,姓叶,今年虽然60多岁了,但和年轻人一样,火气大,喉咙大,酒量也大,因此得了个雅号叫“叶三大”。

  “叶三大”昨晚打了大半夜麻将,早晨正在睡懒觉,忽然有人来报,说他的狗被汽车轧死了。一听这话,他从床上跳起,气呼呼地直向公路奔去。

  围观的人见“叶三大”来了,连忙让出一条道,静静地等待他发脾气。谁知今天的“叶三大”却一反常态,只见他双手反剪,迈着方步,来到汽车旁边说:“唷,怎么拿我的狗填路啦?”汽车驾驶员连忙上前边递烟边说:“大伯,刚才我的车子从这里经过,你那只狗大概发现公路对面有只发情的母狗,突然不顾死活地横穿马路……”“叶三大”的火气上来了,两眼一瞪,吼道:“你少给我来这一套!照你这么说,是我的狗钻到你轮子下面去的,扰乱了交通秩序,该罚款对不对?”“不不不,我只是向你说明情况,狗是我轧死的,我当然要赔偿。”驾驶员说着掏出200元钱递给了“叶三大”。

  “叶三大”没去接钱,冷冷一笑:“你当我是叫花子吗?告诉你,没有3000元,你别想把车子开走!”他这话一出口,把所有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驾驶员知道,今天碰上“威虎山”的人了,这些人只认钱不认理,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再说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得设法尽快脱身,所以只得强压怒火,讲好话求情:“大伯,你听我说……”他话没出口,开来一辆摩托车,“嘎”地一声停下,从车上跳下一个三十上下年纪的青年人,问道:“怎么,发生什么事啦?”“叶三大”指指地上的狗头:“你看,把我们的狗轧成这样,还只肯赔200块钱,我说没有3000元就别想把车开走!”青年人笑笑:“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为啥不事先跟我商量一下,你知道吗?这是从外国进口的良种狗,当时我买小狗就花了3000元,如今一条尾巴就值20001”

  一听这话,汽车驾驶员心里明白,这个儿子比他老子还要心狠!今天的事在这里恐怕难以解决,得依靠政府秉公而断了,于是他说:“我建议,咱们是不是去乡政府解决?”那青年一听乐了:“好啊,我没意见,来,坐我的摩托车后面,我带你一块去。”“叶三大”拍拍驾驶员的肩膀,得意地说:“小伙子,去不去乡政府都一样,我儿子就是这个乡的副乡长,分管社会治安,他手下有十多个联防队员,一呼百应。”驾驶员一听,顿时傻了眼。叶副乡长又说话了:“愣着干什么?告诉你,我工作很忙,没时间跟你磨,要么去乡政府公事公办,要么赔偿3000元私了,这两条都做不到,那对不起,只好扣车了。”

  驾驶员这才清楚自己撞在了南墙上,除了掏钱已无其他出路,于是咬咬牙拿出3000元钱:“叶乡长,这钱请你点点数,但我要求给个收据,以便回家有个交待。”叶副乡长见钱眼开,当即以他父亲的名义写了张收条给他。驾驶员接过收条,又从车上拿来一只编织袋,将地上那个狗头装进袋里,笑笑说:“叶乡长说,一条狗尾巴值2000元,我花3000元买个狗头也不算贵。”说完上了车,开起车子走了。

  “叶三大”和他儿子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父子俩将3000元钱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接着一家人围在一起谈论着今天这场“戏”,谈着谈着,都觉得那狗头被驾驶员拿走是很大的失策。因为一看狗头,就知道那是一只普通狗,并不值钱。要是他拎着狗头告我们一状,不就麻烦啦!这不光是几千元钱的问题,弄不好连副乡长的官帽儿都有危险。

  这一议论,叶副乡长也慌了,急忙驾起摩托车冲出村子。他下定决心,非把狗头追回来不可。他追呀追,一直追出去40多公里,终于在一个小镇外面的岔道口拦下了那辆面包车。他顾不得擦一把脸上的尘土,对驾驶员说:“哎,伙计,跟你商量个事,能不能把那个狗头还给我?”驾驶员说:“狗是我轧死的,钱已经赔了,这狗头理所当然归我所有,为什么要还你?”“事情是这样:我父亲有胃病,而这狗头正是治胃病的良药,所以我父亲一定让我来要回去,出点钱向你买也可以。”“行啊,为了治病,我愿意出让,钱当然要出一点,不多,4000元,不还价。”

  这下轮到叶副乡长吃惊了:“一个狗头哪能要这么高的价?”“这可是从外国进口的良种狗,一条尾巴值2000元,一个狗头4000元并不贵呀。”“我看你是乘人之危敲竹杠!”“有那么点味道,不过是向你们学的。…‘你?”叶副乡长气呼呼的,但又不好发作,因为这已不是他的地盘,“地头蛇”已耍不出威风了。而汽车驾驶员却笑笑说:“这只是开个玩笑,其实那狗头你出1万我也不会卖的,我也要派用场。乡长同志,再见了。”说着,一按喇叭,一踩油门,跑了。叶副乡长碰了一鼻子灰,受了一肚子气,灰溜溜地回到家里,对他父亲“叶三大”说:“爸,你可不能拿那1500元钱到麻将桌上去输掉呀,弄不好还得还人家。”

  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下午,县纪检部门来电话查问此事。叶副乡长的回答是:“确有其事,但那只被轧死的狗是德国良种狗,索赔3000元还是便宜的。”事情就这样搪塞过去了,但事后—想不对,那狗头在人家手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一条很普通的“草狗”。如果事情一戳穿,岂不成敲诈勒索了吗?不过叶副乡长毕竟是个头脑灵活办法多的人。他想:那狗头上又没刻着名字,谁敢下结论一定是我家的。我大不了花些钱去买只良种狼狗,把狗头割下来放好,到时候一拿出来,就充分证明自己索赔3000元没错,而且还可以反告驾驶员诬陷……

  他主意打定,立即行动,一方面叫父亲“叶三大”出面到村里和要好的左邻右舍打个招呼,到时出来作证,证明他家养的是名贵狼狗;同时,自己亲自出马,骑着摩托车四处寻找良种狗。

  你别说,这临时抱佛脚要买一条好狗还真不容易,不是价格太贵,就是人家不肯卖。后来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总算买到一只,价格是3300元,虽说亏掉300元,但只要能打赢这场官司,值!,就价格是3300元。

  现在狗头已在麻袋里装好,左邻右舍的招呼也已经打好,人证物证俱在,就单等上面来调查了。叶副乡长暗暗高兴:哼,想跟我斗?没门!可是一连过去了3天,毫无动静,这使“叶三大”觉得很心疼。那天,他提着那个龇牙咧嘴的狗头,对儿子发开子脾气:“你看看,听风就是雨,花3300元钱去买这么个狗头,这是干什么呀?”说着一抬手,就想把狗头扔出门外。就在这时,门外来了一大帮人,有县里有关部门的领导,有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的记者,还有那个前几天轧死“叶三大”家那只狗的汽车驾驶员。事情很明白,他们是为狗而来的。

  事情本来是一清二楚的,狗头和赔款收据都在那位汽车驾驶员手里,可是现在又从“叶三大”家里冒出个狗头来,谁真谁假,一时难以弄清,这狗头官司一下子变得复杂化了。更麻烦的是村里的群众都不肯说真话,当问到他们时,有的说:“只知道他们家有只狗,也晓得狗被汽车轧死了,至于是什么样的狗,是土狗还是洋狗,那就不清楚了。”还有的说:“我自己家的人都管不好,哪有工夫管别人家的狗?不知道。”调查组忙了整整一天,回去了。

  时隔三天,电视台“社会经纬”栏目播放了题为《“狗头官司”何时了》的专题节目;报纸上也发表了文章,题目是《这是正当赔偿还是敲诈勒索?》。

  这一来可就热闹了,群众纷纷来信,揭露了时副乡长父子俩串通一气,乘机敲诈以及弄虚作假等恶劣行为,县里有关领导为此批示:查清事实,严肃处理。叶副乡长因此不得不退还给汽车驾驶员2800元,而且还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分。于是群众都说:昧良心欺法如欺己,到头来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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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4 00:05 | 只看该作者
祝贺精华!
17#
发表于 2004-9-13 20:04 | 只看该作者
此篇刚看,当为精华!好小说!
16#
发表于 2004-9-13 20:02 | 只看该作者
精采小说,精华。
15#
发表于 2004-9-12 18:0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一只狗头惹出这么多事,精彩!
14#
发表于 2004-9-12 17:58 | 只看该作者
反复支持巴老师。
13#
发表于 2004-9-12 16: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潇湘珍珠 发表
头上还是一片青天, 好。
学习巴老师好文。
12#
发表于 2004-9-12 12: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袁和鲁 发表
这个狗头官司打得好,正是当下社会的复杂性。不少为官者,利用手中的权利,欲所欲为。可小说的结局让人欣慰。语言也很流畅,不错的小说。

同感
11#
发表于 2004-9-12 09:35 | 只看该作者
头上还是一片青天, 好。
学习巴老师好文。
10#
发表于 2004-9-12 07:56 | 只看该作者
小狗头
大道理~!
好!
9#
发表于 2004-9-12 07:48 | 只看该作者
时隔三天,电视台“社会经纬”栏目播放了题为《“狗头官司”何时了》的专题节目;报纸上也发表了文章,题目是《这是正当赔偿还是敲诈勒索?》。

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
精彩可读!
8#
发表于 2004-9-12 06:59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学习!
7#
发表于 2004-9-12 06: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一来可就热闹了,群众纷纷来信,揭露了时副乡长父子俩串通一气,乘机敲诈以及弄虚作假等恶劣行为,县里有关领导为此批示:查清事实,严肃处理。叶副乡长因此不得不退还给汽车驾驶员2800元,而且还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分。于是群众都说:昧良心欺法如欺己,到头来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样的土皇帝是要好好治治!
讽刺好文!
6#
发表于 2004-9-11 2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狗头官司

最初由 巴山夜雨 发表
  一天清早,沙田村村口公路上开来一辆面包车,把一条狗给轧死了。狗死得很惨,除了留下一个完整的狗头以外,其他部位都被轧成了肉酱。

  狗的主人是村里的一个老汉,姓叶,今年虽然60多岁了,但和年轻人一样...
好文章,支持,学习
5#
发表于 2004-9-11 21:2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狗头官司打得好,正是当下社会的复杂性。不少为官者,利用手中的权利,欲所欲为。可小说的结局让人欣慰。语言也很流畅,不错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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