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炳来 于 2014-12-16 21:33 编辑
别太抬举了副职们
也许很多人都还记得: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利立案侦查。
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9·2”杀警逃脱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故后续调查情况,加强针对性指导。9月5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副所长范德延立案侦查。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深入,近日,检察机关发现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利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并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此,我们虽然不能说追究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利的责任不对,但一出事就拿副职说事,就想到他是分管领导,而平时“说了算的”主要领导们,却被简单在诫勉一下就草草了事,百姓实多微词,这样实在是太抬举了副职们了。
俗话说,一个人不论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是责、权、利的结合。你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有什么样的权力,就享受相应的待遇。而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现行的体制下,“一人独大”、“一言堂”、“家单位”的现象,并不是个例。更有甚者,就是“一把手”的家属、情人,甚至是司机,都比所谓的副职在单位说了算。
不论是用人还是用钱,或是一些重大决策,副职的建议有无作用,几乎与真理和大局无关,全在主要领导个人的好恶。于是,人们变得都很识相,集体领导流于形式,民主集中就是举手同意,多数副职都成了实实在在的摆设。很多情况下,他们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一作为就会触动某个集团的利益、就会成为另类、就要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本钱,对他们来说,这又何苦呢?
该给权力、该说了算的时候,没谁想到他们,而出现了问题,就拿他们来开刀,哪有这样的道理?不但当事人心里不服,老百姓也看着不顺眼。
别太抬举了副职们,就是要把重拳打在该打的人身上,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