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2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戒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10-27 0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很久很久以前,某地有个不大不小的地主,良田数顷、骡马成群,住的是深宅大院,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出门有骡马轿车,家郎院公,丫环仆女,前呼后拥,好不气派,在这十里八村比得上他家富裕的不多。老地主最大不顺心的事,就是娶了三房四妾,也没能给他生一男半女。临老了老了碰碰运气,又娶了个十七八岁的小妾,才算给他生了个女儿。虽说不算大喜(生男孩才算大喜),可一家老少,都喜出望外,总算盼来个下辈人,把小女儿看成是掌上明珠。可想而知,吃的、穿的、玩的、用的样样俱全,而且还都是高档的,娇生惯养不必说。

  随着日月流逝,他们的独女也一天天长大,可是该学的没学好,倒学会花家里钱柜的银子和钱,她可以随意取用,愿拿多少就拿多少,父母从来不加干涉。老地主有他自己的信条:有钱不给她花留给谁?所以她花的越多,他就越高兴,而且他还夸奖说:“聪明才会花钱,傻子有钱花不出去;那才叫窝囊呢!”因此,一家人对她的花钱,从来不加限制和责备,从而养成了花钱如流水的坏习惯。虽说他们是个地主,但也会有暂时钱不凑手时候。可是,他们这个花钱花惯了的独女,哪能受得了手中无钱的折磨,于是就拿家中的东西,出去换取自己需要之物。父母发现了,有时一加限制,她就偷拿别人的东西,又养成了偷窃的恶习。偷,慢慢又成了她的嗜好,而且还上了瘾,不但在自己家偷,而且就连串门走亲戚,不偷点东西走.连晚上的觉都睡不着。一来二云,父母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后悔当初娇惯的错误。对她进行过多种方法的多次教育,毫无成效。为此,父母伤透了脑筋,心想女儿大了总要嫁人,将来嫁出去,如果改不掉偷的毛病,不但她个人丢丑,更会影响娘家的声誉。这时,她也逐渐长大,自己也知道偷是—种不光彩的事,也想下决心改掉,可是遇到机会时,不偷,手就痒痒,总也改不掉。后来经过父母长时间地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妙法,就是在她手上戴一种很明显的提醒物,使她偷东西时一伸手,就可看到提醒物,达到改掉偷的毛病。自从她戴上提醒物,还真起到提醒的作用,“偷”也慢慢改掉了,提醒物取掉,老毛病又重犯,看起来提醒物是不能取掉了。   

  这个姑娘该出嫁了,手上戴这么个很明显的提醒物怎么办?一来不雅观,二来让人家知道内情后也怪难为情的。拿掉吧,还恐怕老毛病再犯。后来终于又想出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就是用贵重的金、银,请能工巧匠制造出精美的能戴在指头上的提醒物,一方面可以代替笨重而又难看的提醒物,另一方面雍容华贵显示他们的富有,作为首饰常戴,又根据它的作用起名叫“戒指”。久而久之,戒指作为首饰沿传至今。而且戒指作为首饰,又有所发展,在华贵方面有价值连城的,在用法上戴在不同的指头上代表不同的身份,讲到这戒指的来历就不言而喻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3#
发表于 2004-10-27 10:52 | 只看该作者
精彩!支持!
2#
发表于 2004-10-27 10:38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是这样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8 08:27 , Processed in 0.050143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