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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夜读有感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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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7 0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醉醒石》及其他

  明代遗民东鲁古狂生的<醉醒石>,可以算得上是揭露明代社会腐败极为不留情面的著作之一了。举凡官吏的贪婪、科场的黑暗、军队的败坏,都被作者那刀一样的笔锋剥露得淋漓尽致。让人读了以后,深感到明朱王朝存在的极不合理,灭亡的极其应该。因为阅读时的心情十分郁闷,沉重得透不过气来,所以对于原文也就不愿去称引一句了。

  然而,感慨还是很不少的。腐败,明代政权梁柱中的蛀虫,危害之大令人震惊。老百姓是自始至终的受害者那是不用多说的了,即便是统治者,最终也难逃自食其果的覆灭。从<醉醒石>中可以看出,统治阶级内部的大小人物,大都浑浑噩噩,吃喝玩乐,真心维护“大明江山”的却是寥寥无几。发展到极点,大明帝国灭亡前夕,兵部尚书张缙彦、太监曹化淳给李自成大军开启了齐化、东便二门(《怀陵流寇始终录》)。崇祯吊死煤山,明朝灭亡了。这真是无论多么端直粗大的梁柱,只要其中有了蛀虫,自折自塌则是早晚的事了。他人的抡斧去砍也只能算是外因而已。

  每个造房之人,哪个不希望梁檩之中没有蛀虫,华屋百年呢?我忆起了故乡的老屋,因为烟熏火燎,梁檩黑得能够淌下油来。我问一位长辈里头有虫吗?他答烟油像黑漆似的严严实实地包裹了一层,透不进气去,哪里还有虫子能活的道理呢。我听后默然。我不是政治家不懂政治,卒章又没有什么宏志要显,所以此刻只有结束此文而已。


            来俊臣

  来俊臣是一个赌徒的儿子。其父与来操豪赌,输,赌注是自己已有身孕的妻子。来俊臣从小就反复无常,邪恶凶残,邻人皆厌避之。及长,适逢则天刚刚称帝,提倡告密,清除异己。来俊臣便投其所好,罗织罪名,举告王公大臣。因此,被任命为侍御史,专管审理则天皇帝指定的案件。他有害人的天才,编写了一部《罗织经》,凡数千言,内容是如何告密、诬陷。他总结了几个类型,每一类型都有一套完整的方法。他独出心裁,造枷名为“突地吼”。遭其枷者,疼痛得在地上打滚,一会儿功夫就能死去。又造一棒,名“见即承”,见者无不魂飞胆丧,违心自诬。来俊臣前后共诛杀一千余家。此外,他还逼夺同僚之妻,强娶太原王氏之女。所有这些恶行,则天皆知之,但她不光取默许的态度,并且还用爵禄重赏来俊臣。则天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来俊臣的作为,于则天的统治是有利的。

  但是,乐极生悲,来俊臣得意得也太忘形了。他竟然想把武氏诸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人置之死地。这还了得,太平公主是则天之女,张易之是则天的宠爱之人,武氏诸人是她的娘家人;这些人是来俊臣能剪除的吗?他们争先在则天面前诋毁来俊臣。则天虽想保护,但又恐失去了这些亲近之人的欢心。没有办法,只好降旨将来俊臣在街市上斩首了。

  对来俊臣的生平玩味既久,生出这样一个感慨:如果来俊臣不打太平公主等人的主意,即使是做恶再多,则天也不会去治他死罪的。纵观来俊臣的一生,也是一个悲惨的角色,一条被武则天驱使的狗。其始,他以得则天的欢心而致达贵;其终,以失则天的欢心而就死路。说到底,来俊臣的穷达,只是决定于武则天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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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9 15:1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这真是无论多么端直粗大的梁柱,只要其中有了蛀虫,自折自塌则是早晚的事了。他人的抡斧去砍也只能算是外因而已。——对古代的文献颇有涉猎,才能写出这般好文,一定是个古文爱好者。历史,也许是一部最深刻的巨典,...



谢谢阅读,谢谢理解。
6#
发表于 2004-11-29 13:58 | 只看该作者
这真是无论多么端直粗大的梁柱,只要其中有了蛀虫,自折自塌则是早晚的事了。他人的抡斧去砍也只能算是外因而已。——对古代的文献颇有涉猎,才能写出这般好文,一定是个古文爱好者。历史,也许是一部最深刻的巨典,深入得越深,受益越多。历史,温故而知新。历史,是我们祖先曾经的足迹。
5#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9 08:2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刑天丁 发表
“重得透为过气来”,有错别字:))

还可以仔细修改提炼一下~~


谢谢版主的细心,我已改正。
在上一贴中,我已说过,对于历史的东西,我不想因为懂得一点,就去大发议论,那样弄不好会出丑的。
再次谢谢版主。
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9 08:2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zhaoligang 发表
当朋友,只说不足之处,不一定对。请海涵。整体来说,在叙述上好像不太连贯和通俗,还有点就事论事。
“我不是政治家不懂政治,卒章又没有什么宏志要显,所以此刻只有结束此文而已”。这句话似乎没有必要
再仔细提...


谢谢,我很喜欢朋友从反面提意见,因为我们虽在中财,却不能止于中财。光愿听好听的话,听了也就听了,引不起什么思考。
而不同的意见,可以引发争论。而道理,是越说越明白的。
先生所言“就事论事”,其实,这是我有意这样写的。虽然十多年来,我一直对于明代历史有点研究,但让我去大发议论,我还是不敢。因为古人有告诫,不可轻易论史。但文章还是要写的,怎么办呢,只有用事实说话,暗寓褒贬。前文讲了腐败的危害,后文是说专制的恶毒,如此而已。
我可以向你的邮箱发一篇写明代历史的短篇小说,请你批评,如果你同意的话。
3#
发表于 2004-11-28 18:02 | 只看该作者
“重得透为过气来”,有错别字:))

还可以仔细修改提炼一下~~
2#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近来江天少有人来啊。明天,我要在这里呆一上午。
1#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7 08:37 | 只看该作者
有段时间没有在江天贴文章了。对于春雨与太虚的长文章,近来有点怕读了。眼不好,还是来点短的吧。
两则短文,希望能得到朋友们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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