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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为何成了炫耀的资本?[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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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18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弊为何成了炫耀的资本?

  按理来说,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利益,应该是讳避莫及的,甚至内心会感到负罪感才行的。可时下一些人做了不光彩、不道德的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一些人还将这种不光彩、不道理的事作为他们有本事的资本来向世人炫耀。如前段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杨翁婚姻事件,还有大贪官李嘉庭、程维高、李真等人在位时候的所做所为,就类似于:“我是名人、高官,我怕谁”的名痞、官痞习气,就是对作弊这一歪风的炫耀和褒扬。

  作弊这一现象,已经不在局限于学生的考试,其它的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作弊现象,这一现象已经成了危害社会诚信,侵蚀社会道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毒瘤。

  作弊这一危害极大的社会丑恶现象,竟也有人以搞这种恶俗的事情,作以赚钱手段,且以此为炫耀资本的外,作弊成功了的势利小人,也还沾沾自喜。以此看出,社会道德确实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扭转和纠正,并且要下猛药才行。比如各种枪手的存在,且已经有经验丰富老道的老“枪手”,专以从事抄袭和迎合各种考级过关,论文答辩,学历考试为中心任务,据说有人用这种作弊方法,还发了横财。

  作弊这一仅次于腐败的公害,已经在向各行各业渗透蔓延,且成了腐败的源头。一些人每做一件事,即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也觉得不作一下弊,就不会顺利完成了。而全大家已经习惯于打招呼、批条子、找圈子、奔路子……好像只有这样才显示出自己的办事才能。相反如果老把老实地走正道去办事的人,会被讥笑,遭迫挤,挨白眼,扛打击……除此,该办的事情还办不了。最后被逼得走投无路时,当然只好去讨教办事利索能干的“才子”们,自然也会是得秘后满意而归了,下次办事咱也得来个“作弊”才行,否则太“老土”了外,还容易把事情办砸了,作弊就这样被魔化成了普遍炫耀的资本了,甚至有作弊才能的人,才会被大家崇拜为“有本事”的人。

  不消除这种作弊现象,已经阻碍了廉政和诚信社会的建设。要消除作弊这一社会恶瘤,必须要用如下猛药来根治:

  第一剂猛药:坚决打击各种考试领域中的“枪手”现象。不仅要对请“枪手”的人员进行严厉惩治,还必须对做“枪手”的人员进行各种处罚,使之发财机会减少,赚钱风险增大。

  第二剂猛药:坚决打击校园内的各种考试作弊现象。要出台《考试法》,对在考试中营私舞弊者,要采用法律手段加以强制处置,决不手软。只有不断规范打击作弊手段,才可能将作弊这一社会丑恶现象消除殆尽。

  第三剂猛药:对贩卖假文凭或者造假贩假者,同样对双方都要进行严历的惩处,让双方都遭受重大损失,并且名声和信誉同时受到挫伤。我们要从源头上打击起,像反腐败一样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这样就可以达到纯洁社会环境的目的。

  只有我们形成统一战线,对作弊这一丑恶现象,严历打击,发动一场“围、追、堵、截”的人民战争,这样廉洁和诚信社会也才能形成。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 16:26 | 只看该作者
好远大的理想!
谢谢雪评手指点迷津!!
13#
发表于 2005-1-21 23:10 | 只看该作者

再回

最初由 wwmi06 发表
那这世界真要完了!


假使这个世界完了,那也怕什么呢?一定还会有一个世界到来的。新世界都是从完了的旧世界里诞生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 18:50 | 只看该作者
那这世界真要完了!
11#
发表于 2005-1-20 23:07 | 只看该作者

假期说假

作弊,其实就是造假。
作者求真,其心真诚,但是,真与假却友好如同鱼和水,打假,其实也是打真。
水没有了鱼就没有,假没有了真就没有。
我们哪一个人身上没有几分假的东西?
能抄,就抄吧。
我们团结一致,只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哄……哄自己!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1-20 22:56 | 只看该作者
年龄悬殊过大,
应该算作祖孙恋才恰当。
9#
发表于 2005-1-20 17:5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wwmi06 发表
  桑青果果真是有见地的女子,不过想请教桑青果的是:忘年恋与祖孙恋不知作何区分?

  很冒昧。


你说呢?
8#
 楼主| 发表于 2005-1-20 15:52 | 只看该作者
  桑青果果真是有见地的女子,不过想请教桑青果的是:忘年恋与祖孙恋不知作何区分?

  很冒昧。
7#
发表于 2005-1-20 10:5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wwmi06 发表
我想名人也应该恪守道德规范,不可有了名气便妄自菲薄。我们尊敬并尊重杨老所取得的让世人瞩目的科学成就,但对他这种祖孙恋不敢苟同。提出来供商椎,绝无无礼之意。



  有两点不敢苟同:

  其一:杨老是名人不错,但杨翁恋就是有悖道德规范?

  其二:杨翁恋是忘年恋,不是祖孙恋。忘年恋法律没有禁止,祖孙恋为法律和道德所不容。

  否妥?
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9 15:51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名人也应该恪守道德规范,不可有了名气便妄自菲薄。我们尊敬并尊重杨老所取得的让世人瞩目的科学成就,但对他这种祖孙恋不敢苟同。提出来供商椎,绝无无礼之意。
5#
发表于 2005-1-18 21:32 | 只看该作者
按理来说,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利益,应该是讳避莫及的,甚至内心会感到负罪感才行的。可时下一些人做了不光彩、不道德的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一些人还将这种不光彩、不道理的事作为他们有本事的资本来向世人炫耀。如前段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杨翁婚姻事件,还有大贪官李嘉庭、程维高、李真等人在位时候的所做所为,就类似于:“我是名人、高官,我怕谁”的名痞、官痞习气,就是对作弊这一歪风的炫耀和褒扬。

王老师在这一段中确实有举例不当的地方,杨翁恋与作弊应该没什么关联吧:)
4#
发表于 2005-1-18 14:13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剂猛药:坚决打击各种考试领域中的“枪手”现象。不仅要对请“枪手”的人员进行严厉惩治,还必须对做“枪手”的人员进行各种处罚,使之发财机会减少,赚钱风险增大。

  第二剂猛药:坚决打击校园内的各种考试作弊现象。要出台《考试法》,对在考试中营私舞弊者,要采用法律手段加以强制处置,决不手软。只有不断规范打击作弊手段,才可能将作弊这一社会丑恶现象消除殆尽。

  第三剂猛药:对贩卖假文凭或者造假贩假者,同样对双方都要进行严历的惩处,让双方都遭受重大损失,并且名声和信誉同时受到挫伤。我们要从源头上打击起,像反腐败一样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这样就可以达到纯洁社会环境的目的。
好!
3#
发表于 2005-1-18 13:41 | 只看该作者
  杨老碍谁的事了?
  
  爱情是人类生活最美好的结晶。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只要他不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杨老虽年事已高,但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晚年生活中亦需要情感的慰藉。我们除了祝福他老人家外,真不应该也无权对他老人家指手划脚,说三道四。

  可作者在此文中,将杨翁忘年之恋,定性为“作弊”,且与“大贪官李嘉庭、程维高、李真”等“价”其观,是对杨翁纯洁恋情的亵渎,更是对杨老人格的侮辱和伤害。
  
  更令人困惑的是,作者将杨老的爱情与“名痞、官痞习气”扯在一起。笔者不才,现教于作者:二者到底有何干系?

  诚然,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这个自由必须建立在不中伤他人人格尊严的基础之上。

  作者近来在论坛上的文章,笔者一一拜读,且大都认同。惟读此篇,尤吞下一只苍蝇!
2#
发表于 2005-1-18 10:49 | 只看该作者
廉洁和诚信社会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中国社会受封建遗毒影响严重,要“面目一新”,路漫漫也!不过好在还有这样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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