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比事】炮制“好人”
由于对中财论坛尤其是江天漫话版的深厚感情,所以但凡论坛有任何活动,从来没有不积极参加的。可是夏版提倡的“逗比事”这一选题已经有些日子了,却始终迟迟没有动笔,一则是冗事实在太多,二则以我敦厚老实的眼光来看身边的人和事,实在都无比平常而又无比正常的,看其人观其行,着实与“逗比”二字扯不上多少关系。 不过不怕没有事,就怕事找事。正琢磨着正犯愁着呢,这逗比事就主动找上门来了。 昨天晚上七点多钟,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要我帮他朋友写段文字。咱一想,身边的熟人都知道咱这文笔还说得过去,写字自然不在话下,于是便一口应承下来。于是便问写的是什么,经朋友一解释才知道,原来是要给他那位朋友写一篇关于“好人”的事迹材料。因为他是已经作为本乡唯一的好人上报党办了,所以要求上报一篇事迹材料。这事已经拖了好几天了,朋友并没怎么放在心上。如今期限日近,那位朋友催得急,他又恰好在外喝酒,分身乏术,于是就想起我来了。 关于“好人”一事,由于机缘巧合,我还是略知一二的。早在数月前,单位就收到上级的文件,要求逐级向上推荐。当然,一般情况下,类似的红头文件如我等地位低下者是无缘得见的。这份文件之所以能够看到,还是由于领导主动出示的缘故。不仅主动出示,而且还一度在同事间传阅;不仅在我等中间传阅,甚至还一度成为大家的笑料。比如,某老师刚刚下课,还没有机会见到该文件。便会有人逗他:快点快点,你是不是“好人”?没有意见的话学校就要把你报上去了。该老师略加浏览文件之后便会断然否定:“可别。咱可不够资格,离“好人”的要求远着呢!”另一位则会继续缠住不放:“‘走道不哼哼的都是好人’,你不是没哼哼吗?怎么就不是好人呢?”这位就会举出一大堆例子,比如作为老师常犯的职业病——颈椎病啦、肩周炎啦、支气管炎啦、失眠啦、抑郁啦……如此等等,坚决要把自己排除在“好人”圈儿外。 当然,这只是玩笑!有些玩笑话可以开得,有些玩笑事却是做不得的。人人心里都清楚,如果这种“好人”的名额真的摊到了自己头上,被大张旗鼓地宣传出去,那自己可真要在亲朋好友中间成为玩笑了。当然,如果这个名额对晋级或涨工资有用则另当别论。 玩笑总归是玩笑,所以,一向对上级下发的红头文件视若金科玉律的单位领导,对这份文件却等闲视之,根本就不予重视。毕竟,文件上说得明白:要求各单位只是“推荐”,而没有给出“指标”,更没有要求“必须”。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关键的是,没有人主动报名,这事也只好由它去了。 机缘巧合的是,如果这事真就这么由它去了,我还真就没有机会凑成这篇文字。因为文件刚刚下发没几天,乡党办打电话通知单位负责人前去开会,是关于党建的一些问题。恰好赶上一把手不在家,二把手及以下中层领导又要忙于县政府第二天的督导检查,所以便临时拉我来充数,所以我便有幸以白衣的身份参加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如此高级别的党代会。 党代会的其他内容也就罢了,负责党建的副书记专门提及一件事却始终记忆犹新:县党办要求各乡镇每个月上报至少一名“好人”,可是我乡下辖各村及下属各单位却接连几个月空额没报。我们乡有着两三万人口,两三万人中没有一个“好人”,实在有点说不过去。所以书记号召各单位负责人,积极发现身边的“好人”,并整理资料上报。 会议过后,我回单位向领导汇报,也提及此事。领导表示:这咱也没有办法,文件也给大家看了,要是有主动申报的,自己准备准备材料,咱也就给报上去了;可是没有主动申报的,那有什么办法呢? 如今又是好几个月过去,终于再次听到关于“好人”的事情,可见我本人虽算不上什么“好人”,但值得骄傲的是,终究和“好人”还是有一种机缘的。既然是朋友的朋友的事儿,既然还有这么深的渊源,自然推托不得,于是一口应承下来。 然而答应归答应,真正动手写时,又有些犯愁了。一是内容上的。以前也曾帮同事写过关于“先进事迹”之类的材料,但那除了有“证”为证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荣誉”及工作经历是真实的,其他内容大多是在网上复制粘贴上来的。而我这位申报“好人”的朋友的朋友是个开商店卖饲料的,网上根本搜不到这方面的好人资料。若要写些海阔天空的话又显得不够真实可信。于是我便打电话给朋友,要他向他那位朋友要两个买他饲料的养殖户的名字,以炮制出他怎样帮助别人搞养殖发家致富的“真实”事例。由于这份材料上边催得紧,所以回话很快来了,我也就很快掌握了创作的第一手素材。于是,内容就不成问题了。 第二却是心理上的。因为妄语是佛家根本戒“五戒”之一,更是佛家“杀盗妄淫”四种根本重罪之一。一直以佛弟子自居的我,要这样瞪着眼睛说瞎话,说实在的,实在有些不情愿,而且也有很重的心理负担。然而毕竟我还是生活在世俗之中啊,毕竟这还是朋友委托的事,毕竟这位朋友还有身份有地位从来就没有啥能用得着我的地方,就这么点儿小事儿,还是我擅长的(要知道:我老人家也是写过小说嘀。小说嘛,你懂的……),我能给人家回绝吗?所以即使破戒也顾不得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因为佛陀制戒时,还是充分考虑了不同情况的。比如这个妄语戒,如有违犯,虽是非常严重的“波罗夷”罪,但却是要具足以下五个条件才算成立:一是“所向是人”,即说话的对象是人——当然,若是整天说着鬼话的妖魔鬼怪,就无妨了。二是“是人想”,也即说谎的人明知对方是人——关于这点,我并不是很能确定。三是“有欺诳心”——我点我敢保证,我本无心,做这种事实在是迫不得已。四是“说大妄语”,即妄说自己证了什么果位或见到什么鬼神之类的,更与我无关。五是“对方领解”,也即听这谎言者真的相信了,就是说这谎话达到了欺骗的目的——这点我更有把握,正如那句名言“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显而易见,说这话的人实际是根本不信的。 如此看来,我之所做所为,大概还算不得犯戒,即使是犯了,也不是严重的“波罗夷”,大抵只算得是犯了“微细小戒”,而佛陀灭度前,是明确说过,“微细小戒”可以不守的。如此,我的心理负担就可以解除了。 接下来要面对的难题却是,朋友怕我为难,要我只凑个二三百字即可。可是他却不知道,写短文章是更要功力的。以我这水平,要弄出篇二三百字还像模像样的“材料”,实在有些困难。结果写着写着,一不留神,就超出一倍有余。朋友一见,大为欣喜,高高兴兴地拿着材料给他那位朋友送去了。现在结果如果尚不可知,但以我们堂堂大乡,终于有了一个“好人”,且这好人的申报居然有我一份功劳,怎么说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朋友临走前,说过要让那位“好人”安排酒饭感谢我。他却没想到,对于我来说,举手之劳便要人报,岂不是又剥夺了我一次当“好人”的机会嘛!“好人”咱做不成,但以“好人”为榜样向“好人”靠近还是做得的——而这,不正是某部门搞此活动的初衷吗?当然,若真来请了我也是无法拒绝,终究咱和“好人”还是有一定差距嘛! 至此,这一事件终于告一段落,我也终于有了炮制一篇“逗比事”的素材。行文至此,不由得大加感叹,怪不得夏版的话题一开始,便引出那么多异彩纷呈的好文章。可见还是古人说得好:生活中不是缺少逗比事,而是我们缺少一双善于发现逗比事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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