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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性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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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性病检查

  
  当他在那排长长的女队里看见她的时候就如触电般打个激灵,脑海在刹那间搜索着记忆库。她似曾相识,可他怎么也想不起她是谁了。这些女子都是昨晚从各饭店旅社里突击抓的,有的正在三陪,有的干脆就在双人房间里束手就擒。

  她穿了一套牛仔服,丰满的胴体仿佛要从那牛仔服里爆炸出来,他想,如此性感的女子,一定有着十分盛旺的情欲。

  现在,他的两名女同事正对筛选下来有卖淫嫌疑的9名女子开始身体的全面检查,梅毒、花柳、艾滋……她们都要脱去衣服,观察身体的一些隐密部位,血检和并作性器官粘液的抽取。尽管他学过刑侦专业,技术上知识上比较精湛,遇到一些体检的疑难问题也不会让他进去,只能把问题拐弯抹角地汇报出来请教他一番。

  这时小张从体检室内出来对他道:报告队长!发现一例那个病毒……他知道那个是指什么,就说,去去,知道了。

  体检在紧张地进行着,女嫌疑犯挨个轮流进去,约莫半小时才出来换一个。然后按有否性病感染将被送往本市的性病防治中心强制治疗或当场处以罚款后放掉,这就是他们治安分队的任务。

  上午的三个小时很快过去了,他走近体检室,想了解体检进度。刚刚那有点面熟的美妞恰恰被安排在最后一个体检,这时检查正进行到一半,下班铃却响了起来。小张向他扮个鬼脸说,队长,这最后一个,下午再作吧!他只好说,也好罢。

  午饭后刚要在办公室沙发上躺一躺,手机响了,听筒里传来小张爽朗的笑声,笑声过后,就是请求给半天假,说她和另一个女同事下午要陪她们的男友,说什么多多包涵,这个最后体检就由他代劳了。他呆呆地犯了半天傻,天大的笑话,要他为一个女嫌疑犯作性病体检。容不得他忧郁,对方送来一阵咯咯的笑声作为结束语便挂了机。

  要他给女犯全面体检是不可能的,他只能化验一下血液,等明天再作进一步的检查。

  下午,他和小王在体检室给那个女子抽血时,小王笑笑,故意溜了出去。小王知道自己的头儿现在还是光棍一条,他退出来,是想给队长制造某种机会,他感到这名女子具备把队长打倒的魅力。

  小王在门外站着,屋里静悄悄,小王听不见任何动静。偶尔传来一声针头掉在铁盆上的脆响。小王点燃一支烟,暗笑。

  屋里,他戴上口罩和手套,把绑带扎在她那雪白的胳膊上,捏捏,寻找一条比较适合的血管,这种检查需要稍微多一点的血液样本。他呼吸莫名地急促起来,从对方体内散发出的不仅仅是高级香水的刺鼻气息,还混杂着令人兴奋的体香。

  魏建泯……他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当她第二声唤他的名才相信了。

  你是?……

  艾菲!他认出来了,是艾菲,他中学时代的初恋女孩,初中艾菲曾和他同桌两年,那时候他多么地爱她,想她,连做梦都梦见她……他脱口而出说,菲菲,你这些年都没消息,去哪了?

  我高中就辍学了,自谋出路,家道中落,没办法的,说来话长……

  她伸了伸那洁白晶莹的手腕,说,现在,我只想快点知道化验结果,还我清白。

  当血检结果出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阳性!这就是说,艾菲可能潜在着性病感染!

  他翻看着在案资料记录:艾菲,女,26岁,昨晚在一个宾馆里和一个男青年同房独处,当场抓获。看到这些他感到头疼。

  他冷静地说,血检有点疑问,但仅作参考,好了,明天再让小张给你做吧。

  小王在外面一支烟烧完又点一支烟还不见队长和女犯出来,他拉长耳朵捕捉着室内传来的一些细微的声响,心扑嗵嗵地跳,抬腕看表,半个钟头过了,照说体检都早该结束,他想像着室内体检的一些细节。

  为了排除里面是否发生什么意外,小王绕到后窗从窗缝朝里望:女犯娇小的肩和卷曲的秀发,队长正在和她轻言细语……小王忙蹲下身在窗下偷听:

  阳性,我会得性病吗?
  不,不……不可能。
  那怎么会阳性?
  也许有其他因素吧。
  我的天,性病,太可怕了。
  别胡说,不管你得了什么病!我都爱你!艾菲!

  艾菲心里一震,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掠过她的脑海,眼前的这个魏建泯正用一种火辣辣的眼光凝视着自己,时光忽然倒流了十年,闪现出中学时代的那个他,那个同样用这双痴情的眼睛看她的他。不知怎的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欲望,原来他一直深爱着自己,哪怕自己得了什么病,为了爱,他都在所不惜。她明白,自己是冤枉的,自己的身体一向好好的,从无什么不适,能吃会睡,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舒畅,怎么也不可能得了什么病的。或许真的有其他一些什么因素在起作用,比如她服用的一些保健饮料里含有兴奋剂,比如他的检查出了差错……反正她相信自己是清白的健康的。

  她终于鼓足了勇气说,我需要尽快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得了病,你可以给我检查下去么?

  魏建泯的脸红了起来。

  咯咯咯……她笑,不禁地笑,笑眼前这个有点开始手足无措的治安队长,现在他多么像个孩子。

  还是,还是明天吧,让女警来。

  呵,还说爱我呢。艾菲撅起嘴,又不禁咯咯咯地笑,如银铃洒满一地。

  魏建泯没有再犹豫,他说,你退下衣服吧。他知道,病早一天确定就可以早一天下药治疗,这些病只要早期治疗都可以痊愈的。如果她真的得了病,他也要彻底帮她治好,并且帮她摆脱那些生活,走上正道。因为在他的初恋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取代她,这么多年来他拒绝了一个个,似乎就是等着今天的这场邂逅。他愿意,愿意与她携手重扬风帆。

  现在轮到她为难了,她一点一点地解着钮扣和拉链,有点忸怩,她的玉体终于爆炸了出来,轰得他晕头转向。他的呼吸在那一刻窒息了。

  多么光洁无瑕的天然美玉,找不到一点瑕疵,幽幽的体香扑鼻而来。刑侦的常识和经验告诉他,艾菲是清白的,就如她美玉一般的身体。

  魏建泯说,好了好了,穿起来,当心着凉。如果不介意,我想问,昨晚的事是怎么回事?

  她重新套着衣服说,那、那是我的亲哥哥呀,可在那种场合由不得你分说,我们都有口难辩。
  ……

  窗外,小王看看表,时间已悄然过了一个小时,他终于听到了室内的一阵响动,是队长将橡胶手套甩在桌子上的声音,然后依呀一声是门开的声音……他悄悄地立起来,他意识到自己的某种错误,向后转,小跑而去。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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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6 22:03 | 只看该作者
偶的QQ是27943260,小老鼠,嘿,偶只有这一个Q,已经跟随偶N年了。加吧,偶会开门的,随时哈,记得说明是许大侠敲鼠门,要不,偶会拒绝陌生人的哦:))
34#
发表于 2005-5-16 18:04 | 只看该作者
 构思精妙,描写细腻,逻辑欠敲。特别中两处,一是“不管你得了什么病,我都爱你”,不可能;二是和哥在宾馆幽会。可以再设计一下么,
33#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17: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荷叶 发表
按三陪女抓来的小姐想给队长撮合,这是有点不说不过去吧。讨论这个形式不错。会有益于大家。

感谢参与。
32#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17: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我认为小说现呈现的是重大的问题,主题意向是非常明确的。小说是通过细节来展示生活,不是简单地给你一什么主题的印象。那样的话,就不是小说,而是散文。小说的主题是多维的,是要靠不同的读者去解读的。主题先行论...


拜访你的太阳神天。
31#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17: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有争论就有提升!容得下反面意见就能促成自身完善和提高!:)


非常正确。
30#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17:15 | 只看该作者
嘿嘿,感谢你抛玉引砖了。
你的QQ是暗的,我的是明的,学上海话你得先加我:)
29#
发表于 2005-5-15 20:54 | 只看该作者
偶抛出去一块玉(许大侠的玉也),引来一堆的砖,酷呆,哈哈哈:))

还有哦,许大侠,你的上海话一点不地道,有机会偶会好好教教你,当然,学费是要付的:))
28#
发表于 2005-5-15 20:08 | 只看该作者
有争论就有提升!容得下反面意见就能促成自身完善和提高!:)
27#
 楼主| 发表于 2005-5-15 19: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嘿嘿,争论很是热闹,这种热闹是好事不是坏事,大家都这样跟贴,像炸油条似地把太虚炸沸腾,确实大快人心。 
 就这篇小说,木屋也想谈点浅薄的看法。先谈优点:一、许也选了一个鲜为人知的题材,这本身增加了故...


啊,木屋从天而降把这些开我批斗会的人狠狠反击一下了。感动。谢谢理解。
辩论就必须有反方和正方的嘛:)否则就是打土豪了哈。继续。
26#
发表于 2005-5-15 19:38 | 只看该作者
 嘿嘿,争论很是热闹,这种热闹是好事不是坏事,大家都这样跟贴,像炸油条似地把太虚炸沸腾,确实大快人心。 
 就这篇小说,木屋也想谈点浅薄的看法。先谈优点:一、许也选了一个鲜为人知的题材,这本身增加了故事的可读性。我觉得先不要谈是否合不合逻辑,如果是临时成立了一个专门治安队,有可能配备医生或者什么的,这一点大可不必追究。二、小说开门见山直扑故事,没有那种让人感到拖拉和松散的感觉。三、治安队随便抓人,不问青红皂白,甚至不让你说话,这是有可能的。四、主题到是很明确,也正像许也强调的----“我的主题是什么?让文中的这段话来告诉你吧:
  阳性,我会得性病吗?
  不,不……不可能。
  那怎么会阳性?
  也许有其他因素吧。
  我的天,性病,太可怕了。
  别胡说,不管你得了什么病!我都爱你!艾菲!”
  
  缺点嘛,一、故事铺垫得不周密,还缺少一些细节。因此出现了一些必须许也出来说明的一些问题。二、如果主题真像许也说的这样,木屋感觉就浅了一点,还可以把主题挖掘深一些。

  最后,觉得这还是一篇比较好的小说,首先是新、其次是结构紧凑,三是语言也不错。这样的有争论的小说太虚能多点最好了。
25#
发表于 2005-5-15 15:32 | 只看该作者
按三陪女抓来的小姐想给队长撮合,这是有点不说不过去吧。讨论这个形式不错。会有益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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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5 15: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吴建中 发表
这个风气很好,只有这样,才有利论坛的发展,才有利于作者和读者的提高.有一本叫做作品号争鸣的杂志,就非常受欢迎,建议太虚往这个方向发展!建议借太虚新版调整之机,重新开一新风尚,从版主做起,对每一篇小说,既要肯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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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认真读了此文后,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前半部分不如后半部分写得好.试想,在一个管理还算正规的治安队里,队员之间开开玩笑是可以的,但如果真想借被抓女来促成主人公的好事,这就有点脱离实际了,在生活中,只要各方面都算正常的治安队员,是不会主动想到与被抓女产生一段什么故事的.如果能想到,那么说明此前已经有个例存在!而本文没有交待!
  答:一般地说,小王作为队长管的队员,和队长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他知道队长还是光棍,也看到这名女犯的外表不凡:“下午,他和小王在体检室给那个女子抽血时,小王笑笑,故意溜了出去。小王知道自己的头儿现在还是光棍一条,他退出来,是想给队长制造某种机会,他感到这名女子具备把队长打倒的魅力。”,这种心理属于一种恭维的心理,虽然这种恭维可能没有任何结果,也有点恶作剧的味道,而且女警小张也有恶作剧的意思,请假了故意人队长来体检。所以“小王笑笑”,并且“小王点燃一支烟,暗笑。”把一个普通队员写活了,符合普通人的个性。因为“女人加性病”对男人(包括读者)都是敏感的,而这种恶作剧却使后面有戏了:)


  其二\此文中男女主人公事隔多年再次相遇,就算男的一直没有忘记女的,也不太可能在那种场合下说出"不管得什么病"都爱你的话来!
  答:男女主人公他们的初恋正因为朦胧,才更显得美和难忘,“不管得什么病都爱你”这句话恰恰间接写出“艾菲的靓与女性魅力”,除了初恋因素,也暴露出男人经不起女人外在美诱惑的人性弱点。而在那样的场合很容易唤起男主人公的那种“感觉”,另外,将十年后的邂逅安排在那样的特殊场合,是对过去他们美好初恋的一种落差比照,也是对当今社会沉渣泛起的极大讽刺。

  其三\队员小王的一系列心理描写是多余的,并且还有负面影响,因为他并不知道屋里男女以前的关系!试想,治安队员在工作时,怎么会有心情产生那一系列的不属于工作范围,甚至严格来说,不应该产生的想法.除非此治安队作风不好,队员思想不健康.
  答:小王的心理属于年轻人的活泼心理,有点滑稽可笑或幽默,他似乎又很敏感,对工作还蛮负责,所以绕到窗后监视有无什么意外。
  其四\此文前半部分交待过多,如果来一个抓人的特写场面,或许读起来效果更好!
  答:对,从整体看,前面多了些,可以再简约点,幸好没交代出“关键的可能结果”,故事的开局最好不要让人一看就知道结局,如果结局出乎意料,这样的故事才有悬念和看头,并耐人寻味。把艾菲被抓,有口难辩放在最后来说明,最后一下子澄清了她的疑点,会让人松口气。如果开头就交代了抓人过程,这个故事就不好看。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感谢吴老师的仔细点评。我也只是说说自己的看法的,作为短篇小说留有很多空白,篇幅所限,这是无奈的。短篇更难写和读,因为每一个句子都需要细读才能把握。
  很好,提倡这种争鸣。
23#
发表于 2005-5-15 14:5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许斑斑在这里“出风头”呀:))

看了这篇小说,基本上同意吴建中的观点。个人感觉作者语言还是很流畅的,只是情节上没有好好打磨,个别地方不太符合逻辑。
22#
发表于 2005-5-15 13: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风气很好,只有这样,才有利论坛的发展,才有利于作者和读者的提高.有一本叫做作品号争鸣的杂志,就非常受欢迎,建议太虚往这个方向发展!建议借太虚新版调整之机,重新开一新风尚,从版主做起,对每一篇小说,既要肯定,也要提出不足之处,在人无完人,作品也无十全美的前提下,相信每一个作者都能理解,这样,才便于后面的读者"有勇气"提出不同意见!如果作者本人不能理解,可以象许也同志学习,就事论事,就文论文,如果有人涉及文章以外的话题,建议管理员及时出面制止!

另外,认真读了此文后,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前半部分不如后半部分写得好.试想,在一个管理还算正规的治安队里,队员之间开开玩笑是可以的,但如果真想借被抓女来促成主人公的好事,这就有点脱离实际了,在生活中,只要各方面都算正常的治安队员,是不会主动想到与被抓女产生一段什么故事的.如果能想到,那么说明此前已经有个例存在!而本文没有交待!

其二\此文中男女主人公事隔多年再次相遇,就算男的一直没有忘记女的,也不太可能在那种场合下说出"不管得什么病"都爱你的话来!

其三\队员小王的一系列心理描写是多余的,并且还有负面影响,因为他并不知道屋里男女以前的关系!试想,治安队员在工作时,怎么会有心情产生那一系列的不属于工作范围,甚至严格来说,不应该产生的想法.除非此治安队作风不好,队员思想不健康.

其四\此文前半部分交待过多,如果来一个抓人的特写场面,或许读起来效果更好!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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