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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杂说诗三百之十二 读《鹊巢》说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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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2 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vhq018 于 2015-11-12 13:38 编辑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如果说婚姻如同两人合伙的事业,那么婚礼就是这个事业开始的宣誓和庆典。谁不希望这个事业充满光明、收获丰盈呢?因此,婚礼的隆重程度在特定意义上讲,无疑代表了对未来婚姻的信心和承诺的厚度。而包办的婚姻对女方来说就像是对事业的合伙人的一场押宝,一旦押错,一生就完了。所以这样的婚礼之于女方尤为重要,它一方面要通过婚礼的豪华程度向世人证明女方的价值,另一方面要通过婚礼的隆重程度向世人宣誓男方合伙的诚意。

    诗经《鹊巢》正是描述的这样一场婚礼。“之子于归”是特定词,专指女子出嫁,古代女子是婆家寄养在娘家的,女子嫁到夫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回到了家,这在《桃夭》中已有,以后的诗中还会出现。从之子于归车“百两”(百辆)来看,这显然是一场王侯的婚礼,因为周礼对各个等级的人用车是有严格规定的:周王乘辂车,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役车就像今天的小推车。老百姓娶妻推上百十来辆小推车去迎亲,怎么看也是奇葩,再说哪有那么多钱去雇一百来个推车工?所以娶亲的车队,是什么身份用什么车。百姓娶亲用车过多,不但违礼,也没钱,另外,又哪来的那么多嫁妆?

    鹊有巢,鸠居之,你看,这是多么地当仁不让。喜鹊筑好巢,布谷鸟来住,这是自然界动物和谐相处的法则,理所当然。由此引申男女婚配,女子嫁入夫家也是天经地义,男女社会分工使然。不但要“居”之,还要“方之”——与你平起平坐;还要“盈之”——生出满堂儿女!男子就应该建好自己的堂舍,这是男子成人和立业的标志,只有男子“成家”,女子方能“出嫁”,而“嫁”的字义,也正是女子进入男子那个“家”。哪个女子都会这样想:我等待和期盼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了,你难道不应该隆重而豪华地迎接我吗?何况,我今后就要全身心地扑在这个家上,尽心经营我们共同的事业。“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喜鹊春天成巢,说明出嫁的日期是在春天,大户人家做事,细节也是那么讲究,婚礼的日期也是完全符合礼制。

    之子于归,是为了去完成男人成家立业后的一切宿命,是为了实现男人作为男人的辉煌事业,用百辆马车迎娶她过分吗?这种心理,即使是在婚姻功能已经悄然发生变化的今天,仍然是那么强烈。大户人家自不必说,动辄几十辆、上百辆的车队,一场婚礼就像一次世界名车展销会。小老百姓也不示软弱,没车咱可以租,虽然整不出那么大排场,七八辆车的面子还是要撑的,有些新娘新郎婚礼上坐的车,也许就是他们一生中惟一一次坐过的最好的车了。婚礼是新生活的开始,也是新希望的开始,哪个男人想让世人说他窝窝囊囊呢?因此,为了婚礼的风风光光,借一屁股债也在所不惜。但贵族的排场是自然而然的,就像英国的皇家马车队,给人以高贵、庄重、和谐的感觉,形式可以学,内容是学也学不来的。《鹊巢》里的车队场面,谁又能做到应该如此呢?“百两御之”、“将之”“成之”,御是迎接;将是送往,在路上;成是完成,到家了。三个字的变化,展示了迎娶的整个过程,用三个不同场景的片段,颂扬了迎娶的讲究和排场,渲染了新郎的富有,衬托出新娘的高贵。

    然而,这一切仅仅是周代婚礼制度的一小部分,或者说是婚礼的一个环节,叫“亲迎” ,在此之前,还有五礼,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和请期,在此之后,还有四礼,分别是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醴妇和庙见成妇。周制男女婚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婚姻毕竟是人生大事,马虎不得。男女婚前虽不能面对面了解,但通过一系列礼制,也能把待婚男女扒一层皮,经父母的严格把关,对他们做出充分认识和了解。包办婚姻的审查制度其实更加严格,只是审查的资格和责任落在了父母身上。

    《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是说婚礼的目的;“昏礼者,礼之本也”这是说婚礼的性质;“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这是说婚礼的重要性。可见,自古婚姻就是人生的头等大事,而把婚姻当儿戏的恰恰是今天的有些人。周代婚礼之繁琐和铺张,恰恰证明了婚姻在他们心目中的极其重要性。唯其重要,才致细致入微。对新人考察的严格和细致,无疑也是包办婚姻离婚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纳采是婚礼的第一步,即男方派媒人去女方家求婚,需执雁,以此表达男方守信、有礼、忠贞。经媒妁之言,女方家对男方家及个人有了初步了解,如果没相中,完事,如果有交往意向,进入下一步;问名,这是男方向女方要生辰八字以及姓名,以考察双方是否合天意。我们不能指责他们无知,因为占卜在当时是及其庄重和虔诚的,足见真心; 纳吉,男方于祖庙中举行隆重的占卜仪式,如果八字不合,结束,如果八字相合,男方派媒人提雁去女方家报喜后,进入下一步;纳征,类似于今天的订婚,男方家给女方送彩礼,按照规定,“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即彩礼只是不过五两的彩色丝布,远不是今天的彩礼可比的。今天的彩礼,一句万里挑一,一万块没了,一句千金难买,几十万块没了,倒真成了卖女儿了。这时女方如果反悔还来得及,如果接受了男方的诚意,进入下一步;请期,男方将精心挑选的迎娶日期通知女方,这是女方最后一次决定是否嫁给男方的机会,如果经过考察没看中男方,退彩礼道歉,保住女儿的一生幸福(当然会很艰难),如果继续看好男方,则男女双方进入准备阶段,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洞房。到了约定日期,进入诗经《鹊巢》
所吟唱的阶段:亲迎。
    《鹊巢》也仅仅是反映了“亲迎”程序中最华丽最热闹的片段。这个片段的前后都有极其讲究的程序和礼节。
《礼记·昏义》有详细说明:“父亲蘸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子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蘸:尊者对卑者酌酒;之子:新娘;共牢:新郎新妇共食一祭牲;合卺: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喝交杯酒;酳:吃东西后用酒漱口)这个礼仪程序,充分体现了新婿对岳父岳母的尊重和老人老人对晚辈的关爱,更体现了夫婿对媳妇的体贴和照顾,以及双方相亲相爱、平等互敬的真挚感情。这样的迎娶,比之今天婚礼的喧闹,有什么不好吗?它反而更像是在展现婚姻的实质和价值。

    如果说包括“亲迎” 在内之前的六礼主要是为了完成女方家对男方的考察的话,那么“亲迎”之后的四礼则是男方家对准媳妇的考察。为什么叫“准媳妇”呢?因为在后四礼完成之前,男方家如果觉得不对劲,可以直接把女方退回去,不用走离婚程序。有点像今天的试婚,区别在于古代是为了考察新人与家族的和谐度,今天的试婚只是在检验男女双方的相容性。考察期大致是三个月。

    进入男方家第二天,准媳妇需早早起床,精心梳洗打扮一番, 待天明,拿着枣、栗、腶、脩到公婆的卧室外听命,这是“妇见舅姑”礼,公婆要以此考察女子是否勤勉,是否持重(不贪图床弟之事);如果公婆不满意,女子只能卷铺盖卷回娘家,如果满意,方准进入公婆的寝室行“妇馈舅姑”礼。准媳妇亲自下厨做饭,并伺候公婆进食,等公婆吃完,还需将剩食吃掉。“妇馈舅姑”礼是要审视女子能否持家主内,是否孝敬善良。若是恶妇,又怎能吃得下老人的剩饭呢?同样,如果这一环节被老人看出端倪,绝不将就,毕竟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所以这种伺候公婆吃饭的事需要多进行一段时间;得到公婆认可,便可行“舅姑醴妇”之礼,在某日吃饭的档口,公婆给准媳妇敬酒,准媳妇回敬,以此表达前期考察结束,同时也表达了对晚辈的关爱之情,礼毕,公婆自西阶出,准媳妇自东阶出,按照礼制,东阶属于主人之阶,这就表明准媳妇至此荣升为代理媳妇了,可以正式掌管家政内务了。这期间,夫家要对代理媳妇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其“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以便让这个代理媳妇真正由少女变而成妇。

    三个月后,一切都无可挑剔,公婆择一良日,带领女子进入祖庙,祭拜祖宗,祭品用鱼、蘋、藻等阴性食物制成。告示祖宗,该妇正式成为家庭一员,至此,礼成。现在,可以恭喜我们的少女已为人妇。婚礼宣告结束。

    难得之物,方显珍贵。经过这一场历久弥艰的婚礼,男方倾其所有,女方脱胎换骨,耐得住一次次地审查、一次次地考验而终成眷属,能不倍加珍惜吗?反之,就会像今天的干部选拔,送点钱就能当官,来得容易,自然也不会珍惜,贪污和腐败必然发生。 从婚礼走入婚姻,是漫长而艰难的一步,得来不易,更怕失去。难怪离婚率低!闪婚快捷自由,离得也快。今天的婚礼过程存着一些周礼的影子,只不过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根本变化。除了包办,这样的礼制又有哪一点不好呢?就算今天,婚姻也不完全是两个人的事。随着婚姻漫长的经营过程,我们会越来越意识到,婚姻其实是一个人融入另一个家族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讲,婚前的综合考察就显得非常重要。

    基于此,我们把《鹊巢》定性为婚礼的赞歌。正如《孔子诗论》所言:“《鹊巢》出于百两,不亦有俪乎?”除了羡慕,我们什么也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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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6-2-2 12:25 | 只看该作者
欧政芳 发表于 2016-2-1 21:42
问好老师,学习来了

不妨一起来说诗,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48#
发表于 2016-2-1 21:42 | 只看该作者
问好老师,学习来了
47#
发表于 2016-2-1 21:42 | 只看该作者
问好老师,学习来了
46#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0:42 | 只看该作者
善洁用 发表于 2015-11-27 10:11
口气太大了吧?有的任性的结一百多会呢?

45#
发表于 2015-11-27 10:11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5-11-26 16:31
莫非还没结婚,或者想二婚?

口气太大了吧?有的任性的结一百多会呢?
4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6 16:31 | 只看该作者
善洁用 发表于 2015-11-26 09:33
教授级的讲解!佩服!佩服!一文而知先人盛意。俺开了眼界,又想排排场场结婚了!

莫非还没结婚,或者想二婚?
43#
发表于 2015-11-26 09:33 | 只看该作者
教授级的讲解!佩服!佩服!一文而知先人盛意。俺开了眼界,又想排排场场结婚了!
42#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09:47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15-11-19 08:31
精华推荐理由:作者本周继续做诗经的说道,其在比较深入的研读基础之上的努力,值得称道。此文由诗经入笔, ...

夏版辛苦,注意休息!
41#
发表于 2015-11-19 08:31 | 只看该作者
精华推荐理由:作者本周继续做诗经的说道,其在比较深入的研读基础之上的努力,值得称道。此文由诗经入笔,不乏细腻笔触,其中的场面再现加强了感染力。
40#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2:45 | 只看该作者
休憩花园 发表于 2015-11-17 09:03
深后的历史底蕴,独态的文字驾驭能力,成就了这篇美文。拜读学习,问好老师

谢谢你你的品读!希望你也说诗,通过读你的文章,能感觉到,你要说诗,肯定更好!
39#
发表于 2015-11-17 09:03 | 只看该作者
深后的历史底蕴,独态的文字驾驭能力,成就了这篇美文。拜读学习,问好老师
38#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11:29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5-11-15 10:10
想起当初那谁,公主出嫁,红绸引路,那个风光啊。

那谁?也给咱们念叨念叨,涨涨见识。
37#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5 22:40 | 只看该作者
戈眉 发表于 2015-11-15 19:29
你自己不是还要写一千零一夜下了吗?俺那是往死里逼人的节奏,你这就是服毒的节奏

只能怨如空了,太坏了!
36#
发表于 2015-11-15 19:29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5-11-15 13:32
这是往死里逼人的节奏!

你自己不是还要写一千零一夜下了吗?俺那是往死里逼人的节奏,你这就是服毒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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