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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故事性杂文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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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2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故事性杂文值得提倡
  最近看了《杂文选刊》2005年第九期下半月刊发的三篇新人新作《谁见了我的狗》《捡来的皮鞋不能穿》《捉贼》后,我被这种故事性的杂文所深深地吸引了……

  这三篇文章,《谁见了我的狗》一文,作者通过描述一条为救主人不惜从关它的笼子中硬挤出来,弄得遍体鳞伤的狗与医生不见钱不救病人的鲜明对比,揭示了当前某些医生可悲的“狗性”和义狗的“人性”;《捡来的皮鞋不能穿》通过一个继承了大笔遗产却不知如何高消费的男人从穿上那双捡来的新皮鞋开始“懂”得享受人生,到最后落得个财尽丢妻的结局,揭示了人性在物质面前的蜕变过程;《捉贼》则叙述了文革期间一个穷汉子为了养活老婆孩子,不得已去偷了生产队几十斤玉米,结果被人追到家里,无奈之下服毒自杀这样一个故事,令当代人再次领悟到了在那种不公的体制下,穷苦可以把人逼上绝路的深远主题。

  杂文需要创新,需要更有生命力,更贴近生活,贴近老百姓这个话题,近年来在杂文界一直争论不休。到底什么样的杂文才是好杂文,才是读者喜欢的杂文?在这里,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作为一名普通读者,我认为上述三篇风格与众不同的故事性杂文无疑是一种受读者喜欢的好文章,值得提倡。

  杂文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它的生命力当然也是来自于生活,来自于人民大众。只有被老百姓所接受,所喜欢读的杂文,才真正称得上好杂文,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杂文的功用和影响力。试想,一篇杂文作品即使思想再深刻,文字再工整,但写作手法在普通读者看来却很生硬,很教条主义,难以让人产生读下去的欲望,那么,这篇作品又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呢?

  而上述三篇故事性杂文,则令我等普通读者眼前一亮,因为他们的写作手法别具一格。既没有常见的先摆事实,再发议论,最后得出结论这类手法,也没有用生硬文字,甚至是所谓的前卫文字,写出来让一般读者不知所云,等等。这几篇文章,妙就妙在,用老百姓最喜欢也是最容易接受的摆故事的方法,将一个主题深刻,意义深远的观点用层层揭开的方法,吸引读者保持浓厚的兴趣一直读下去,直到最后明白了文章所要表达的主题。正所谓浅入深出!一语双关!

  任何一种文学作品,它的受众对象都应该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古代的《聊斋志异》,之所以能家喻户晓,流传至今,就是因为它用讲故事的方法,老百姓不知不觉间接受了人间善恶忠奸的道德洗礼,从而也让故事成为至今是普通群众所最能接受的文学作品。杂文的创作的方法虽然多式多样,但相对普通读者而言,能用讲故事的方法达到杂文的功用,是否也算杂文创新的一种呢?

  作为一名喜爱杂文的读者,我呼吁更多的杂文作家和作者,在创作杂文时,从普通百姓的接受程度和接受方式着眼,将一些深刻的道理,用大家喜欢的方式表达出来。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5#
发表于 2005-9-25 14: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作为一名喜爱杂文的读者,我呼吁更多的杂文作家和作者,在创作杂文时,从普通百姓的接受程度和接受方式着眼,将一些深刻的道理,用大家喜欢的方式表达出来。

同感!现在杂文的痼疾正如吴建中所言--写作手法在普...
24#
发表于 2005-9-25 14:35 | 只看该作者
眼光远大,精彩。
各种文体走向融合是文学的大势所趋。
23#
发表于 2005-9-24 16:2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的一贯主张,我的文章都是有故事的,不管是散文,还是杂文,还得加上幽默。
22#
发表于 2005-9-22 22:2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喜欢这样的杂文,觉得特有意思
21#
发表于 2005-9-21 23: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
发表于 2005-9-20 20: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故事体自然不错。
但是,这种体式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中国古代便有,像罗隐、皮日休他们,像唐宋八大家当中的一些文章,都有此体。鲁迅的〈现代史〉,不也像是一篇故事吗?
此体,也有他的不足:感性不免过多。
凡...
19#
发表于 2005-9-20 20:18 | 只看该作者
精华!
18#
发表于 2005-9-20 14:1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支持!至少我看杂文喜欢看故事性的,不喜欢教条主义和高高在上的大道理
17#
发表于 2005-9-20 12:16 | 只看该作者
增强可读性的一种方式
但要注意下别让喋喋不休的故事冲淡了你的说理就好了
16#
发表于 2005-9-19 10:0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不管怎么说,文章是写来让人读的。如果读的人连看下去的兴趣都没有,写得再自以为得意都是不足取的。当然,文无定法,我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15#
发表于 2005-9-19 08:36 | 只看该作者
想写篇支持一下。
14#
发表于 2005-9-18 23:12 | 只看该作者
将建中这篇文章置顶,让大家都来讨论讨论:))
13#
发表于 2005-9-18 22:42 | 只看该作者
杂文所引用的故事必须禁止编造和杜撰,不是那种以情节吸引人的,而是来自于生活的细节,或历史的典故,必须富有启迪与哲理。以上三个故事讽刺性哲理性都有了,第一第二可能不够真实。那么叫人怎么接受?第三个倒真实,可以唤起人们的追忆与共鸣。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9-18 22: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的阅读评论!
11#
发表于 2005-9-18 10:2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故事体自然不错。
但是,这种体式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中国古代便有,像罗隐、皮日休他们,像唐宋八大家当中的一些文章,都有此体。鲁迅的〈现代史〉,不也像是一篇故事吗?
此体,也有他的不足:感性不免过多。
凡...


赞同武版的观点。感性与理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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