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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精短】何时野蛮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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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东风乐村村口,来自河北承德的房景文一家在此租用3亩多地开办的山鸡养殖场,被推成一片平地,万余只山鸡遭附近村民哄抢。(10月19日新京报网)

  对当时的场景,记者作了这样的描述:房景文的儿子房新军说,昨天上午8时左右,近百名工人手持镐把和编织袋,在一名赵姓工头带领下来到养殖场,将养殖场团团围住后,赵姓工头一声令下:“抓!”工人们冲进养殖场,脚踹棒打,一时间,上万只山鸡飞的飞,跑的跑,要不就被打死。随后,几辆推土机开了进来,半个小时内,整个养殖场被夷为平地。

  读着记者的文字,看着房景文60多岁的老伴抱着一只死鸡跪在一堆死鸡旁哭得死去活来的照片,“这都是我的心血啊。”我的心一阵阵紧缩: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民合法利益的今天,还有如此野蛮的事发生么?又是谁在背后导演了这场野蛮活剧,让弱者受到如此大的伤害呢?

  据说,房景文一家是2001年开始在当地开办山鸡养殖场的,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扩大到现在的规模,这一铲,他们家至少损失50余万元。虽说奉开发商之命行事的工头被警察带走了,但就此事,要想问的,确有很多。

  事件发生时,当地政府官员哪去了?一个外地人,到你那个地方来办养殖场,肯定是“准入”了的,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理当受到保护,然而最终却让一场野蛮活剧在眼皮底下活生生地发生了,让外来的弱者遭受巨大的损失,当地政府怎么说也是有责任的,推脱不了。因为搞开发要紧,但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更要紧。带头强拆养鸡场的工头说是奉开发商之命行事,但那个开发商又是在奉谁的指令行事,把老百姓的利益置之不顾呢?我想,没有有权卖地皮的人的纵容,他开发商是没那个强拆的胆的。这又是个问题,在开发的“护照”下,作为地方政府,该首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还是该首先保护开发商的利益?恐怕只有二者兼顾,才能“三赢”共享。

  宪法规定了保护私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老百姓的利益比天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看到类似房景文一家遭遇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人恃强凌弱,欺负弱小,野蛮行径令人发指。于是,我就想,依法保护弱者,更应该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是各级政法机关的天职。只有把弱者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我们的政府才算得上是人民的政府。(沈茂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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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22: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沈老师支持“精短”活动。

赞同楼主的观点--只有把弱者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我们的政府才算得上是人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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