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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此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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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2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中学校长因在批评学生过程中出现体罚情节,又加之善后处理不当而遭学生家长残忍杀害的消息披露后,社会各界为之震惊的同时,出现了各种议论,折射出许多现实的无奈,有同情、有惋惜、有愤怒、有谴责、有质问,但也有作壁上观而发惊人之语者、更有批评该校长之教育方式不当者,然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有人把校长被杀和校长打人作为因果分析者,看罢那些堂而皇之的言论,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不禁感到本末倒置的荒谬和难以置信的愤怒。

  首先,这个事件的本身应该是一起刑事犯罪,校长是被害人,而学生家长是杀人凶手,那么无论这位校长犯有什么错误,也绝不应该具有生命被剥夺的代价,整个事件的核心是杀人,而不应该是校长批评学生这个勉强的起因。但是在媒体上出现的很多对这位校长的批评言论和对整个教育的质疑声音,是否太悖于常理了?是不是一些媒体故意吸引别人眼球的作秀?还是折射出社会舆论对这一事件的逆向思考?要么就是不把生命当会事的本末倒置?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杀人者的残忍或者变态都应该是被谴责和被思考的重心所在,那有不去谴责杀人凶手而为难遇害者的道理?竟然有媒体为了渲染此事件的复杂性,突出报道了该校长被杀后有人到学校放鞭炮的幸灾乐祸,和部分教师、群众不愿接受采访而故意设置所谓微妙的社会反应。但是毕竟更多的群众和教师、家长都参加了该校长的葬礼,不知我们的舆论在所谓全面报道的背后到底包藏有何种居心?是在向社会正义挑战么?我们不得而知。所以深感悲哀。

  其次,这个事件本身反映出我们的社会和教育之间的一种悖论关系。现代社会要求民主、平等、人性、和谐的教育观,但是作为一种趋势,这在中国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我们那种传统的“师道尊严”是打着深刻的封建文化烙印,是必须予以肃清的,那种棍棒教育是被彻底否定的东西,但是一种新的观念的树立和行为的规范不是靠几部法律就能万事大吉的。我们身边的很多事情在反复证明这一点,缘何厚此薄彼而苛求教育呢?社会可以宽容其他所有领域的不规范,甚至对于贪污腐败在所谓深恶痛绝的同时,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在自身的范围内宽容、甚至助长腐败,只是在伤及自身利益时,吆喝那么几声,因此在如此没有原则的社会土壤里滋生腐败就不足为奇了,仅仅靠检查机关也是治表不治本。可是对于教育就不同了,谁都知道这是最牵动千家万户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万万不能马虎的,但是教育特别是对于广大教育一线的教师而言,他们是最没有权势和部门利益的一群人,于是社会舆论拿教师说事基本是没有直接的风险和后果,同时在全国的从业格局里面。若从数量而言,除了农民和工人,恐怕就是教师了,至少是所谓知识分子里面最大的从业群体,如此庞大的领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足为怪的,只须就事论事即可,缘何总是拿这一群体说事?而社会总是在为自己开脱,无论媒体报道还是身边发生,经常有学生和家长到学校滋生事端,甚至对老师拳打脚踢、棍棒相加,极尽侮辱之能事,而我们的媒体总是在强调学校和老师教育方式的过错,而少谴责这种法西斯式的粗暴,从而助长了部分家长和社会舆论的不良倾向,最后导致受伤害的老师和学校向学生和家长道歉的荒谬事实,终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只要老师和学生、家长出现冲突、争端,毫无疑问是老师的错,这根本就不需要论证。诚然在学生这一未成年人面前,老师应该是大度的、是理智的、甚至是圣贤化的,但是面对学生和家长,乃至于他们身后的那个社会,教师就显得迂腐,可笑,自欺欺人了,到底孰强孰弱?

  最后,不能不说的是,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是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位互动的事业,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压在教师的身上。同时要强调的是教育不是万能的事业,它只能把失误降到最低,而绝不可能没有失误,于一个未成年人而言,他的成长仅仅依靠教育是不足凭的,家庭和社会应该共同承担,即使出现这样那样的教育事故也不应该把责任都归于学校和老师。

  一位优秀的中学校长以从没想过的方式离开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给予他的亲人的打击是可以想象的,而笼罩在该地区教育界、特别是教师心头的阴影是沉重的,那么是否也足以让全社会在事件过后冷静的思考呢?那种无形的手——社会舆论到底该有怎样的导向呢?

  但愿不会再有如此的本末倒置!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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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12:50 | 只看该作者
:)))写得不错!其实很多的不正常现象从根本上说,是我们现行的这个制度已经病得不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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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 09: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文竹 发表
严重支持!建议加精!!

谢谢文竹友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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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9 18: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文章的价值在于可以引发我们对社会\家庭\学校三者正确关系的思考.

知者谓我心忧!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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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15:32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的价值在于可以引发我们对社会\家庭\学校三者正确关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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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8 09: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这一个案的特殊性很大,一般很少中学校长被家长杀害的情况,家长倒真的见了校长如见了老爷似的。教师体罚学生致使学生伤死的有见过报道。特别一些军训课的教练非常粗暴。

这样的案例说明了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


许斑切中要点,本文旨在揭示目前的家庭和学校,老师和学生,社会和学校在对待教育问题上的矛盾,其中对于学校和老师的期待与苛责折射出一种既有进步色彩却有狭隘局限的教育观点与诉求。本特例不是孤立的事件,却是特殊的事件,期望同好能关注思考一二!
5#
发表于 2005-11-26 15: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一个案的特殊性很大,一般很少中学校长被家长杀害的情况,家长倒真的见了校长如见了老爷似的。教师体罚学生致使学生伤死的有见过报道。特别一些军训课的教练非常粗暴。

这样的案例说明了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同一般,正在不断升级。

正如旭日所言,杀人跟体罚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这个家长也特别的过分。该死。

师生之间的感情重建还需要彼此一起努力。
4#
发表于 2005-11-26 14:53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建议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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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6 13: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我们需要这样的质问。社会需要这样的质问。
2#
发表于 2005-11-25 21:5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需要这样的质问。社会需要这样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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