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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让违法采煤者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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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让违法采煤者倾家荡产

                 渭水河 

     有消息说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特大事故的决定》中提出,对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造成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将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县乡政府负责人将受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而对举报者最高将给予5万元奖励。总之非法生产煤矿将会付出“倾家荡产”沉重的代价 。
  
  对非法生产煤矿者确实应该付出“倾家荡产”的沉重代价。君不见,黑龙江七台河煤矿重特大事故已有171人遇难,171人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唐山煤矿90人遇难?褂?8人下落不明。河南省新安县石寺镇煤矿42人被困井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难道让我还要再举事例吗?不必,就这三起事故的事例已充分说明了事故发生的频繁和无赖。这些矿工失去生命,就是无数家庭的失去了亲人,失去亲人的关怀。

     或许有人说,不就是赔钱吧。从几年前山西煤矿一个人赔1万多元,到国家出台政策规定每个人获赔20万元,再到河南省的死亡1人赔一百万元的决定。无不彰显了对人的关怀。赔钱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不让赔钱,让每一名矿工“安安全全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才是赔钱要解决的问题。有些老板认为自己财大气粗,死几个人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非法开采,滥挖滥采。就会轻视矿工安全,对矿工人身造成极大的危险,这样势必埋下了不安全隐患。说白了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作法,就要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况且要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既然你把矿工生命没当一回事,就是对你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任。现在不是提倡“以人为本”吗?人的生命是第一性的,没有人我们怎么开展工作。我们要在工作上体现人文关怀,不管是工作上还是学习生活丰,都要体现人性化特点。或许矿老板看重的是钱,想死一个人赔也是几万元,可赚回来的就是几十万元了。你给它罚上百万元他也在乎自己的钱呢。是否是投入大于产出,也就考虑是否开采 是否重视安全。

     国务院出台的特别规定中明确提出矿领导跟班下井作业的办法,是对一些不负责任的领导的鞭策,只要你不重视安全,不重视职工,那你就得和职工一起下井。职工的生命安危和领导的生命安危挂起钩来,让其成为一棵树上的蚂蚱,这样才能引起矿领导(国有企业)和矿老板(私营企业)的重视。其实说白了就是让领导们关心矿工的生活用品和工作环境,只有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才有帮工的好日子。

     不管是矿领导跟班下井作业,还是对非法采煤者处于重罚百万,甚至让其倾家荡产,都是关乎矿工安全、矿工生命的大事。只有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效果,才能是对死去矿工的一种安慰。总之,要对非法采煤者生产造成死亡事故的矿老板处于重罚,甚至让其倾家荡产,才能引起其重视矿工的生命和安全。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6#
发表于 2006-1-2 00: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不错。
矿难的话题太沉重了。

     
         这个“沉重”是人民的沉重!是政府的责任!
25#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2 16:2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七品文刀 版主所夸奖,我会用心去做的,我会更努力的,我会更加学习的。
24#
发表于 2005-12-21 21:2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评论写的很有特色。

支持你的热心和努力。

新年快乐,幸福多多,开心多多,收获多多:)))))))))))
23#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15:12 | 只看该作者
用良心正视苦难
用良知唤醒灵魂


说的好。
22#
发表于 2005-12-20 19:05 | 只看该作者
用良心正视苦难
用良知唤醒灵魂
21#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0 17:50 | 只看该作者
VB 
20#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0 17:06 | 只看该作者
矿难给我们的心里克这留下了沉重的话题。
19#
发表于 2005-12-20 08:33 | 只看该作者
矿难也许是世间苦难的代表与典型吧。
18#
发表于 2005-12-19 17:51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写吧,写的有点味道。
17#
发表于 2005-12-19 17:41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违法经营者,就应该严惩。
16#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9 17:36 | 只看该作者
或许有人说,不就是赔钱吧。从几年前山西煤矿一个人赔1万多元,到国家出台政策规定每个人获赔20万元,再到河南省的死亡1人赔一百万元的决定。无不彰显了对人的关怀。赔钱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不让赔钱,让每一名矿工“安安全全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才是赔钱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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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9 14:51 | 只看该作者
君不见,黑龙江七台河煤矿重特大事故已有171人遇难,171人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唐山煤矿90人遇难?褂?8人下落不明。河南省新安县石寺镇煤矿42人被困井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难道让我还要再举事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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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9 14:34 | 只看该作者
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71人遇难
13#
发表于 2005-12-18 17:3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矿难的话题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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