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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是谁给你的无耻与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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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是谁给你的无耻与特权?


  这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缘起教育界最近一个新闻事件。在我眼中,重庆某幼儿园的那位校长是2005年中国最“无耻”与“特权”的代言人。人物虽小,影响甚坏。全国各大传媒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关注中列举了这位以“色”闻名的校长之种种不端行为,但并没有让这位“电流人物”羞愧难当,以身谢罪。而是威风依旧,面不改色,只是悄悄地捂住裆部,豹眼圆睁,一言不发。出人意料又情理之中地伸出一只肮脏的大手捂向镜头!

  众所周知,面对中央电视台镜头,无数逞凶在各个领域的“好汉”瞬间都会灰了脸色,变成狗熊。而这位毫不起眼的小领导竟让我们一再大开眼界——

  说无耻,不仅是已曝光的丑恶事实,而是面对事实恬不知耻的狡辩!说无耻,也不仅是狡辩,而是面对对质厚颜无耻的颠倒黑白!说无耻,更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行为本应说实话的党员干部,而是面对媒体记者或镜头毫无耻心的大摇其头:“我没有!”就如一些无耻之徒在作恶后仍然将自己的胸口拍得啪啪山响,大言不惭地信誓旦旦:“我对得起党!对得起组织!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是无耻会是什么?

  说特权,不仅是这位年近半百的幼儿园校长可以随意欺侮众多年轻女教师,在自己治下想怎样就怎样,想什么时候给她们发露骨的色情短信进行骚扰挑逗就什么时候发,什么时候来劲了就什么时候把任何一个年轻女下属像抓小母鸡一样逼到角落里乱摸乱亲乱弄一气!说特权,也不仅仅是这位基层小领导如此恶行不怕下属,不怕上级,更不怕女教师们的丈夫!如果不是“特权”,哪一个人敢?!面对记者询问,面对当面质证受其下流欺侮达五年之久的年轻女教师,这位“特权人物”竟装腔作势地称之为“关怀”,口口声声地说“开玩笑”!而面对欲盖弥彰的诸多丑恶行径,这位面不改色,嘴脸已经有些变形的胖校长竟气冲斗牛地接受控告者挑战:“好,咱们法庭上见!”不是特权又会是什么?

  完全一幅无所畏惧或说无耻之极的流氓嘴脸!

  也许,谎话可以救命一时,却改写不了灵魂与事实的道德审判,更改变不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对那张胖脸的关注与鄙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有知识、有修养、有家庭、有双重责任的年轻女教师,不是忍无可忍,万不得已,哪一个会将被人抹上狗屎的隐私暴露于人前和传媒?!事实上,那张似笑非笑、肌肉拉紧的丑陋嘴脸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他生活中应该是个什么货色。面对人人惧怕的中央媒体都如此满不在乎,可想而知这位借职务之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关照”女下属屁股和敏感部位,在办公室或其他地方将她们一个个堵按在角落里恣意而为的小领导又该是怎样一幅肆无忌惮的嚣张嘴脸!

  如果仅此而已,我们似乎也没有再说的必要。全国一盘棋,无耻与特权,玩弄女人早已蔚然成为某些领导的一种专利,一种傲视社会的标志!这位校长并不是“优秀干部”中的典型代表,问题在于,无论其他人怎样猖獗,但到了媒体面前都有耻心,我们想知道和追问的是,是谁给了这位小领导在“领导工作”之余向年轻女下属们私部拓展“领导艺术”的无耻?又是谁给了他面对一切无所畏惧的特权?!

  是党么?显然不是。是组织么?当然更不是。那么到底是谁能够让这位恬不知耻的小领导具有如此胆量?说到底,只能是“党”和“组织”。我想,一个知耻者,若丑行败露,面目曝光,大概借他个胆也是万万不敢如此的。这位校长恰恰相反,面对媒体,上级组织都在漫不经心地“调查”和搪塞,控告者个人又能如何?半年之久苦苦讨要的“说法”又会在哪里?他让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低级的流氓用斧劈、刀砍、绳勒、挟持而强奸或奸尸,血泪满世;高级的流氓,则完全可以利用手中权力不战而屈人之身,不奸而取人之心,怨女无数,侵害者却理直气壮,逍遥法外,令人难以置信,让整个社会蒙羞!

  呜呼!权力强奸社会到了这步田地,人们还有什么不能理解那些曾有共同遭遇的年轻女教师们何以会出尔反尔,由最初暗中一心支持控告者、希望色情校长受到惩处,而面对媒体时一夜间却统统变成沉默?进而一个个断言否认自己受过“欺负”?使形势急转直下,控告者一下子从痛苦深渊跌入由校长、丈夫和社会舆论三重挤压下的绝望尴尬境地!并非女教师不懂社会,她只是不可能想到社会——学校会肮脏到让人欲哭无泪。她只知道,欺负她的人是校长,她却不知道如果换成乡长、县长、市长、省长又会如何?!弱不禁风之身,撞得开厚厚的组织之墙么?不是幼稚,会是什么!

  其实,对控告者——年轻女教师最具杀伤力的,不是媒体曝光的校长及改变立场的同伴之流,乃是无耻与特权对受害者心灵、人性的诱杀和捕杀!注意,这不单纯是语法结构上对无耻校长行为的阐释,而是通过这一阐述,痛苦不堪的其他受害女教师就这样变成了校长心照不宣的同谋,成为事实上共同围剿孤立无援者的帮凶!

  令人深思和愤怒的正在这里。当今社会,拿着铁的事实控告一个区区的幼儿园校长尚且如此艰难,尚且人伦倒悬,尚且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那么控告其他犯下恶行的权力机关和人物就会容易吗?且不说这位校长事发前需要杀人犯的胆量,强奸犯的无耻,单说事发后的周密策划,天衣无缝的智商和手段,也绝不是腹背受敌的控告者能望其项背的!

  首先,他得选定目标,如土匪强盗之踩点吧,那些背后“支持”控告者的年轻女下属们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其次,他得选中她们的软胁吧,这些人今后毕竟仍要看他眼色混饭吃,这正是她们万劫不复的要害,也是当权者为掩盖丑行、扭转乾坤的利器!如果有接线人、收买人、中介人更好了,他可以大大方方地前往其他受害女下属家里实施“办法”。最后,他还得摸清“组织”的态度吧?上边哪些人知道此事,都说了些什么,对症下药,恶人先告状,胡编乱说一番,务使蒙汗药发生效用才行。

  真真假假,搅乱混水,“个人”和“组织”就这样紧密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让控告者以痛苦隐私为代价想要的“说法”化为泡影。公正地说,我们完全没有理由认定“组织”有意包庇校长恶行,也许面对不敢说真话的女教师们他们真的没有找到流氓骚扰“事实”,也许他们并非刻意官官相护,同谋欺压一个柔弱的控告者。但是,我们还是不幸地看到了现在这样一种可悲局面!“调查者”麻木不仁的不作为态度,至少纵容了这种恶性膨胀的得意嘴脸。

  在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中,阴险毒辣、无耻特权是一项极具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壮举,屡试不爽,它能给阴毒的诡计带来名利,也能使命在旦夕化险为夷……如此操作规程,实在堪称该校长“繁荣教育,满足大欲”的鱼与熊掌的乐事,而临阵反戈一击的姐妹则无疑落井下石了。

  假若周作人死而复生,不知其笔下是娼妓礼赞,还是特权礼赞?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个人是无权选择领导的,那么上级赐予领导个人的荣耀难道下属不该无条件服从吗?我们看到,她们统统无条件服从了……事发后所有的招呼、会议、对策都应该为维护校长的尊严、上级的正确而进行。唯有如此,党才光荣、伟大、正确,领导和组织才显得典雅庄重。

  然而,2005年冬季处于阴冷寒流侵袭中的中国重庆应该记住,在那个小小的幼儿园里,上述事实并非卡夫卡式的虚幻想象。那位校长与其他许多自欺欺人的国家干部没有什么不同,名为“公仆”,实谋私欲;一入官场,发财为先。谋到了利,发到了财,美得团团转之后就随时随地任意免费玩弄手下女教师,哪怕拖上一大串恶闻、丑闻、秽闻也无须畏惧。

  不错,校长完全有理由和权力享受这荣耀!目前他已经安全调至另一单位任职,继续得意洋洋。他应该相信,换个位置,那里的女臣民们也会如此狂热和乖顺的,谁叫他是组织上任命的呢?!

  我们正要从这里入手,解剖这一事件的根本成因,看看到底是谁给了这位小领导这样的无耻与特权。诚然,组织任命他当校长的同时,决不会一并给他随意玩弄女教师们的特权,更不会希望他变得如此无赖无耻!但客观上正是因为领导职务是上边“任命”的,才使得他黑血膨胀,促成其自视老子天下第一的心理,从而引发出玩弄其女下属如探囊取物般的恶行。失去监督的任命,没有民主选举的介入,必然导致无耻加特权泛滥失控,这个由无耻校长制造的丑恶新闻也就必定不会是最后一个人。

  如果,校长的权力需要通过选举获得,换句话说也就是一切“领导职务”的产生均掌握在广大选民手中,这个无耻的家伙还敢对教师们如此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么?!被他胁迫作伪证的女教师们还会怕他什么?!组织还会连这样简单的事实真相居然也“调查”不出来么?!不!失去了小小权力的诱惑和拉拢,这位校长将变得狗屁不如!

  由此我们想到,也许我们不该过多地谴责那些同为受害者又是加害于控告者的年轻女教师们,校长正是抓住了她们人性的基本弱点,利用工作、奖金等多种卑鄙手段背后威逼、利诱以至在封闭了她们的口之后,进而引导迫使她们说假话,成为他无耻与特权的帮凶,让本可以清楚的事实人为地蒙上了一层真假莫辨的神秘色彩,令控告者雪上加霜!

  我们进一步想到,社会各个领域的其他同类事情,足以令人深思,篇幅所限,这里不说也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们高兴地看到,无耻校长调走之前,已经有女教师向新闻媒体讲出了他的丑恶行径与事实真相,重新开始支持她们应该支持的人!

  至此,我们不必再关注控告者最终在法庭上能否将该校长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原因很简单:古往今来,五千年的文明古国毕竟好人多,真理在,个别欺世盗名的领导可以依仗权力作恶蒙骗一时,纸却是永远也包不住火!一切谎言最终必将被无情戳穿,丑恶必将受到应有制裁。我们只是觉得,现代社会有必要对一切拥有无耻和特权的人当头棒喝:X长先生,到底是谁给了你这种无耻与特权?!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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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6:1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给任何人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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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7:48 | 只看该作者
高级的流氓,则完全可以利用手中权力不战而屈人之身,不奸而取人之心,怨女无数,侵害者却理直气壮,逍遥法外,令人难以置信,让整个社会蒙羞

马克文中提出了一个新名词--------------权力强奸,好!
4#
发表于 2005-12-22 19:0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特权流行的社会,一群相信关系的人们,在权力的异化中,人们都无可奈何的沉沦,权力成了魔杖,一旦拥有权力,他们可是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5#
发表于 2005-12-22 20:56 | 只看该作者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根治,从他的根上治。割掉!什么是恐怖主义?就是弱者唯一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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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3 15: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根治,从他的根上治。割掉!什么是恐怖主义?就是弱者唯一的反抗。


有道理,这便需要大刀阔斧地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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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3 15:45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办法,有权就什么都能够干。这也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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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3 22: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雪莲花 发表
不要给任何人特权。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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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3 23:2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人民的教师”吗?这是人类的渣滓。
问好马克。
10#
发表于 2005-12-24 10:51 | 只看该作者
来这里读马克先生洋洋洒洒的一大篇文字,让人清醒又觉悟。
真是大快人心!欣赏!
11#
发表于 2005-12-24 10:55 | 只看该作者
慷慨激昂的陈词,针砭衣冠禽兽,文章饱满厚实,对具体的个案分析得入木三分。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4 23: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纪金 发表
高级的流氓,则完全可以利用手中权力不战而屈人之身,不奸而取人之心,怨女无数,侵害者却理直气壮,逍遥法外,令人难以置信,让整个社会蒙羞

马克文中提出了一个新名词--------------权力强奸,好!


  纪金好。
13#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22: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一个特权流行的社会,一群相信关系的人们,在权力的异化中,人们都无可奈何的沉沦,权力成了魔杖,一旦拥有权力,他们可是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问好。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6 12:5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根治,从他的根上治。割掉!什么是恐怖主义?就是弱者唯一的反抗。


  问好。
15#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6 23: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有道理,这便需要大刀阔斧地改革了.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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