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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精短] 悔过才能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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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精短] 悔过才能自新

                   

  有消息说,17岁的广州职校学生叶谋(化名)犯抢劫罪,鉴于其尚未成年,且罪行较轻,广东省法院发出了“社会服务令”,要求他在3个月内必须到越秀区某街道公疗站参加30个小时的公益服务,其服务态度决定最后的判决,这无疑给叶谋获得了一个宝贵的悔过机会。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对未成年人启动的社会服务令制度。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公害之一,也是社会各界最头疼的一件大事,仅广州2004年未成年人犯罪比上年增加41.27%,远远超过全国19.1%的平均水平。此前全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们的青年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为此也付出了艰辛和努力。但不管怎么说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还是比较频繁,原因主要是青少年心里接受能力强,抗干扰能力差,防犯意识和能力差,一时失误造成千古恨,对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损失。同时也有社会环境因素,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侵蚀,使我们的未成年人难以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可广州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实施了“羊城金不换工程”,形成了以法制教育、法律援助、志愿辅导为一体的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和挽救边缘少年的预防体系。同时在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独立的少年合议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审判。开庭前会有特邀陪审员参与犯罪事实的庭前调查,并向合议庭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为合议庭定罪量刑提供参考;庭审后,会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悔罪表现和认罪态度两次评议、两次宣判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庭会暂时判决以综合考察;对一些暂不用羁押的被告人,法庭还会酌情发出监管令和社会服务令,给予他们完学业、改过自新的机会。

  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法官爱人民。确实我们的未成年人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大家的共同呵护。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以人性化的判决尺度,给未成年年人一次很好的机会。既尊重了法律的尊严,不违背法律。又给犯罪未成年人一次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真是一举两得。

  我向人民法官致敬,向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事业的工作者致敬。你们是时代的英雄,你们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英雄,你们是构筑防止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坚强堡垒。我们的社会需要你们,我们的未成年人事业需要你们。只要我们的社会大家都对未成年人献出一点爱,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美好。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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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16:4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苏冰 发表
题材不错,但是给人一种口号感,挖掘深一点或许会更有感染力和说服力,杂文应是讲求说服力的文体,但也离不开感染力,文字和主题上我觉得可以再加加工,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谢谢苏冰老师,我会以后注意的。
26#
发表于 2005-12-27 17:02 | 只看该作者
题材不错,但是给人一种口号感,挖掘深一点或许会更有感染力和说服力,杂文应是讲求说服力的文体,但也离不开感染力,文字和主题上我觉得可以再加加工,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25#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16:2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了.
2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6 15: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浪子回头金不换!要给年轻人以机会!



就是要给未成年人机会。有了机会才能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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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15: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雪莲花 发表
  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法官爱人民。确实我们的未成年人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大家的共同呵护。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以人性化的判决尺度,给未成年年人一次很好的机会。既尊重了法律的尊严,不违背法律。又给犯罪未成年人...



人民法官就要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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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18:15 | 只看该作者
浪子回头金不换!要给年轻人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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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17:17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法官爱人民。确实我们的未成年人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大家的共同呵护。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以人性化的判决尺度,给未成年年人一次很好的机会。既尊重了法律的尊严,不违背法律。又给犯罪未成年人一次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真是一举两得。
20#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5 10:5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为成年人的犯罪率在攀高不下,说明了我们学校、媒体在引导方面没有做好,给失足者一定机会是应该的,那么多人失足啊。





言之有理
19#
发表于 2005-12-24 11:03 | 只看该作者
为成年人的犯罪率在攀高不下,说明了我们学校、媒体在引导方面没有做好,给失足者一定机会是应该的,那么多人失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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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3 19: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必须从根本上创造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不能等孩子犯了错误再来拯救.





的确中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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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3 19: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的确是个问题。



是一个大问题
16#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3 19: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许也  发表
原创末尾务必加声明。





谢谢许也老师,我在修改时忘记删节,现在我又加上了。
15#
发表于 2005-12-23 15:29 | 只看该作者
必须从根本上创造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不能等孩子犯了错误再来拯救.
14#
发表于 2005-12-23 11:3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末尾务必加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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