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韵改革之我见
我不是诗人,也不常写诗。偶而试笔,竟意驰辞狂,或有脱轨越规处,为呤友笑。何哉?未深谙韵律之故也。然今之韵书,新旧并存;韵部划分,不一而足;纷纭之说,何以适从?实令人迷惘。日前看到《中华诗词》2004年5、6两期公布的《中华新韵》(十四韵)和1期上发表的霍松林教授《试作新声新韵律绝的体验和感想》一文,感触颇多,使我对新声新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连几天都沉浸在诗韵改革的遐思之中,于是心血来潮,班门弄斧,谈谈自己的看法。
诗韵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一种语音现象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客观要求,《中华新韵》的产生正迎合了这一要求,为今人以普通话为标准音作诗用韵另辟了蹊径,应予大力推广。然而,诗韵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尽善尽美的事,新韵部也有必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新十四韵的归并、排序、韵目选字及韵部划分标准的概念,都还有必要认真推敲,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在继承、发展的前提下达到习惯与创新的有机统一,在尊重诗人用韵习惯的同时把握好现代汉语普通话的音变趋势,进行合理的调整。新韵部的简介或说明之类的文字也很关键,一定要将其标准、依据说得清清楚楚,将关系、范围讲得明明白白,做到逻辑严密,措词缜密,让人无懈可击,起码在处理特殊现象时能够自圆其说。因此,我对《中华新韵》有必要推敲的地方,提出来与诗界诸前辈商榷。
一、划分韵部的标准逻辑概念定义过窄
《中华新韵》划分韵部的标准定义过窄,定义概念的外延小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未能将汉语拼音方案中的韵母全包含。新韵部的划分标准只有四个字:“同身同韵”,而现代汉语普通话的35个韵母及er韵等,并非都有“同身同韵”的“亲缘”现象,单写的韵母就是“孤儿独子”,无“同”可言。当这些韵母与其它韵母合并成一个韵部时,怎么能符合“同身同韵”的标准呢?除了“同身同韵”之外,应该加上“兼顾音势似同特征”作为划分韵部的补充标准。所谓音势似同特征,就是依据发音口形收势基本相似或相同的特征。有了这个标准,则“支、儿、齐、鱼”之类的不具备“同身同韵”条件的“单身汉”,就顺理成章地有了归宿,就可以与自己音势相似的伙伴来组成自己的韵部“家庭”。这样,划分韵部的标准可修订为:依据同身同韵原则,兼顾音势似同特征。
二、韵部合并与韵目排序值得商榷
《中华新韵》的韵部合并与韵目排序,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首先是新韵将《诗韵新编》十八韵中的“五支、六儿、七齐、十一鱼”分别划归“十二齐(iㄧ、erㄦ、üㄩ)”和“十三支(-i)”,显然欠妥。把“齐”韵和“支”韵由通押到分离,是诗韵改革的一个进步,符合根据现代汉语普通话音势似同特征对不具备“同身同韵”条件的单写韵母进行韵部划分的原则。然而,把“儿”与“齐、鱼”归于同一韵部,显然不尽合宜。因为“儿”与“支”的发音处于同一收势,音势相近,古人早就在平水韵中把“儿”收在“支”韵,我们今天却把“儿”归并于“齐”韵,很不合适。如果把“儿”划归“支”韵,让“齐、鱼”同部,“支、儿”同部,则更符合普通话口形发音收势似同特征,也会更规范、更实用些。值得注意的是,“齐”和“支”的拼音,韵母看似一样,都写作“i”;其实“齐”的“i”是韵母“ㄧ”,而“支”的“-i”是零韵母。“齐”韵包括“bpmdtnljqx”这十个声母与韵母“i”相拼的字,“支”韵包括“zh ch sh r zcs”这七个声母与“-i”相拼的字,绝对不可混淆。
其次是新十四韵的排序问题。新韵部的排序,应该从界定“邻韵”出发。邻韵的作用在古代就受到音韵学家的高度重视,让它有特定的用途,有摆脱本韵部的束缚而无损于押韵规则的妙用,为人们作诗提供了更大的用韵空间。翻开诗的史页,不仅古体诗可押邻韵,就是格律森严的近体诗,首句入韵也可押邻韵。如苏轼的《题西林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其中首句的韵脚“峰”属平水韵的“冬”韵,而二、四句的韵脚“同、中”是平水韵的“东”韵,首句押的就是邻韵。邻韵对近体诗有首句通押之便,对古体诗就更方便了。古体诗不仅可以邻韵通押,还可换韵。单就邻韵通押这一点,古风和律绝都存在,只是宽严有别罢了。
格律诗的首句,本来就可平可仄、可押韵可不押韵,押之则更显出诗的和谐统一。而适当放宽押韵标准押邻韵,不仅不损害和影响全诗的声韵,反而会由于更自由地选用最恰当的韵字而增强文字的表现力,这对于落在各联对句上的关键韵脚来说毫无影响。既如此,我们何不在邻韵的运用上多一点前瞻性,下功夫做点文章呢?所以,我们在制订新韵部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设置邻韵。我们应当尊重旧体诗的押韵习惯,界定发音收势近似的韵部为邻韵。这样会得到既不出律、又不束缚太死的效果。
《中华新韵》中的“五微”与“十二齐”、“九文”与“十一庚”可考虑分别作为邻韵,在特定条件下通押。这样,韵目排序就应调整为(韵目选字仍依《中华新韵》):
一麻 aㄚ,iaㄧㄚ,uaㄨㄚ
二波 oㄛ,eㄜ,uoㄨㄛ
三微 eiㄟ,ui(uei)ㄨㄟ
四齐 iㄧ,üㄩ
五支 (-i)零韵母,erㄦ
六姑 uㄨ
七皆 ieㄧㄝ,ü eㄩㄝ
八开 aiㄞ,uaiㄨㄞ
九豪 aoㄠ,iaoㄧㄠ
十尤 ouㄡ,iu(iou)ㄧㄡ
十一寒 anㄢ,ianㄧㄢ,uanㄨㄢ,ü anㄩㄢ
十二唐 angㄤ,iangㄧㄤ,uangㄨㄤ
十三文 enㄅ,in(ien)ㄧㄅ,un(uen)ㄨㄅ,ü n(ü en)ㄩㄅ
十四庚 engㄥ,ing(ieng)ㄧㄥ,ong(ueng)ㄨㄥ, iong(ü eng)ㄩㄥ
有人说,新韵的“文”“庚”两韵已经够宽了,没有必要再通押,窃以为不然。试问,有哪个父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由于先天因素充足,个头已经超出常人还在长高而去限制他的生长呢?又有哪个商人会因为自己挣下的钱已经够花了就放弃发展他的事业呢?同理,是否设置邻韵,衡量的标准不是数量够不够多,而是语言规律允许不允许。邻韵通押只能给人们带来方便,缺了它,有时会由于找一个恰当的韵字让人十分为难,甚至绞尽脑汁。如我最近写给吟友的一首小诗:
解读《小池》寄亭亭 七律
南宋“中兴诗人”杨万里《小池》诗中“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一联,一语天然,清新真淳,实乃诚斋体本色,不失为千古名句,亭亭君尤垂青,余亦爱之,乃作新声,以飨同好。
万里诚斋万里风,春风春雨荡浊尘。
物华信手翻佳句,世事随心化妙音。
泉眼细流自成韵,小荷尖角亦传神。
学诗当效杨廷秀,一语天然万古新。
诗中押的是《中华新韵》的“文韵”,首句却押了“庚韵”,吟友指出“出韵了”,我试着将首联改为:“万里诚斋荡艺林,和风催雨洗浊尘。”
改后韵是同韵了,但却似有因韵害意之嫌。如让“文”、“庚”为邻韵,在特定语言环境中允许通押,该有多方便啊!
三、韵目选字要尊重前人习惯,有代表性
韵目选字要尊重前人的习惯,承前启后,尽可能选用历代相延习用且出现频率较高、确实有代表性的韵字作韵目,以便予用惯了旧韵书的诗人们按习惯记忆。
四、倡导双轨并行原则下古韵字的选择性使用
双轨并行,新旧韵书并用,让诗人根据自己的习惯在《佩文诗韵》与《中华新韵》之间自由选用,实在是解决用韵问题的良方。然而,今人用古韵,存在一个音变问题,值得注意。在坚持双轨并行的原则下,倡导古韵字的选择性使用,对于诗歌的和谐统一不无好处。因为旧韵书中的许多字,古代的读音与现代普通话读音相去甚远,如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五绝《登乐游原》: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诗中两个韵脚字“原、昏”,均在平水韵上平声“元”韵中。唐宋人可把“原”读作“yún”,可今人必须读“yuán”。唐代人“原”“昏”同韵,是古代语言所决定的,是当时语音现象的反映,有历史的痕迹。我们读唐人的诗,对“原”“昏”同韵觉得无可非议;而读今人死搬硬套平水韵作出的类似“原”“昏”同韵的诗,感受就不一样了。因为他明明知道自己是现代人,说的是普通话,天天把“原”读作“yuán”,却偏偏在作诗时装起古人来,用古人的语音说话,非把“原”读作“yún”不可,岂不是邯郸学步?况作为读者,我会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对待李商隐其人及其诗,却无法用古人的语音来对待今天的某人及其发古音的诗。道理很简单:时过“音”迁。因此,在运用平水韵作诗时,应当倡导避免在一首诗中使用同一韵部中现代已发生音变而不同韵的字,有选择性地使用韵字。如“冬”韵中的“冬”与“禺”,“江”韵中的“江”与“淙”,“佳”韵中的“佳、娃”与“街、鞋”与“排、怀”,“元”韵中的“元、原、源、反、番”与“温、孙、昏、痕、根”,“灰韵”中的“灰、魁、瑰”与“才、来、灾”等等,它们在平水韵《佩文诗韵》各韵部中分别属同一韵部,但那是古代语音现象的反映,现代普通话已把它们重新分了“家”,现代人就应该参照普通话读音,有选择性地区别对待。因而我们可以把“灰”韵中的“灰、魁、瑰”之类古今同韵的字用在同一首诗的韵脚,而把“才、来、灾”之类古今同韵的字用在另一首诗的韵脚,使之既符合平水韵,保证诗不出韵;又符合诗韵和谐统一的要求,增强诗的音乐美和艺术表现力。如我近来写的另一首小诗:
咏玉泉观 五律
巍坡起楼观,岫洞卧神仙。瑶殿飞金翠,灵山涌玉泉。
石阶连险径,曲槛布层巅。云路风吹雨,天门树落烟。
诗中平仄均依平水韵,韵脚押下平声“先”韵,且完全符合《中华新韵》和《诗韵新编》的“寒”韵,四、八句中的“玉、落”二字,古为入声,今为去声,同为仄声。这样运用古韵,就不会与今天的语音发生冲突。因此,在运用古韵作诗时,我们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同韵部中与现代语言音势差异较大的字入同一首诗,更好地推广应用《中华新韵》。
新诗韵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先进文化的需要,它只能伴随着时代的旋律应用而生,为时代服务,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我们继续深入探讨和研究普通话音韵与古音韵的联系与区别,制订出一部社会公允的《中华新韵》来,进一步促进中华诗坛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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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贴在《古韵清风》,似觉不妥,就转了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