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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优化竹木加工经营环境 发展壮大竹木加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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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2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优化竹木加工经营环境
  发展壮大竹木加工产业
  ——对会同县竹木加工经营环境的调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同县竹木加工经营秩序,优化竹木加工经营环境,促进会同县竹木资源合理利用和竹木加工产业可持续发展,县政协组成调研组,就会同县的竹木加工经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走访了部分竹木加工经营户、相关的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通过调查对会同县竹木加工经营的现状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现状与问题

  由于县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把竹木加工业作为会同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作为会同经济发展的重头戏来抓,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正确引导、支持竹木加工业有序发展。近年来,会同县的竹木加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体体现在:从规模方面上来看,由过来的“散、小、乱、差”向规模型、科技型转变,改变了过来的“散、小、乱”,遍地开花的局面,并逐步向县城工业园区集中。至2004年底,全县竹木加工经营户共有90家,全部是民营或国有民营企业。其中,经营户有28家,加工单位62户,除每个乡镇根据资源情况确定1-2家外,其余都集中到县城大石板工业园区内加工。从产品上来看,基本上告别了木头卖方、楠竹卖根的时代,大力发展深加工,产品主要以竹地板、竹胶板、细木工板、指接板、拼板、松模板等板材和纸业为主。从贡献来看,虽然木材指标逐年下降,但对财政的贡献有增无减,据不完全统计,由竹木及竹木加工所提供的直接税费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多。同时,木竹加工企业还安置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

  实事求是地说会同县的竹木加工经营有可喜成绩,也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资源环境堪忧。一是资源管理漏洞较大,没有从源头上管好。伐前虽作了规划,但批少砍多现象已是见怪不怪,加之伐中监督、伐后验收检查乏力,使大量的无证材流下山头。据初步测算,伐区多砍的木材比审批的计划数要多得多。二是资源质量明显下降,蓄积量减少。竹木径级越砍越小,山上是越砍越空,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远看还葱茏,近看剩下几棵葱。”会同县的森林蓄积量虽号称有529万m3,但实际上是越来越少。三是乱砍、盗伐、滥伐现象严重。尤其是靠近洪江市(区)的边界地马鞍、肖家的盗伐材流入洪江,渠水河段的盗伐材流入县城建筑工地或县城的加工企业;靠近天柱边界地的盗伐材到天柱“旅游”一圈,堂而皇之地成为境外材又返回“故土”。仅县木材管理总站从2003年5月至2004年11月底,没收黑材就达1200多m3,其乱砍、盗伐程度就可见一斑。

  2、税费政策欠公。一是税费较高且不稳定。与周边县市(区)比较,会同县竹木税费偏高,2004年会同县最后确定的商品材税费是每立方米227元,靖州县为190元,洪江市为176元,两县分别较会同县低37元、51元。2004年取消特产税后税费忽低忽高,上半年仍按2003年的旧标准收取税费237元/m3,7月份后是171元/m3,至10月底又调整为227元/m3,竹木加工经营者无所适从。税费过高,经营者想方设法地收黑材或靠超方来赢利,既消耗了资源,又造成税费流失。会同县虽然每年商品材控制在5万m3以内,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也是已经成为心照不宣的事实。二是竞争条件不公。由于过多地考虑国企改革、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并允许其收购超方材等,使得会同县的竹木加工企业不能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公平、公正的竞争。政策上,招商引资的优于县内本土的,国有改制企业的优于县内私营的。其实有些招商企业、改制企业上交的税费还少于县里对其优惠减免的税费,且造成 大量的资源消耗、林政秩序混乱和环境污染,还哄好了“媳妇”而伤了“儿子”的心,袒护了“长子”而伤害了“老二”。

  3、林政执法环境乏力。一是由于部分法律法规过时,没有得到及时修订、完善,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无所适从、不敢执法。如对于运输黑材的车辆的处罚问题,由于林政执法部门没有暂扣处罚车辆的法律依据,因而也就没有处罚的职权,面对这样的问题,只能没收木材后放行,而其实绝大部分的车主就是盗卖黑材的主子。我们在木材管理总站调查时,就刚好遇上查获一车黑材的事。据反映,去年11月份,该车已被查3次,执法人员没有办法,只能卸货放车。二是2004年会同县实行林业综合执法试点,成立了林业综合执法大队,但其他林业执法部门就放松了工作,配合不如以前默契,结果执法大队就变成了“打火队”,全县到处“打野火”,力不从心。三是个别竹木加工经营户特别是个别所谓“招商引资”来的客商,钻优惠政策的空子,甚至打着领导的旗号,直接进山收购或上路接黑材,执法人员因怕“丢饭碗”,不敢出面制止处罚。

  4、管理环境不到位。一是加工企业的布局不合理、与资源的多少不相符。如堡子镇设置2家加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龙、马鞍的林政秩序。二是一部分乡镇林管站的管理不到位,只想如何完成任务,很少想管理。有的把指标下达给经营户,对后 续工作就放之任之,检尺由经营者报多少就是多少,或者上完了车再去现场估算一下;有的对于村、组反映的盗伐问题一推了之。三是个别执法人员到经营户、加工企业索拿卡要、收取好处后,任意放关。四是税费管理欠科学。特别是对加工企业的定税征收方式,规模企业的贡献就远远大于散小加工企业,以肖家为例,2003年,肖家竹胶板厂分配得楠竹指标6万根,交国、地两税达42万元,而该乡各个散小企业(竹筷厂)分配得楠竹指标6.5万根,所交国、地两税不足4万元,两者相差38万元。

  5、社会环境较差。最为突出的是贮木场、园冲、会同火车站附近村民的强装强卸、哄抬装卸价格,索要货主的钱物,偷盗加工经营者的物品等,不仅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而且影响了会同的形象。

  二、建议与对策

  林业是会同县的主导产业,如何规范、引导、鼓励、支持会同县竹木加工产业做强做大,解决好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在如下几个方面做好文章。

  1、进一步强化规范资源管理,为竹木加工业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总的原则是既要做大做强竹木加工产业,又要做到青山常在,可持续开发利用。打铁不过本身硬,靠境外资源来发展会同县的竹木加工产业是不现实的,主要是靠县内的本土资源。因此,强化资源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要从源头上抓好管好,做到山上管死,流通管严,山下搞活。要强化村级管理的职能,增加乡镇政府的管理林政的责任,改变林业主管部门单独进行林政管理的现状,形成群防群治,联治联管,乡镇政府牵头,村级自治为主,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做坚强后盾的格局。在认真总结林业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林业公安、乡镇林业管理站、木材管理站、执法大队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建议适当地下放或委托给村级一定的处罚权。要严把关口,杜绝无证材流通,严禁超方材过关。严格限额采伐制度,做好伐前规划、伐中监督、伐后验收检查、严禁无证材下山。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行为,形成一种高压态势,杜绝造林毁林现象发生。要加快森林树种更替周期,引进一批生长周期短、经济价值高的树种进行更新换代,重点推广楠竹低改等技术,大力发展楠竹,确保竹木加工业的资源需求。

  2、完善相关政策,为壮大竹木加工业提供一个合理的竞争环境。一是适当调低税费标准,让利于民。会同县的竹木税费应于周边县市持平为宜,且应一定一年或多年不变,即使是国家税费政策调整,会同县也要及时地做出反应。这样可以防止资源消耗,税费外流。二是减少行政干预。不论是本地经营加工企业、还是招商引资企业以及国企改制企业,政策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要营造一个平等的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按市场规律运作。三是加强引导,变招商为选商。无论是本地加工企业,还是引进项目,应根据资源情况加以引导,不能重复建设、重复引进,否则会造成比拼资源、消耗资源的恶性竞争。四是完善相应的林业制度,根据会同县的实际情况,通过地方规章制度形式,为林业执法提供相应的执法依据,如运输黑材车辆的处罚问题、林木盗伐的立案处罚问题、村级管理的受委托处罚权问题等。

  3、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发展竹木加工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一是加强对林业执法管理人员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服务观念和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杜绝索、拿、卡、要、故意刁难等现象发生。二是对竹木加工企业的布局要合理,适当考虑边界乡镇保留1家加工户外,逐步取消散、小、差,消耗资源的加工企业,引导其向规模型、深加工型、效益型发展,由乡镇向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发展。三是科学地、合理地运用税费征收管理手段,使规模企业与散小企业的税费负担趋于公平合理,以免造成税费流失。四是加强边界地区、出口道路的林政管理。五是实行派出管理人员进厂跟踪管理服务制度。

  4、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竹木加工企业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加强周边的社会治安管理。对贮木场、大石板工业园区周边的群众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强装强卸,哄抬装卸价格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法律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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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8 15:28 | 只看该作者
补充说明:这是在一个会议上的发言,一直没有对外“亮相”,我也是试着首次在这里贴比较内部的材料,当然不敢乱发乱贴,毕竟领导会认为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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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8 15:1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提倡杂文版文章形式要多样化,因此,这样的形式的文章应该推荐。


谢!这也是工作文件,供领导用的,今天拿出来交流一下,见笑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06-4-18 15:0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把作文热情投入现实,这样的路子是可行的。但同时,过于严正实在的内容,对表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写得动人一些,易看一些——这其实是难题。
还望多来江天。
并尝试文章的各种样式。


谢谢!我想既要坐而论道,又要讲究现实操作。
2#
发表于 2006-4-15 10:37 | 只看该作者
把作文热情投入现实,这样的路子是可行的。但同时,过于严正实在的内容,对表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写得动人一些,易看一些——这其实是难题。
还望多来江天。
并尝试文章的各种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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