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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务员甲乙丙丁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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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 1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渭水河

  一日下午正在上班,当教师的弟弟打来电话,让给朋友说说,帮忙为其办个“小”事,在说话的过程中口气相当大,牢骚满腹的样子。

  我一边接电话,一边忍不住了,顿时火冒三丈,怒从心起,此时的我也为手头的一些公务烦着呢?弟弟真是来电话不是时间,找错点了,另外敢对大哥这样说话,真是对大哥之不敬。于是就对三弟劈头盖脸,一骨脑儿一顿臭骂,其声音之大,怒气之火,不亚于三级地震,于是把办公室同事也给镇住了,两位领导从对面也探出头来想看个究竟,心里想,这小子犯那根神经了,那根弦松了,上班怎么发这么大火。

  对三弟的发火也许太大了,他也撂下一句话:“不帮忙就算了,有什么能的。”完了也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整理了一下纷乱的思绪和发火的过程,我也从中悟出一个道理,同时对周围甲乙丙丁四位公务员做了一番调查,他们的发火方式和对象因人而不同。

  甲是对亲戚亲人发火。或许是和亲人熟悉的缘故吧。心里想,对他们的一些过激举动或许不良行为,不是用和风细雨式的语言去劝导,却用911恐怖行动以压制亲戚。公务员甲的亲戚一般都是无职无权者,老百姓一个,有时难免在生活中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于是便让其办个事之类。可其本身无官无位,年纪轻轻,还想为以后的事业发展考虑,于是不为已谋私利,不为亲戚办事,这是甲的一向原则。一日农村的二弟找来,言说自己的农用三轮车手续合法,证照齐全,出城时被交通警察给挡了下来,要罚款一百元,让其给交警队的同学打个电话,看能不能不罚款。当时甲就发火了,甲的火是冲二弟发的,可对的是这些交警们,甲对其罚款不敢苟同,也就不想给其同学打电话,要么在同学跟前落下个人情。于是发完火,随身掏出一百元钱替二弟交了钱开车走人得了,为这事不划算。话说了,得请同学吃个饭,吃饭花个钱三四百元不说,就这时间甲也陪不起。

  乙是对妻子儿子发火。上班一天,回到家里乙已是头脑昏昏,疲乏至极。可儿子跟在屁股后边要让给其辅导功课作文,于是乙就冲儿子喊道:“教师怎么教的,不会去问老师去。”于是儿子哭着跑到自己的书房只顾做去了。可还是于心不忍,解完心里的压力和疲劳,来到儿子书房,连哄带吓对其进行一番劝导,辅导完作文,妻子在厨房里已等不及了,喊叫个不停,让帮忙拆菜。乙最反感的是妻子做饭让乙陪着的架势,乙下班后看看电视,上上网,整理一下一天的思绪,也解解乏。于是就对其又是一番发火,还对其说:“不做就算了,大家都别吃了,别成天一个饭两个人去做。”其实乙和妻子的厨房法则是应该遵守的,他们各人都有分工,乙只顾洗锅抹灶。妻子负责买菜做饭。但发火是发火,分工是分工,夫妻之间还需分工与合作,配合与支持,互相理解是也。

  丙是对朋友发火。对朋友本不应该发火,可有时朋友之间难免搕搕碰碰,有时心头一热,难免去小聚,喝喝小酒,放松心情。可丙的一位朋友喝酒不是推就是赖,可对别人的喝酒却是斤斤计较,要求颇多,也很严厉,不亚于看犯人的监狱长。一日朋友小聚,提了三斤白酒,两个人一瓶,各喝各的,但必须人散酒完,丙酒量不大,但半斤八两不在话下,于是和酒量偏小的一位朋友分喝一瓶。朋友叙旧,酒逢知己千杯少。一轮过后,大家的酒也都差不多了,这位酒量小者并非不喝酒,高兴时也能喝个半斤八两。可他喝酒时爱搞小动作,丙喝完吃菜,他会偷偷往别人的杯子里倒,这一小动作被丙发现了,于是就发起火来,连杯带酒一股脑儿从这位朋友嘴里倒了进去,其实他也自己知道错了,丙也觉得过分。可朋友喝酒不在于谁喝多谁喝少吗?能者多劳。但得有个风度吗?

  丁是对下属发火。丁年轻,可手下净是比丁长者老者,有的快退休了,有的也奔四的人了。一个办公室六七个人,文字工作丁全权负责,跑腿出力的活计丁这个当主任的也干,但也还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礼节,早上第一个进办公室。拖地抹桌子的在他们来上班之前丁已经干完了。刚开始还赞扬声一片,可好景不长,有人说话了,这小子给自己挣升迁资本,三十来岁的小领导他们四五十岁的,还在给他们作作样子,树立榜样。一天市里来检查工作,按丁的意图布置完各自的工作,然后让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人人都有事做,也不能耽误事。可第二天老赵还是掉了链子,他负责保管材料让领导查阅,可早上没打电话也不来上班,眼看市里的领导已经到了会议室,还是不见老赵,打进那个办公室,果不其然在另外一个办公是老百谝闲传,丁冲进那个办公室。对其发了一通火。事后一想,还是自己做事不太细心,对下属没有尽到领导责任,让下属干活心里不顺,于是才有了这等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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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6-7-16 10:21 | 只看该作者
公务员工作稳定,生活条件自然也不错,咋那么大的火?哈哈
30#
发表于 2006-7-16 09:31 | 只看该作者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难免,也无奈。
29#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呵呵

最初由 缺月疏桐 发表
我不写杂文,但喜欢看,也常到江天来拜读各位的文章。
照渭版主的说法,只有写得好文章才能跟帖评文章,但据我所知,一个可以品得出鸡蛋的好坏的人,未必就能产出鸡蛋啊……
我倒是觉得镇铎先生的意见很中肯的,渭...


  谢谢你的跟贴,我不反对任何人的跟贴,也没有说过只有写得好文章的人才能跟贴,只要你阅读了任何一篇贴子,有看法,有观点,有见解,就能发表意见。
28#
发表于 2006-7-7 20: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我不写杂文,但喜欢看,也常到江天来拜读各位的文章。
照渭版主的说法,只有写得好文章才能跟帖评文章,但据我所知,一个可以品得出鸡蛋的好坏的人,未必就能产出鸡蛋啊……
我倒是觉得镇铎先生的意见很中肯的,渭版主可能听惯了顺而的言辞了吧?
27#
 楼主| 发表于 2006-7-6 1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阅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是啊,从不见下级给上级发脾气的,这就是官场的奴性。


谢谢问好
26#
发表于 2006-7-5 16:10 | 只看该作者
渭水河:

我在谈了对你这篇文章的总体看法之后,又跟贴用举例的方式做了详细的说明,这就叫不依不饶?你自称自己胸中墨水虽然没有黄河水那么多,但可比渭水河水,你讥讽让我去当什么太平洋警察。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也只是跟贴叹息了一声。到底是谁不依不饶?没发现你还有这样的本事。

在这期间,你主动给我来了短消息,问我“能不能不这样”,并希望我主要通过短消息进行沟通。我回复你说,你的文章我可以尽量回避。在这样的条件下,你的这个所谓不依不饶的说法,让我感到很遗憾,也说明你本人并不喜欢通过短消息交流。为此,我答应你的事情,就此作废。
25#
发表于 2006-7-5 15:09 | 只看该作者

是啊,从不见下级给上级发脾气的,这就是官场的奴性。
24#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13:3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赞同这篇文章中的观点。
  在这篇的跟帖中,镇铎先生的一些话还是有可取之处。正确的接受,不能接受的就不接受,我们大家都应该抱有这种态度。
  当然,我不是肯定镇铎先生的所有跟帖。



谢谢407的提醒,其实我是镇铎的意见我是接受的,我也谈了我的观点,一个人写文章有他当时的写作环境和水平。我接受就是,可他跟在后边不依不饶,让人心烦。
23#
发表于 2006-7-5 11:41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这篇文章中的观点。
  在这篇的跟帖中,镇铎先生的一些话还是有可取之处。正确的接受,不能接受的就不接受,我们大家都应该抱有这种态度。
  当然,我不是肯定镇铎先生的所有跟帖。
22#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05:3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有意思。



谢谢支持,问好
21#
发表于 2006-7-4 17:22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
20#
发表于 2006-7-4 15:44 | 只看该作者
偶尔地发发脾气,对身体有益,发脾气也要看对象,以上四种发脾气举例不错。很少见到下级敢对上级发脾气的。
19#
 楼主| 发表于 2006-7-4 13: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有意思的文章。
小公务员们不是没有个性,他们的个性只有对老婆孩子、亲近的朋友施展,最近处理了一桩朋友的小纠纷,和这个情形颇类似,他们憋屈啊,只好对朋友发,当然是最要好的朋友,我也有这么几个朋友,经常给...



     谢谢老黑的支持,问好
18#
 楼主| 发表于 2006-7-4 10: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发脾气与一个人的个性和修养有关系,一般来说,气大伤身,还是少发为好:)



言之有理,但目前的环境好象发火也是解决压力的一种方法。问好
17#
发表于 2006-7-4 10:12 | 只看该作者
tom2030:

你说得很好,“至于别人接受不接受,那是别人的事情”,所以,对我来讲不存在树敌不树敌的问题。这个论坛上,大多数的人是我的敌人或者是我的朋友,我都不在意。

另外,我在这里评网友的文章从来都是严肃的,不单是这个跟贴。我在这个帖子后面,专门举了一段进行详细解说,意图是表明:我下的任何结论都不是想当然地胡乱下的。我以往认为,这里的网友水平应该很不错的,应该是一点就透的,所以就只是抛出了结论。但是我的预期看来是错误的。所以,我今后的任何结论都将有详细的分析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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