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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保姆越位,“黑家政”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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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保姆越位,“黑家政”是罪魁祸首

             ○梦里寻欢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同床保姆”收入可观,最高月薪达2000余元。(2006年11月06日三秦都市报)

  对于越位的保姆,人们有颇多议论。有人谴责男雇主“色”,有人谴责女保姆“不务正业”,还有人建议公安部门应该出手,加大打击力度,但我以为,罪魁祸首还是那些“黑家政”。

  看过《金瓶梅》的人,相信都还记得发生在西门庆与潘金莲身上的一个个“黄色”故事,他们俩个,可以说是一个无比淫荡,一个淫荡无比,称得上是“最佳搭档”。可是人们在谈论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时候,往往忽视了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媒婆王婆。要是没有王婆的穿针引线、牵线搭桥、提供场所,西门庆再怎么“色”,潘金莲再怎么“浪”,即使他们急得抓耳挠腮,也一时半会走不到一块去。

  同样,上床的保姆如果没有“黑家政”的帮忙也不能顺利地上床。即使男雇主再怎么色,花花肠子再多,即使那些乡下妇女想得再开,有心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身上那“用不坏的物件”,通过“陪睡”服务赚取更多的钱财,但如果没有“黑家政”的从中撮合,他们即使再有心,也一时无法实现“供需见面”。当然,即使通过正规家政公司介绍上门的,女保姆与男雇主之间,或日久生情,或各取所需,发生上床的事,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黑家政”的出现,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此,要想取消“陪睡”这种非法服务,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那些非法经营的家政服务公司予以坚决的打击和取缔。只有打击了不合法的家政公司,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同床保姆”的生存条件。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061106/n246212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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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11-8 11:15 | 只看该作者
  有需求就有市场啊。一切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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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2:38 | 只看该作者

可是

在那个所谓大师级的李银河那里,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2#
发表于 2006-11-7 08:22 | 只看该作者
一种现象。还可以写得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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