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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明星代言广告----“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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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7-3-20 0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如今,不管你看电视,还是翻阅报纸杂志,也不管是你浏览网站,还是经过公路边的电线杆或公交车站牌附近时,你都可以发现明星代言的各类广告。近日郭德纲因涉嫌代言虚假减肥茶广告被央视3.15节目曝光后,又被全国民众炒得异常火爆.
  
  明星代言广告,本无可厚非。但一些明星根本没去看过病,没吃过或使用过某种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了钱却公开为某医院、药品或医疗器械充当形象代言人,假冒“消费者”名义现身说法,作不实代言,夸大其词,作虚假宣传,严重不负责任,误导社会公众,给广大民众带来巨大伤害。

  人们相信明星,是因其在公众中的巨大感召力,商家利用人们这种心理,为追逐利益最大化想尽办法找明星代言,一些明星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让广大患者深受其害。

  在这个物欲横流、利欲熏心的时代,奢望明星们“良心发现”是靠不住的。只有靠国家施以严刑峻法,并加强监管,才可以杜绝这类现象的泛滥。在美国要求形象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某好莱坞演员就因假证言广告被罚50万美元;在日本明星如果代言伪劣产品,本人会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在很长时间得不到任何工作;在欧洲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可能遭受牢狱之灾,法国某电视主持人曾因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功效。具体说就是,只要明星所代言的广告存在虚假现象,只要明星所代言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那就非得追究其连带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不可。这样一来,每当明星们在接受商家的代言邀请时,就不得不对将代言的广告进行慎重的真伪鉴别,也就不敢按照商家预谋的“说词”迷惑公众。否则,就可能遭致倾家荡产的经济惩罚甚至牢狱之灾。

  目前郭通过代言人向世人大声喊冤,说什么自己也是受害者,说什么自己也看了该单位的各种手续全部合法,说什么自己也用过了此减肥茶确实见效,并质问相关监管部门哪里去了?云云。郭的言论是真是假我想这很难说得清楚,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该产品的质量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监管部门有责任,你自己就没有了?一句监管部门哪去了,我也是受害者,就把责任一推六二五了?是不是也要问一下自己的良心哪去了?那个高额的广告费拿着是不是烫手,花着是不是心安理得,也许已不用考虑心安理得了,因为没有了良心,还用得着考虑心安理得吗?

  没有包治百病的药,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在国家没有施以严刑峻法之前,作为普通百姓患者还是要睁大自己的眼睛,尽可能地把自己培养成各个方面的“专家”最好。别管什么明星不明星,自己一定要冷眼看待各种广告,理智地做出判断和分析,确保自己少上当受骗,这是无奈中的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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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7#
发表于 2007-5-3 18:32 | 只看该作者
  所言极是。

  谁代理都一样,产品还是那个产品,质量还是那个质量,价格还是那个价格。擦亮眼睛、保持清醒是关键!
6#
发表于 2007-3-21 08:3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个没有道德操守的时代,
5#
发表于 2007-3-21 07:55 | 只看该作者
明星本身是浮躁时代的虚妄符号,代言自不必当真,上当了,就活该倒霉。
你不看那个“伟大领袖”唐国强,整天代言什么挖掘机,不孕不育的药,紧身内衣,简直恶心,让我对他演的领袖戏都反感。
4#
发表于 2007-3-20 23:37 | 只看该作者
据说明星做一次广告就可得到几十万元。也据说在有些国家,明星做了假广告,那造成的损失就得由明星们赔偿,不知有这事吗?如果中国也是这样就好了。
3#
发表于 2007-3-20 09:07 | 只看该作者
现今的社会,只有自己擦亮眼睛,真的是无奈中的无奈!

问好朋友!
1#
发表于 2007-3-20 09:01 | 只看该作者

明星代言广告----“雾里看花”

           明星代言广告----“雾里看花”

  现如今,不管你看电视,还是翻阅报纸杂志,也不管是你浏览网站,还是经过公路边的电线杆或公交车站牌附近时,你都可以发现明星代言的各类广告。近日郭德纲因涉嫌代言虚假减肥茶广告被央视3.15节目曝光后,又被全国民众炒得异常火爆.
  
  明星代言广告,本无可厚非。但一些明星根本没去看过病,没吃过或使用过某种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了钱却公开为某医院、药品或医疗器械充当形象代言人,假冒“消费者”名义现身说法,作不实代言,夸大其词,作虚假宣传,严重不负责任,误导社会公众,给广大民众带来巨大伤害。

  人们相信明星,是因其在公众中的巨大感召力,商家利用人们这种心理,为追逐利益最大化想尽办法找明星代言,一些明星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让广大患者深受其害。

  在这个物欲横流、利欲熏心的时代,奢望明星们“良心发现”是靠不住的。只有靠国家施以严刑峻法,并加强监管,才可以杜绝这类现象的泛滥。在美国要求形象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某好莱坞演员就因假证言广告被罚50万美元;在日本明星如果代言伪劣产品,本人会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在很长时间得不到任何工作;在欧洲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可能遭受牢狱之灾,法国某电视主持人曾因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功效。具体说就是,只要明星所代言的广告存在虚假现象,只要明星所代言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那就非得追究其连带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不可。这样一来,每当明星们在接受商家的代言邀请时,就不得不对将代言的广告进行慎重的真伪鉴别,也就不敢按照商家预谋的“说词”迷惑公众。否则,就可能遭致倾家荡产的经济惩罚甚至牢狱之灾。

  目前郭通过代言人向世人大声喊冤,说什么自己也是受害者,说什么自己也看了该单位的各种手续全部合法,说什么自己也用过了此减肥茶确实见效,并质问相关监管部门哪里去了?云云。郭的言论是真是假我想这很难说得清楚,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该产品的质量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监管部门有责任,你自己就没有了?一句监管部门哪去了,我也是受害者,就把责任一推六二五了?是不是也要问一下自己的良心哪去了?那个高额的广告费拿着是不是烫手,花着是不是心安理得,也许已不用考虑心安理得了,因为没有了良心,还用得着考虑心安理得吗?

  没有包治百病的药,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在国家没有施以严刑峻法之前,作为普通百姓患者还是要睁大自己的眼睛,尽可能地把自己培养成各个方面的“专家”最好。别管什么明星不明星,自己一定要冷眼看待各种广告,理智地做出判断和分析,确保自己少上当受骗,这是无奈中的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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