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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官场是你家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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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8 2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官场是你家自留地?

  长期对官场腐败的憎恨都已经让人们开始麻木了——只要不乱来不害人,“不作为”已经是大有作为,咱老百姓也要烧高香了。可是,近来发生的一些事还是刺激了我麻木的神经,让我忍不住要发点杂音。

  执法的城管人员被商贩伤害至死,就要追认烈士——尽管他是暴力执法。

  一个县计生办主任死亡,也被有关部门评为烈士——尽管该主任是在娱乐场所喝酒醉死的。

  一个市长,被一个公安局副局长枪杀,也被追认为烈士——尽管后来有人暴料这市长有多少套房屋,有多少不明财产以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知不觉间,“烈士”似乎突然成为了一些人追捧的一种目标。何为“烈士”?字典上解释为“为正义事业(特指为人民的革命事业)而牺牲的人”。照此说来,前边提到的那些人自然都是属于“为人民的革命事业而牺牲的人”了。不过,从后来直接或间接证明的情况来看,这些人“牺牲”倒是事实,可不一定是“为了人民的革命事业”而“牺牲”。其实,“牺牲”的含义也是“为了正义的目的舍弃自己的生命”。敢问那醉酒而死的人,你的“正义的目的”是什么?那被同样是官员的公安局长枪杀的人,是否有令人信服的“正义的目的”?那在执法过程中被伤害致死的人,虽有正义的目的,敢问你执法的方式是否“正义”?更为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一旦出现,有关部门似乎都是不约而同的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的样子,在事情的真相都还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就急急地宣布追认“烈士”的决定。这就让人困惑:到底该什么部门来授予“烈士”的称号?授予“烈士”的称号需要哪些程序哪些条件?为什么一个平头百姓,即使真的是“为了正义的事业而牺牲”了,要获得一个“烈士”的称号总是难上加难,而一个官员死去却可以如此轻易地“受封”?

  当我们这样追问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大致明白了其中的原委——这样的时候,“烈士”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已经被赋予了更为复杂而实用的价值:

  第一、既然是烈士,也就是“为了正义的事业而牺牲”,也就不管他们是因为什么而死,反正这个称号就可以遮盖一切,并给他罩上一层“崇高正义”的光环。而这一层光环的作用就非同小可,它简直就如同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出的圆圈,可以阻挡一切外来的威胁,确保“圈子内”的平安。

  第二、这成为了“烈士”的人,原本就属于圈子内的人,既然生命都已失去,本圈子内的人自然不应该冷眼旁观,送你一个荣耀的称号更顺带若干物质利益,这不仅仅是一个顺水人情,更是责无旁贷,因为“咱们本是圈中人”。

  第三、不管授予称号的程序对或不对,只要是一级政府部门出面,还有哪个属下的主管部门敢说个“不”字?关键就在于谁的手中有着更大的权力,谁就可以决定一切,至于原则,那又算什么东西呢?权力是一种资源,这谁都知道。

  当说到“权力是一种资源”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另一件近几天才透露出来的事情:因“山西黑砖窑事件”而解职的一个干部,竟然又被当地政府给重新起用,根本没有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就要悄没声息重披官袍,幸而被上一级政府及时阻止,否则难保不成为既成事实。没人会相信这些人不懂得相关的组织程序和法令法规,然而他们却公然“乱来”;那个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如此巨大,而他们居然还是敢“乱来”,你难道不惊叹于这些人超乎寻常的胆量吗?

  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胆量?就是因为权力掌握在他们的手中。手中掌握着权力,不为自己的弟兄伙谋利益岂不是浪费?他们一帮子人今天处在这个位置上,自然要好好地利用它,充分地开发它,这就好比是他们家的自留地,想种什么,想怎么种,想收获多少还不由他自己决定吗?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厕所吃厕所”自然,“靠官场就得吃官场”呗!呜呼,读书人悲愤地嚷“朗朗乾坤,湛湛青天”,殊不知“乾坤”也可倒转,“青天”也可一手遮,你抒发你的忧愤之情去吧,把我其奈何哉?

  我并不把我们的现实的看得如此悲观,民主与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我们也有目共睹。我们有理由对未来充满信心。但是阳光下有着这样那样的阴影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样的阴影如果不及时消除,就必然存在蔓延开去并遮蔽整个社会的危险。所以我们应该大声地告诉那些人:

  那不是你们家的自留地,那是属于全体人民的议事堂!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官场是你家自留地?
2#
发表于 2008-4-19 00:01 | 只看该作者
  这日子过得,很多事情都闹不明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闹明白了又如何?

  很严肃的文章,不太规范的词就不要用了,例如“东东”。

  不错的文章。有力度的诘问!
3#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00: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深院梧桐 发表
  这日子过得,很多事情都闹不明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闹明白了又如何?

  很严肃的文章,不太规范的词就不要用了,例如“东东”。

  不错的文章。有力度的诘问!

谢谢一读。
接受建议,立即改正。
问好梧桐斑竹!
4#
发表于 2008-4-19 09:26 | 只看该作者
伤心秦汉生民涂炭读书人一声长叹!
有些人当的的确是自家的官,谁送的多,谁权利大,谁就是爷!这也许就是时下的一种国情吧呵呵
5#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09: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傲霜寒梅 发表
伤心秦汉生民涂炭读书人一声长叹!
有些人当的的确是自家的官,谁送的多,谁权利大,谁就是爷!这也许就是时下的一种国情吧呵呵

谢谢,问好傲霜寒梅。
6#
发表于 2008-4-19 17:46 | 只看该作者
义正词严,指陈有力,忧心如焚,内热弥漫。
问好华强。
7#
发表于 2008-4-19 18:06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观点,启发人思考,激发人的正义感。
8#
发表于 2008-4-19 20:38 | 只看该作者
直指官场弊病,文字中流露着激愤。不错的文章。
9#
发表于 2008-4-20 14:19 | 只看该作者
为正义而殉职的现在还能有几人?
10#
发表于 2008-4-20 20:01 | 只看该作者
写官场上的杂文很多,一不小心就落入俗套。作品对当下官场的现实及种种“怪现象”有着独到的观察和理解,尤其是分析了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有一定的思想价值。但通观全文,觉得题目与内容有待商榷,可否改为“官场上的烈士”呢?
个见,仅供参考!
欢迎多赐大作!
11#
发表于 2008-4-21 08:31 | 只看该作者
  早年听说烈士,心生崇敬;如今冒出太多“烈士”,胸中却翻倒了五味瓶。
12#
发表于 2008-4-21 09:09 | 只看该作者
如今真烈士真难!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4-22 08:39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各位的指点。因为进入论坛太困难了,因此借此机会向大家问好并表示感谢。
14#
发表于 2008-4-23 19:54 | 只看该作者
提读!
15#
发表于 2008-4-23 19:5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朋友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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