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教育公平的问题 谈教育公平,人们一定有许多话要说。比如幼儿园的资源问题,中小学的择校问题,高中、大学的名额分配问题……如此等等。但凡家里有孩子在上学,或有孩子上过学,或有孩子即将上学,无不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除了极少数手里掌握着最优质教育资源者,或是极少数实在幸运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享受最优质教育资源者,其他的普通家庭、普通家长、普通学生,说起教育的不公平,那真是提起来就是难,说多了都是泪,叫言者心痛,闻者唏嘘,说到最后,留下的只有满腹怨恨,满口叹息。 所以,有识之士们一再呼吁;所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政策。无论是“均衡发展”,还是“指标倾斜”,是“增加投入”,还是“划片划区”,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教育公平。 可是我们却不难发现,尽管政策出台了不少,尽管投入增加了不少,尽管工作也做了不少,可是所谓的“教育公平”看起来却仍遥遥无期,至少短时间内看不到有大范围内改观的希望。 为什么?为什么?难不成我们的努力都白费了?一个教育公平怎么就那么难做到?我们连一个旧世界都可以砸烂,我们还连一个新世界都可以创造,怎么就做不到教育公平呢? 事实上,不只中国做不到,美国同样也做不到,全世界哪个国家都做不到。比如,美国的种族歧视现象一直相当严重,所以在某些学校的录取名单中,一度曾经全被白人占据。这个,对于有色人种而言,当然是很不“公平”的。后来,一些反种族歧视者为矫正这一问题,便采取一些特殊的招生计划来弥补“遭受社会不公正歧视的受害者”,于是便将录取名额向有色人种倾斜,没想到学校招收的有色人种增多的同时,很多成绩远比他们优秀的白人却反遭淘汰,这个,对那些白人,又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其实这种事本身就是一个怪圈,是一个谁也走不出的怪圈。在整个美国社会,在有色人种的整体生活条件和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白人的社会现实下,只想通过调整录取比例来达到“教育公平”,根本就不现实。 在中国,有些情况也是惊人的相似。比如说,原来重点高中招收学生,是只在“考区”内按报考者的分数高低进行录取的。这样做的结果做是,重点高中的名额往往都会被城镇的一些重点初中包揽,而有些“教学成绩比较差”的乡村中学可能年年空档,一个也考不上。为了矫正这一问题,上边又出台新政策,根据学生数给全县各初中按比例分配指标。于是,每个乡村中学都有可以考上重点高中的了,可是在使各乡镇中学得到“公平”待遇的同时,却因指标限制,残忍地剥夺了城镇初中一些成绩更为优秀者进入重点中学的权利。那么,这样的结果对于他们又是否“公平”呢?同样地,放眼全国,当重点大学的指标向西部欠发达省份倾斜后,给那些省份的学子们带来“公平”的同时,实际上却在剥夺着另外一些发达省份的学生们得到“公平”升学的权利。 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教育公平”真的就是一个悖论,是一个永远无法企及的目标? 一点儿没错。事实上,恰恰因为“教育公平”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所以讨论“教育公平”根本毫无意义,就如讨论男人怀孕要怎样进行胎人保养一样毫无意义。尤其是在整个社会都不公平的大环境下,试图让教育一枝独秀,让教育率先“公平”起来,这本身就很不现实。 那么,难道我们就不要“教育公平”了吗?当然不是的。既然人们已经普遍感受到了教育的“不公平”,就说明这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有问题就要解决,讳疾忌医只能让问题更加严重,而最终受伤害的是我们社会的发展,是我们祖国的未来。 所以尽管“教育公平”是个伪命题,尽管绝对“教育公平”永远也不可能达到。我们仍然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放任自流,而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补救。虽然如今问题越来越严重,但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如措施得当,如补救及时,我们还可望会有一个美好的前景。 问题是,面对一个伪命题,又该采取怎样解决的方法呢? 方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消灭这个命题。人们之所以会认为教育不“公平”,是因为在资源分配上有太多不公平的现象存在。而既然我们无法做到真正的“教育公平”,我们便只有避免在“公平”上下功夫,而竭力对各种教育资源进行优化,让民众摆脱束缚,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力。 比如各名牌大学对各省的“指标”限制,比如重点高中对各初中的“指标”限制,比如各中小学对居民区的“学区”限制……都是造成这一“不公平”现象的根本原因。比如北大,由于在各省内限定招生指标,无疑是针对外省考生专门设置的障碍。北京大学不是“北京的大学”,而是全国的大学,所以就应该给全国所有考生以公平竞争的机会。反之,一县的重点高中也不是该县所有学生的“重点高中”,而只是有能力成为“重点”学生者们的高中,同一标准下就应该谁考得好谁去上学。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划定“学区”,“分片”招生,本身就是源于教育资源的极不均衡,利用“划片”来人为地强制“均衡”,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尤其是以户口及房产所在地来确定所属学区,分明是给有钱人大开绿灯,或是为地产商高价出售“学区房”创造条件。 事实上,要想在某种程度上达到相对的“教育公平”,就应该消除所有类似对学生的束缚,让所有的学生、所有的家长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成绩的起跑线上——只要你的成绩足够好,想上北大上北大,想上清华上清华,想上重点高中上重点高中,想上重点小学上重点小学……而绝不必为了“指标”或“学区”而大费脑筋。 当然,如果你的学习成绩足够好,足够上北大,但却更喜欢复旦的某系某专业;或是你的成绩足够好,明明可以上重点高中,却宁愿上一所可以发挥特长的特色学校;或是你的成绩足够好,明明可以上某重点实验小学,却宁愿选择离家更近而且校园活动更为丰富的某普通小学……那也是可以的,这便是自主选择的权力。相对于所谓的“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拥有选择权似乎更加重要。就如庄子笔下的乌龟,无论“公平”与否,它都不愿意被做成标本“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而情愿选择“曳尾泥中”,在泥坑里好好地活着。在剥夺了学生和家长最基本的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又何谈“教育公平”? 也许有人会提出质疑:如果以上“方法”真的得以实施,是否又堕入“唯成绩论”的泥淖之中呢?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让不同的学生享受不同的教育资源,或者说让最优秀的学生享受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世界上最普遍的做法。中国名义上虽口口声声说要搞“教育均衡”,实际上在以中高考为基础的选拔机制上,中高等教育中无疑也在向这一标准倾斜,只是谁都不肯说破罢了。可以想像,这一话题,必将会引起广泛的争论,笔者在此亦无法展开,只想试举一例:比如教师这一“教育资源”,一个学术上颇有成就的大学教授,难道不该去带研究生,而非要“均衡”起来去教小学生们的组词造句不成?在此,笔者只想强调一点:“唯成绩论”其实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问题只在于这“成绩”的衡量标准是什么。不过,这已不是这篇小文所能解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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