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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文字,我失而复得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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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字是神奇的,不过区区三、四千个常用汉字,经过排列组合,竟有了从古到今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若以《春》为题,让十亿人去创作,便会有十亿篇风格各异的文章。“我手写我心”,简简单单的一个个方块字,却能成为映射人类灵魂的最真实的镜子。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被文字的这种神奇魅力深深吸引。比我大四岁的姐姐是教我认识方块字的启蒙老师,她在学校学了什么字,回到家就教我什么字,因此,当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已经有了至少三年级的词汇量,这在当时的农村几乎已称得上“天才”。而让我喜欢上写作的则是越剧。这种婉约柔曼的剧种在老家极为流行,露天电影看的、收音机里听的、地方剧团演的、姑娘们嘴里哼的都是似泣如诉的调儿,耳濡目染之下,我从小就是个“越迷”,听得多了,《红楼梦》、《梁祝》、《血手印》等许多剧本从头背到尾。其实那时并不能完全理解唱词的意思,就是觉得念起来怪顺口的,于是,在别的同学还在组词造句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些“白云朵朵天气好,五星红旗迎风飘”之类读起来同样顺溜的东西。后来老师告诉我,那叫“压韵”。

  长大以后才知道,越剧在潜移默化中带给我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不懂平仄,但如果愿意,我可以给无论多长的文章加上韵脚,学生时代我的散文诗在学校这个小圈子里知名度还不低;有时也写些“伪”绝句、律诗等糊弄比我更外行的人,居然还都认为我写得不错。尤其是在写作风格方面,由于受越剧唱词直白、通俗特点的影响,我的文章总是平铺直叙式的,朦胧不起来也印象不起来,有时甚至像流水帐。对于那些追求写作技巧的人来说,我可能连小学水平都不如。但也有人说我的文章白开水一样看似淡而无味,却回味无穷,因为每个字里行间都有一个“真”字在里面。

  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儿时的我有着双重性格,有时很野,上树下水、摸鱼抓鸟无所不做;有时却特别好静,可以在家门口一坐就是半天,小小的头脑里充满了各种幻想。会写字以后,我就试着把这些希奇古怪的想法用日记的形式记下来。我的第一本日记本是姐姐没有用完的数学练习本,而第一篇日记是在一个冬天的下午写成的,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是因为我在太阳底下写的时候,忽然起了一阵大风,把本子吹到了田里,我追了好长一段路才拣回来。小时候家里穷,能供我上学已经勉为其难,哪有钱买新本子?我是逮着有白纸就往上写,又不懂要好好保存,这些儿时灵魂深处最真的东西后来基本都丢失了。

  从小养成的记日记的习惯对我的作文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初一的时候老师就让我参加初三年级段的作文比赛,居然还拿了个第三名。但在高中以前,我的写作是没有章法可言的,日记是随性而写,有时长篇大论,有时可能就只有一句话;而作文更是按照老师的命题要求,应付完事。真正对文学感兴趣,在日记作文之余开始想要“创作”些什么东西,是在高中遇上了语文张老师以后。张老师特别欣赏我用最朴实的语言来表现生活中最不起眼的点滴,常常亲自把我的作文抄写后贴在教室后面。他还带我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在文采出众的学哥学姐们面前,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以前所谓的“写作”不过都是凭小聪明排列汉字而已。在文学社里,社员们相互切磋,张老师悉心指点,还常邀知名作家和诗人前来讲座,在丰富知识的同时,兴趣和灵感也是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好象有写不完的东西,看见什么都想写,只愁功课太忙没有时间。那时候是连大礼拜坐车回家时也要随身带着纸笔的,总觉得灵感随时会来。对写作的痴迷程度可想而知了。

  进入大学后倒也有写作课,但不是用中文而是用英语,写文章就成了纯粹的“业余爱好”。学校的文学社照例要到新生中吸取新鲜血液,没有其他任何特长的我交了一篇文章上去,居然被选中,成了其中一员。母校本就以文科见长,文学社里更是人才济济。大学生与中学生不同之处在于,中学时看待作家就像神明一样,除了崇拜还是崇拜,听讲座时只有记录的份;大学生敢于直抒己见,甚至和他们争论不休,省里很多文坛名人因此都成了我们社的朋友,而我也曾以家教的身份走进过诗人龙彼德、剧作家房子等“大腕”家中。俗话说“近朱者赤”,如此近距离接触当代文坛,使得我的写作水平渐渐不可同日而语,并开始有一些文字变成铅字出现在报刊杂志上。

  更有意思的是,文字后来还成了为我和我老公牵红绳的“月下老人。”因为和室友打一场小小的赌,我信笔写下一篇题为《纸船》的短文寄往电台,文章播出的当天,因骨折休学在家的他就给我写来了一封信,从此便开始了长达两年的书信往来。他虽学理,却颇有文才,那段时间我们的信件几乎全是诗词往来。今天每次把这些书信翻出来看,都不太敢相信居然是自己亲手所写,虽不能说是字字珠玑,也算得上文采飞扬,加上有个“情”字在,多年以后的我还是会被当年的自己深深感动。有了爱情的我开始喜欢上了情诗,常在哲学、历史等课上开小差写上一段,然后在教室里传阅,有不少被同学“借”去作了情书,慢慢地传出了“外语系才女”的名声,在毕业纪念册上,不少同学希望在不久以后可以读到我的诗集,实际上我自己也是有着这样的梦想的。

    这样的梦想最后无疾而终。走上社会的我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巨大压力,忙碌的工作剥夺了我写作的时间,如机器人般单调的生活中也再没有了灵感,当爱情从书信里走出来到现实的时候,也再没有了写作的冲动。然后是结婚。然后生孩子。每天满足于看着孩子香甜地吃喝拉撒的女人是不会想起拿起纸笔来写些什么的。她宁愿抱着孩子东走走西逛逛,然后在孩子睡着的时候还有大堆的尿布等着去洗。屈指算来,除了用英语写过一些应付职称评定的论文,竟有十来年不曾动过笔了,以至当我欲提笔给友人写信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连一封象样的书信也写不好了。

  如果说文字是我失去多年的好朋友,那么这个好友的失而复得必须感谢BBS、感谢腾讯四十情怀。走进四十是很偶然的,起先也只是做个看客而已,时间长了手也难免痒痒了起来,几个月以来,陆续也有百来篇帖子发表,其中的58篇被荐,78篇收录精华,还有10篇进过腾讯首页,看上去业绩似乎颇为辉煌,但我知道其实是我钻了四十“不求阳春白雪,只求贴近人心”的“空子”而已。虽然在社区我算得上一个独行侠,对“荐”、“精”、“双红”等从不在意,但必须得承认,“表扬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这小小的“荐”、“精”两字让我写起来一发而不可收拾。我似乎又回到了看到什么都想写的少女时代。

  回想起来是不能没有遗憾的,在我人生最美好也是变化最大的十余年里,我却把我最好的朋友——文字冷落了。在这十余年里,我成了家,和爱人一起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打造自己的小家,其中苦乐只有自知;我有了孩子,一手把一个新生老老鼠也似的小婴儿养育成了今天多才多艺的小少女;我一次次地跳槽,尝到过其中的艰辛与不易,经历过失败也有过成功,最后重返讲台;我也曾游历过祖国的名山大川,一次次地陶醉于如画山河中、、、这一切本该是最好的写作素材,却成了文字上的空白。好在人生还在继续,我还来得及用文字去记录我的现在和将来。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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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5: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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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李金英 发表
  文字是神奇的,不过区区三、四千个常用汉字,经过排列组合,竟有了从古到今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若以《春》为题,让十亿人去创作,便会有十亿篇风格各异的文章。“我手写我心”,简简单单的一个个方块字,却能成...



通过作者的文章,我们知道写作的辛苦,也懂得了收获的富有.
写作也和其他事业一样,只有通过崎岖的之路,才能获得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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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6 14:02 | 只看该作者
孩子是女人最好的作品,
文字是作者最后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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