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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能起到神马作用?发改委出的是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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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报道,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  规定要求,从5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这就是说传言中的“一房一标价”从发改委明令得到证实,自5月1日起,所有售房者必须一房一标价,售房只能跌价,不能涨价,涨价要备案。
  说是神马此举初衷是不希望看到房价“坐地涨”。但是,明码标价能不能真的如它初衷,把房价钉死在标价牌上呢?大家都知道现在经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不是售房者,但我们可以肯定,售房者会比我们更懂如何钻空子。
  我想最简单的办法,是标高房价,然后在实际售卖中灵活运用,能卖出去就绝不降价,卖得不好,以打折为噱头。这反而导致贵卖的可能性更大些。另外我想房产商不会搞一个重新备案呀,备案这种事对房产商来说,他们运作的办法多的是了,这个要比买房子容易多了。
  我的笨想法根本搞不清楚房价怎么会这么高?说神马行政干预完全是假牙,你现在政府卖地价搞得那么高,房产商还想把利润调控在自己的原来期望的范围内,房价能下来吗,这不是空想,是什么呢?另外,你政府在房价的问题上有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核算办法?我们始终没有看到,房价再复杂,它也应该与其他产品一样:原材料,比如地价;加工费用,比如建设和流程费用,再加上合理的利润。难道就不能把房价回归到普通的经济产品中去吗,这很难吗?还是政府自己不想做呢?要降房价,我以为还是公开房价各部分的成本,包括利润。我们允许房产商赚钱,只要在可控的范围内。现在发改委搞个神马明码标价这个馊主意,根本不起作用,我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智囊们,是吃什么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费了多大的劲想出这么个主意来,我怀疑他们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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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13:4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新手,请多指教。
但我想重新编辑一下,想把每一段的开端空两格,怎么不让我编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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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野叟曝言 的帖子

点帖子右下角的编辑就可以了,欢迎常来
4#
发表于 2011-3-24 20:12 | 只看该作者
我用WPS编辑,非常好用,也可以自己编辑,只要把输入法中的月牙变成全角满月再打空格就可以了。
5#
 楼主| 发表于 2011-3-25 10:15 | 只看该作者
点帖子右下角的编辑就可以了,欢迎常
我点击了,可是出现下面的对话框,怎么回事情呢?在其他论坛我都可以编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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