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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顶官帽顶多少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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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4-21 1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顶官帽顶多少条人命?

            纪慎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因在去年“12.23”重庆开县发生的气矿井喷特大事故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的消息经各新闻媒体报道后,引来一片叫好声。认为,作为第一个主动吃引咎辞职“螃蟹”的部级高官,马富才的勇气可嘉;同时期待这件事能够成为良好的开端,完善引咎辞职和高官问责机制,增强各级领导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责任意识(央视国际4.19)。

  紧接着,新华社4月17日又报道了吉林省对吉林市“2.15”特大火灾事故作出严肃处理,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引咎辞职的消息。这两件事情有没有关联,或者说因为有了前者的“表率”才有了后者的效仿,我们无从考证。但是,这确实应该算作好消息,或者算是好的苗头。因为,无论是马富才还是刚占标,他们都应该算是高官了。他们的引咎辞职也确实对平抑民愤民怨和警示为官者要小心从事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那些因渎职给人民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不知耻、不思过、不思退,赖在官位上不走甚至还要高升的人要强上百倍有余。因此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叫好也无可厚非。

  但是,在这一片叫好声中,我们又不得不有所思考:即我们老百姓的多少条性命才顶得了一顶官帽(当然有的官帽还没有被顶得了,有的仅仅是受了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资料表明,重庆开县事故中有243人死亡,万余群众中毒;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中有54人丧生,70多人受伤(每件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还没有计算在内)。两头掂量一下,我们如今的官帽是不是太珍贵了呢?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

  另外,据笔者所知,引咎辞职的部级高官马富才并非第一人。此前已经有因东北森林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而辞职的林业部长和因发生旅客列车连续撞车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而辞职的铁道部长。把马富才说成第一个吃引咎辞职“螃蟹”的人,如果不是健忘的话,就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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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4-4-21 11:45 | 只看该作者
很有现实意义的时评,佩服老爷子的功底!
3#
发表于 2004-4-21 12:52 | 只看该作者
震溃人心
4#
发表于 2004-4-21 13:22 | 只看该作者
同样的感觉,不同凡响的描述!

和我的想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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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14:19 | 只看该作者
总之,“引咎辞职”已开先河,不论官帽有多重,也能起到“杀一儆百”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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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1 20:03 | 只看该作者
冷版主意见不敢苟同。因为中国还没有关于“引咎辞职”的法律和制度,而且眼前他们到底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引咎辞职”还是个问号;所以不可能有什么“杀一儆百”的作用。再有,既然有责任,辞职就完了吗?这不就等于用官帽顶那些人命吗?
7#
发表于 2004-4-21 20:22 | 只看该作者
正如您所说:比那些因渎职给人民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不知耻、不思过、不思退,赖在官位上不走甚至还要高升的人要强上百倍有余。因此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叫好也无可厚非。

有什么办法呢?当官的犯了渎职罪,严重的是应该抵命,可是……重庆綦江彩虹桥事件就是一个例子,最后还是没见哪个当官的去抵命。
8#
发表于 2004-4-21 20: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周铁兵 发表
在中国目前这个现状,“引咎辞职”就是对老百姓的最好的交代了。


同意周老师的观点!
9#
发表于 2004-4-21 20:55 | 只看该作者
文笔犀利,诘问有理,观点尖锐,好,是个良知有胆识的作者。
10#
 楼主| 发表于 2004-4-21 21:00 | 只看该作者
铁兵老师真是网上高手,贴的图也这么有趣。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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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21:01 | 只看该作者
好,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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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1 21:09 | 只看该作者
谢冷版主厚爱!
13#
发表于 2004-4-21 21:2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智红 发表
文笔犀利,诘问有理,观点尖锐,好,是个良知有胆识的作者。


厉害。
14#
发表于 2004-4-23 12:3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先生的观点!
15#
发表于 2004-4-23 16:5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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