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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乌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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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乌坎的曙光

                                                             lqm407

  在已经过去的2011年里,国际国内发生了一些使人由衷高兴的事情,比如北非、中东人民起来推翻专制统治的革命、国内“人大”换届中独立候选人的大增、温总理关于民主自由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多次讲话、广东省的乌坎事件等等。

  在这些喜事中,我最看好的是乌坎事件。乌坎事件是广东省一个小村子所发生的群体运动。村民因土地问题与政府发生矛盾,三、四千人围攻政府大楼和派出所,并与警察激烈打斗。地方政府抓人镇压,并有一人在关押后死亡。乌坎村民不屈不挠,打出了“还我人权”、“打倒贪官”、“反对独裁”、“官逼民反”等标语,赶走了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自发地成立了由民主选出的“村代表临时理事会”……

  这样的事件,过去在偌大个中国也许是很多很多的,只不过在新闻不透明的状态下我们很少知道罢了。对于这样的群体事件,特别是对于民众自发的示威游行,我国过去的一贯作法是“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生了,就在残酷镇压的同时扣上几顶莫须有的大帽子。乌坎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当地政府就是这么干的。他们首先是封锁消息,官方一家说话,别人不能置喙。后来香港等地的记者报道了一下,就立即被抓住把柄,说乌坎“与外部敌对势力勾结”,在“少数人组织操纵”下,“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打砸抢”、破坏公共财物、“颠覆政府”等等等等,于是就派大批警察包围封锁村庄,断水、断电、断食,抓捕“犯罪嫌疑人”,将人抓去后就宣布“因病死亡”,以武力威逼村民就范……

  当然,这样镇压下去,一个小村庄有什么支撑的能耐?事件就会很快地“平息”下去的。

  然而,这次乌坎事件发展的结果却不同于往常。以汪洋为首的广东省委后来向乌坎村民“妥协“了,宣布乌坎村民的诉求是“合理”的。他们先是派代表进村内与村民选举出来的临时理事会谈判,接着宣布对村民的过激行为不予追究,也不秋后算帐,承认民选的“村代表临时理事会是合法的,释放被拘村民,交还死者尸体,罢免一些政府官员,撤销原村主任和村支书的职务,答应村民的要求对他们进行“双规”和调查,停止一些“项目”的建设,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由于政府处理措施得当,政府与村民的关系迅速转变,相互达成一致,出现了“和谐”的局面。在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有报道说乌坎村的数千村民正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此之前,官方曾要求用村民代表的方法进行选举,但村民们不买这个帐,而是进行直选,一人一票。在选举中,村民参与热情高涨,连老人和残疾人都赶来投票,主人翁的自豪感溢于言表。

  这些,都是由示民众的威游行争取来的。

  对于民众自发的游行示威,我们的宪法虽然有着明确的规定,说这是公民的权利之一,但实际上却是不准公民搞示威游行的。政府说示威游行要“合法”,就是说要经过批准。要批准应该说是对的,但问题是不会被批准。在偌大一个中国,人们还没有听说过中国政府批准过一次针对政府的示威游行的事情。中国所有“合法”的示威游行都是党和政府组织的,体现的是党和政府意愿。象那次“政治风波”,那么多城市,那么多人游行示威,但都“不合法”,到头来遭到“平息”。毛泽东时代动不动就发动民众示威游行,反对“帝修反”或者是掀起运动高潮,这当然都是“合法”的。至今还有人说那时多自由,多民主,民众有示威游行的权利,孰不知那是强奸民意的专制作法,与民主自由没有丝毫相通的地方。

  所以,宪法上许多关于人权的规定实际上是一纸空文,民众是无法享受那些权利的。民众有诉求怎么办呢?按照“正常渠道”解决得等到猴年马月,喉舌报刊上也不会发表这些“阴暗面”。为了表达诉求并引起政府的重视,民众搞自发的示威游行是合情合理的,但上报上去又得不到批准,那只得搞“非法”的示威游行。政府不批准,其实是政府“违法”,是他们“逼良为娼”。自发的示威游行,往往会有这么几种“命运”:一种是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一种是将“组织者”抓去,以各种名目予以判罪;一种是残酷镇压,以“暴乱”平息;一是秋后算帐,对群体进行整治。镇压的结果当然是民怨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尖锐,民众和政府越来越对立。

  很少有政府认为民众的诉求和行为是正确的而予以支持,有少有政府官员与民众代表坐下来谈判,很少有政府妥协或认错的事情,

  然而,如今以汪洋为首的广东省委却打破“常规”而与群众站在一起了,这真使人深感意外。对于这种中国十分罕见的现象,我不由得感慨万分。
 
  广东处置乌坎事件,这是中国民主进程的重大表现。不少网友把乌坎与当年率先包产到户的小岗村相提并论,说这是中国走向民主的开始。

  当然,在钦佩乌坎村民的同时,我最钦佩广东省的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他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认错,勇于纠正。据说,汪洋书记还准备在最近采取措施缓解新闻控制,鼓励舆论监督;允许游行示威,并派警察保护;明年七月还将放宽社团登记,只向民政局申请即可……看来,这位书记正在实实在在地落实着《宪法》赋于公民的权利,正在迈着中国迈了几十年也没有迈过的坎儿。

  不过,在喜悦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不心怀忧虑:中国坚持专制,反对民主潮流的势力还是很强大的。乌坎出现的曙光也有着暗淡下去的可能。

  将来究竟是什么样儿,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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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qm407 于 2012-2-6 11:4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2-6 13:02 | 只看该作者
乌坎正是改革开放路线的结果,乌坎民众反抗的正是打着民主旗号日日改革的官僚。乌坎民众呼唤的是把人当人,均等发展的社会主义模式。而不是嘴头上喊民主,实际上抢民权的资本独裁统治。
3#
发表于 2012-2-6 19:30 | 只看该作者
民意有宣泄渠道,百姓有说话平台,只有体制变革之后,才能达到。
由一村之变,看全国之势,好文章。
4#
发表于 2012-2-6 20:43 | 只看该作者
“要冷静,不要到前线去充当抗日英雄,要避开与日本的正面冲突,绕到日军后方去打游击,要想办法扩充八路军、建立抗日游击根据地,要千方百计地积蓄和壮大我党的武装力量。对政府方面催促的开赴前线的命令,要以各种借口予以推拖,只有在日军大大杀伤国军之后,我们才能坐收抗日成果,去夺取国民党的政权。”

“有的人认为我们应该多抗日,才爱国,但那爱的是蒋介石的国,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祖国是全世界共产党人共同的祖国即苏维埃(苏联)。我们共产党人的方针是,要让日本军队多占地,形成蒋、日、我,三国志,这样的形势对我们才有利,最糟糕的情况不过是日本人占领了全中国,到时候我也还可以借助苏联的力量打回来嘛!”

“为了发展壮大我党的武装力量,在战后夺取全国政权。我们党必须严格遵循的总方针是“一分抗日,二分应付,七分发展”。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违背这个总体方针。”
5#
发表于 2012-2-7 09:37 | 只看该作者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好文!
6#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9: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12-2-6 19:30 发表
民意有宣泄渠道,百姓有说话平台,只有体制变革之后,才能达到。
由一村之变,看全国之势,好文章。


是的。示威游行其实就是一种群体情绪的发泄。有了发泄,社会就会稳定得多。
谢谢武版的好评。
7#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9: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吴墨 于 2012-2-7 09:37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好文!


这是中国民主进程的曙光。对此,我们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老庄主 于 2012-2-6 20:43 发表
“要冷静,不要到前线去充当抗日英雄,要避开与日本的正面冲突,绕到日军后方去打游击,要想办法扩充八路军、建立抗日游击根据地,要千方百计地积蓄和壮大我党的武装力量。对政府方面催促的开赴前线的命令,要以各种 ...


这是毛泽东的话吧?见到过。只是,好象还有句“十分宣传”的话。
9#
发表于 2012-2-8 11:51 | 只看该作者
是网络促使了现代中国实现文明、民主的最大进步!
10#
发表于 2012-2-8 14:30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是曙光。然而可悲的是,这件事之所以看到曙光,是因为有了汪洋,就是重庆有了薄熙来一样。这样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换言之,老百姓指望不上法律,只能指望“清官”,而清官则是可遇不可求的……
11#
发表于 2012-2-8 15:30 | 只看该作者
堂吉诃德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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