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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敢为“文抄公”一辩(和冷版主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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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6 1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敢为“文抄公”一辩

             纪慎言

  “文抄公”自古就有,今更甚之。小鼻子小眼的业余作者有之,有头有脸的大腕作家也有。如前两年那个当了海南省作协主席的叶蔚林就楞楞地将原我市文联副主席、作家尹世林的一个中篇小说抄成了他的。
  
  前些天,我又听说在今年第9期《XX广播电视报》的“文苑风景”版上出现了一篇涉嫌抄袭的关于“搬砖”的文章,引起了当地不小的震动。笔者闻讯“拜读”了此文,已确信是“重复”之作,除作者的名字之外,其他文字基本相同。笔者曾一度为此事大惑不解,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像是天方夜谭。当事人是我们这里的大家名家,说什么也不该为了在自己的剪报夹里多一张“月份牌”而做出这样让人耻笑的事情!继而,在经过一番深层的体味之后,我又觉得这事并不离奇;而且也无可厚非。于是,将心比心,又想为此一辩;请诸位指正。

  一、作为写作的大家名家的人自然不甘寂寞。但受各方面的条件限制,可写的能写的或者能够写出来的自然也有所限;于是,在这种情况下,顺手把别人的东西换成自己的名字发表出来,也是自得其乐的好事儿。

  二、当事人并没有图财害命的主观意图。我想,为了报社那每千字二、三十元的稿酬,没有哪个傻瓜会冒险来干这种偷偷事儿的。所以不存在图财问题。另外,所抄的东西虽然是假冒但并不伪劣。那都是些叫人过目不忘的好东西。在不是图财的前提下,把一篇好文章抄出来发表,让更多的读者欣赏美文,这其实是做了一件对大家都有利的好事啊!名字换了有什么关系呢?人们读的是好文章,又不是来读名字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们还得要感谢这“无私”的当事人才是。近日,老朽发在当地一家晚报上的一篇小文《凭证》被深圳的一个叫张治良的人以《“证”直无私》为题抄到了6月2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就让我在气愤之余又感到荣幸。要不是这个“文抄公”,你的东西怎么会又有了千万读者!

  三、“文抄公”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一个“抄”字,而这抄就是劳动。劳动者就应该有所得,这是公理。这比那些贪污、受贿不劳而获的人们要强上百倍有余。这又不是偷钱,也不是抢财,所以即使没有功劳也应该有个“苦劳”的。

  总之,关键是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对此事加深理解、吃透实质。千万不要横加指责、少见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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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6 15:35 | 只看该作者
老朽发在当地一家晚报上的一篇小文《凭证》被深圳的一个叫张治良的人以《“证”直无私》为题抄到了6月2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就让我在气愤之余又感到荣幸。要不是这个“文抄公”,你的东西怎么会又有了千万读者!

纪老以另一种笔法,把内心的感想写了出来。
那个在齐鲁报上的《凭证》一事,足见现在的这类现象太昌狂。
很有新意。问好,纪老。
3#
发表于 2004-6-6 16:12 | 只看该作者
纪老这篇比我那篇深刻哟,也算续我那篇的“其七、其八”吧,呵呵!
4#
发表于 2004-6-6 16:1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倍受启发。
5#
发表于 2004-6-6 18:59 | 只看该作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
6#
发表于 2004-6-6 19:04 | 只看该作者
纪老师心胸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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