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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敬畏生命——点一盏烛火为被马加爵杀害的四位大学生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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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1 0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得知某大学发生命案时,正是昆明最美丽的季节,春天的花开得漫无边际,阳光把世间所有的一切笼罩在它温暖的怀抱中。然而,有四个鲜活的生命从这世上永远消失,他们永远不会穿过花树,在阳光中迎着爱他们的人走来。照片上,四位大学生的家人哭得痛不欲生,文字中说道:他们心痛到几度昏迷。那时,那座大学校园内的垂丝海棠应正一片繁华。

  接着马加爵的照片出现在大街小巷,女儿毫无意识地指着那些照片对我说:“妈妈你看,杀人明星。”我吓得忙说:“他不是明星,他剥夺了四个人的生存权力,让四个家庭数十个人的心破碎。他的照片帖遍这座城市是因为要把他绳之以法。”

  马加爵被捕后,这些照片随着消失,但马加爵的影响却在许多阴暗角落潜藏。在网络上,我看到一则FLASH,那里面的马加爵是个类似英雄的人物,照片一幅幅翻转——因为在我的感觉里,只有英雄的事迹才会被如此传唱。在报纸上,我看到一则新闻:几名少年合力用石块砸死同学,高兴地叫道:“我做成马加爵了!”而且,我听到许多同情马加爵的言论。

  马加爵或许值得同情——同情他渴望被社会承认、渴望被朋友认同、渴望支配财富的内心,同情他曾获全国竞赛第三名的智慧,同情他即将毕业走向社会为父母减轻生活压力的现实……那么,谁来同情被他残忍杀害的那四位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他们一样来自贫困的家庭——甚至比马加爵更贫穷,一样优秀——甚至比马加爵更优秀,一样即将踏入社会施展抱负——却被同窗好友杀死在花开的春季!他们错在何处?仅仅因为与马加爵做朋友?仅仅因为与马加爵玩了一场牌?仅仅因为在游戏中置疑马加爵作弊?仅仅因为过生日时没有请马加爵?

  有人把马加爵的罪行归结为社会症结,归结为教育失败,归结为心理问题,归结为没有人为他开导……所有的罪行都找得到借口,也确实有客观原因,但并不等于这一切就合理合法,就能为其开脱罪责。作为一个母亲,面对这样的事,我想到的更多的是那四位被害人母亲的泪水与悲愤——要多少年又多少年,她们的心才能不再痛?要多少个无眠的夜,她们才能不站在家门前张望儿子回家的路?要什么样的神明才能给予她们勇气,走完曾以儿子为希望为寄托的漫长岁月?要什么样的话语什么样的麻木才能排解这血淋淋的锥心疼痛?

  我相信社会上存在着对农民大学生的歧视,也相信因为贫穷使一些人心内藏有愤慨,更相信生活的压力使许多人不懂得如何自信坦然地生存——可是这些一定要以毁灭来结束吗?何况这项毁灭里,更让人痛心的是那四位被害者——难道自身的毁灭一定要“杀一个不亏本,杀两个赚一个”?难道毁灭他人和毁灭自己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二老起早摸黑在田里干活/还点着蜡烛为人烫衣服”的父母?

  有人说马加爵心胸狭窄,有人说学习好也不能一好遮百丑……我却认为,马加爵缺少的是对生命的敬畏。生命,除了热爱与珍惜,还要敬畏的。你可以不热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可以视自己父母的生养之恩、慈爱之心为无物,可是,你得敬畏别人的生命。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与同类相残的动物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动物我们通常称为畜生。可是,这样的畜生也没有不爱自己的生命,它杀害同类只为自己想生存下来。所以我无法理解马加爵,无法理解那些同情之声,无法理解把马加爵作为偶像崇拜的人,更无法理解,以此事谋利的商人(据说有剧本为此而写,据说有剧目将上演)——这分明是往受害者亲人永不愈合的伤口上洒盐抹辣椒,无论有多好的借口,有多好的客观原因,我就不信这些动机里没有熏心的利与欲!

  如今,学生的心理问题已成了热门话题,同事们说道:“万不可与人玩牌,万不可过生日”,自也有长辈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新闻里,还有着广东高校 “马加爵”因赌球欠债杀同学,“兰州马加爵”深夜刀砍同学,“江苏马加爵”凶残狂杀两位同学,南昌“马加爵”校外砍翻7人……这个社会怎么了?人类怎么了?信任呢?宽容呢?爱心呢?如果我们继续为马加爵的事制作FLASH大肆传唱,如果我们继续找各种原因为他开脱罪责,如果我们继续把一切都说是社会的错,那当下一个马加爵出现在身边,并要你无辜的生命作为他愤怒的代价时,你就请他唱着马加爵版的《十年》——“如果没人发明麻将牌九,我不会猛敲你们的头……”,把你大好头颅送他砍杀吧。我认为,马加爵的犯罪原因正如主审此案的审判长刀文兵所说的那样:“在法庭,最后他作陈述的时候,他的第一个陈述就是对不起他的家里,对不起他的父母。他忽视了被他杀的同学,同样是父母生、父母养,养那么大,人家没什么过错。在那种情况下,他把人家残忍杀害了,杀了那么多人,他应该更多的是对不起这个。这个人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这些方面都已经出现了一些偏差,总觉得只有自己,以自我为中心这块上看得太重,最终导致他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别人。”

  马加爵已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他的名字将成为凶残、自私的代名词流传下来。而龚博、杨开红、邵瑞杰、唐学李呢?谁会记得他们的梦想与渴望?谁会因为他们所有的努力与追求只因交错一个朋友就成为白日梦一场而难过并警醒,掉下一滴哪怕伪善的泪水?

  明年垂丝海棠一样会开放,只是已没有了四双渴望美好明天的眼眸。如果可以,我只希望当生命以这种惨不忍睹的方式离弃他们的时候,他们为之努力的那一纸毕业证能够陪伴他们上路,并有一盏烛火能够照亮他们通往天堂的路途。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6-21 09:14 | 只看该作者
罪行是不能原谅的,生命是不容轻视的。我们可以宽恕一切,但不能宽恕毁灭生命的行为(无论是他杀还是自杀);我们可以渺视一切,但面对生命,如同面对神灵,我们唯有敬畏,唯有虔诚,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怎样呢!
马加爵死了,死于对他人生命的轻视,也死于对自己生命的自贱——它们都是远离对生命的敬畏……
问好!
3#
发表于 2004-6-21 09:32 | 只看该作者
有人把马加爵的罪行归结为社会症结,归结为教育失败,归结为心理问题,归结为没有人为他开导……所有的罪行都找得到借口,也确实有客观原因,但并不等于这一切就合理合法,就能为其开脱罪责。作为一个母亲,面对这样的事,我想到的更多的是那四位被害人母亲的泪水与悲愤——要多少年又多少年,她们的心才能不再痛?要多少个无眠的夜,她们才能不站在家门前张望儿子回家的路?要什么样的神明才能给予她们勇气,走完曾以儿子为希望为寄托的漫长岁月?要什么样的话语什么样的麻木才能排解这血淋淋的锥心疼痛?

——精辟之论,一切客观的原因,并不能导出可以随便杀人的结论!否则,生活在同一社会环境中的人,都可以拿起刀来乱砍乱杀了!
4#
发表于 2004-6-21 10:17 | 只看该作者
匆忙中写了个错别字,改正了。
5#
发表于 2004-6-21 10:45 | 只看该作者
是啊,现在的人怎么了,往往同情犯了错的人,却忽视了受害者!

“哭得痛不欲愈生”,这里错了一字,自己改改?

精华!
6#
发表于 2004-6-21 13:43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学习了。
7#
发表于 2004-6-21 15:4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我认为马的神经有问题,不知道司法机关审判前对他进行过精神病的鉴定。
8#
发表于 2004-6-21 19:48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讲呢?马加爵这个问题太复杂,也太沉重,里面有很多我们不愿涉及的问题,可以说马加爵的人生悲剧是整个社会的疼痛,我想马加爵的精神是完全正常的,他完全清楚自己在作什么,但把这件事的责任都归结到他一个人身上,我也觉得是有失公正的,一个人在贫困中所受的歧视以及在受到某个大的触动后所可能作出的异乎常人的反应都是不可以用一般的心态去理解的。
其实所有的教育都是不可能完全成功的,美国也教育出了一大批持枪杀人的少年犯,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去追究教育的责任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教育又付不了这个责任!
那么,问题出来了,谁该为这个悲剧负责?甚至马加爵自己也只是个受害者,他在生理上是成人了(你看他可以不费力地杀死四位同学),但没有人去教育他同时也要在精神上成人。他的父母好象都是文盲,他没有学会要去敬畏生命的尊严,他不知道维护自己的尊严并不一定要践踏着别人的尊严~~~
哎,悲剧已经造成,用句好事者的话,“一将功成万古枯”,四个同学倒下了,马加爵成名了,马加爵倒下了,如我般好事的看客有事可为了!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立场是,针砭时弊是知识分子的责任,但不要只把它当成一件谈资,不要让冷漠麻木了我们的心!
罗罗嗦嗦说了这么多,最后问昙花好~~~
9#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1: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张时胜 发表
罪行是不能原谅的,生命是不容轻视的。我们可以宽恕一切,但不能宽恕毁灭生命的行为(无论是他杀还是自杀);我们可以渺视一切,但面对生命,如同面对神灵,我们唯有敬畏,唯有虔诚,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怎样呢!
马...


“罪行是不能原谅的,生命是不容轻视的。”正是。
10#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1:0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张乃光 发表
有人把马加爵的罪行归结为社会症结,归结为教育失败,归结为心理问题,归结为没有人为他开导……所有的罪行都找得到借口,也确实有客观原因,但并不等于这一切就合理合法,就能为其开脱罪责。作为一个母亲,面对这样...


就是看了有些人的同情,才写此文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1:0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是啊,现在的人怎么了,往往同情犯了错的人,却忽视了受害者!

“哭得痛不欲愈生”,这里错了一字,自己改改?

精华!


已改过,谢谢冷版主。:)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潇湘珍珠 发表
好文,学习了。


谢谢珍珠。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常谈老生 发表
个人观点:我认为马的神经有问题,不知道司法机关审判前对他进行过精神病的鉴定。


已鉴定过,他的神经没有问题。
1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1:2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楼文章 发表
怎么讲呢?马加爵这个问题太复杂,也太沉重,里面有很多我们不愿涉及的问题,可以说马加爵的人生悲剧是整个社会的疼痛,我想马加爵的精神是完全正常的,他完全清楚自己在作什么,但把这件事的责任都归结到他一个人身...

最初由 小楼文章 发表
怎么讲呢?马加爵这个问题太复杂,也太沉重,里面有很多我们不愿涉及的问题,可以说马加爵的人生悲剧是整个社会的疼痛,我想马加爵的精神是完全正常的,他完全清楚自己在作什么,但把这件事的责任都归结到他一个人身...


问小楼文章好。:)

怎么说呢,我个人认为马加爵不是中国教育的失败,也不是中国社会的症结(自然也不能说教育与社会就是成功的)——因为那所大学里的贫困生并不少,但杀人的只有他;社会上的贫困者多得不胜枚数,可人家也没有轻贱别人的生命。而且,另外杀人的几个“马加爵”,家境并不贫困。
事后,马加爵的家人上门去道歉,而马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甚至满眼里都是别人对他的不好。这事说明了什么呢?马的父母太包办一切,马根本无法承担自己的行为——他分不清好与坏。这是为人父母的失败。杀人后道歉本已无用,何况还没有道歉,还认为一切都是别人的错,这样的偏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马写给他姐的信上,那些偏激言论存在的日子已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谁更应该为这个负责?学校吗?社会吗?我觉得都不是。他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如有人犯错后说:“我不是故意的”一样,不是故意的也不能犯错。
那四位大学生的家人,有一家不开门接受道歉,也不上诉——看这失望与悲哀有多深!他们已连恨都恨不起来了。谁来为这负责?谁负得起这个责?
我知道马的家人同样痛心,可是,这种痛心里更多的应是悔恨。

呵呵,我胡言乱语,让小楼见笑了。其实说真的,我并不清楚错在哪里,只认为生养马并朝夕相处的马家父母应懂得教育自己的孩子,可是,难道能让不懂教育的父母不生养孩子吗?所以,有时候悲剧无可避免。
15#
发表于 2004-6-22 1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敬畏生命——点一盏烛火为被马加爵杀害的四位大学生送行

敬畏生命、关注生命、珍惜生命,因而生命而美丽。

生命,其实有时不是属于个人的,它是属于你的亲人、朋友及关注着你的人。

爱惜生命就是爱惜自己及爱惜你身边的人。


马加爵现象的确让我们关注更深一层的东西,尤其是学校、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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