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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代看望老人”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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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7-9 2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代看望老人”为哪般?
        据7月8日《云南信息报》报道: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一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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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诗路花语 于 2014-1-2 12:33 编辑 ]
2#
发表于 2013-7-9 23:25 | 只看该作者
真可谓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代这代那的,没想到还有代看望老人的。我真是少见多怪了。只是不知,能不能代表达自己对老人真切的情感!
文章不长,但像短枪,直击现实,有一定现实意义。
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7: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夏冰 于 2013-7-9 23:25 发表
真可谓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代这代那的,没想到还有代看望老人的。我真是少见多怪了。只是不知,能不能代表达自己对老人真切的情感!
文章不长,但像短枪,直击现实,有一定现实意义。
文章当时还没写完,夏版主就来点评,真是一位极其负责、点评及时、精准的版主。欢迎指导,欢迎指导!
4#
发表于 2013-7-10 09: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诗路花语 于 2013-7-10 07:12 发表
文章当时还没写完,夏版主就来点评,真是一位极其负责、点评及时、精准的版主。欢迎指导,欢迎指导!

在线创作啊,不知道是这回事。这样很容易因为停电或者电脑故障损失文稿的。不妨在文档里修改定稿再上发不迟。
5#
发表于 2013-7-10 09:43 | 只看该作者
当本分的事情被作为强制性的事情去做时,味道就变了。
换句话说,立法也是没奈何的事,因为太多的人不尽孝道,任由父母病痛孤寂置之不顾。怎样寻找更为合理人性的做法,值得关注研究。更需要人们从内心里形成孝道为先的自觉,而不是一种流于形式的“回家看看”。那只是表层的做法,不一定能被老人们欢迎接受。
6#
发表于 2013-7-10 11:41 | 只看该作者
有的店家,真是消息灵通行动迅速。
感情的事也可以代替?
7#
发表于 2013-7-10 15:03 | 只看该作者
在有诸多传统美德的社会,要为看望老人立法,想来真是讽刺。
8#
发表于 2013-7-10 15:13 | 只看该作者
在有诸多传统美德的社会,要为看望老人立法,想来真是讽刺。 [/quote]
立法就解决问题了吗?
9#
发表于 2013-7-10 18:02 | 只看该作者
文章观点新颖,主题与时俱进,切中时弊,彰显一种大爱,富有责任心的文字,在人心浮躁的今天,中国式养老问题值得探讨,常回家看看无需立法的观点是对时代的拷问,更是对人心的测试,支持精华,好文。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19: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夏冰 于 2013-7-10 09:35 发表

在线创作啊,不知道是这回事。这样很容易因为停电或者电脑故障损失文稿的。不妨在文档里修改定稿再上发不迟。
习惯于在线创作,这样灵感会瞬间爆发。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19: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3-7-10 11:41 发表
有的店家,真是消息灵通行动迅速。
感情的事也可以代替?

感情的事不可替代,无法复制,更不能让金钱腐蚀。
12#
发表于 2013-7-13 05:36 | 只看该作者
常回家看看,对父母要有感恩之心,顺便给父母买点东西。人老了,图的就是一家人和睦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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