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149|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崇高、伪崇高以及卑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9-1 1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听上去有点荒诞般的严肃。

  忽而记起北岛的诗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一载重习此句,我竟发现了未曾察觉的暗掩于心中的无尽怅然。我说,这句诗我情愿反着念: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可怜的北岛,他几乎用尽了自己的全部热忱和单纯去描绘这个世界。而且他可能会永远在镜花水月中朦胧下去,如果不是现实一棒子将他打过太平洋的话。

  被自己赞美的东西玩弄,这是人生最尴尬的事情。

  北岛的天真在于他还相信“历史”。我想起了波普对“历史”愤怒的指责:“这种残酷的而幼稚的事件几乎从不涉及真正在人类生活领域中发生的事件。那些被遗忘的无数的个人生活,他们的哀乐,他们的苦难与死亡。这些才是历代人类经验的真正内容……而存在的一切历史,大人物和当权者的历史,充其量都不过是一出庸俗的闹剧而已。”波普反映的情况正是我们在面对重大事件的立场上,忽视的更为重大的一部分群体。对于因盲目崇拜而产生的观念标准,或是进而由这种观念标准带动的盲目崇拜,看来看去总觉得好笑。少读三国,眼里容不下一点雾水。诸葛是神,曹操是鬼。当时我就很奇怪为什么郭老要给曹操翻案,凭着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我就理所当然认定曹操乃古今奸雄不二。现在想起来,也不知孟德仁兄到底说过这样的话没有。我为什么会被该死的小说蒙蔽?仅仅因为我那时天真无邪?那时的我又怎么会理解远虑的曹操,多愁的曹操,观沧海的曹操,短歌行的曹操,跌足迎贤屯田纳粮的曹操,天下无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亡的曹操,相信了错乱的评价,虚构的历史的我自然不会理解。

  有许多东西都是看不清的。胡适当年和李大钊,陈独秀的好回国只搞学术不谈政治,结果如何?胡适也曾发自内心地感慨“大钊他们拉去了太多的青年(从政)”,要不是李敖幸好和胡适通信时了解了此内幕,谁又会同情胡适之先生?而他的一篇《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被李大钊等一帮人斥为反动,又有几个中国人知道他的原意?我觉得如果真想去了解谁对谁错,再看历史书都没用,不妨去读读适之先生分三个层次分析“主义”之害的原文。顺便和大钊先生反驳的文章作一比较。因为无论如何,给死人脸上画鬼是很容易,比如未来的孩子也会很容易地说:“曹操——就是那京剧里唱白脸的奸人啊!”
                 
  二
                 
  人们认知于事物总带着鲜明的时代烙印,而冠之以“神圣”的东西又往往存在于并非“神圣”的社会,或者说并非“神圣”的社会尤其喜爱歌颂“神圣”,这并不矛盾,需要注意的是:在对社会进步性的认可之外,应先确认这种局限性。王朔曾有句著名的口号“躲避崇高”,其实这里的“崇高”之前有个“伪”字。我本人对崇高就一直持怀疑态度,譬如“崇高之艺术”,如果你真追求这种艺术,去读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就OK了。因为要产生“崇高之艺术”,奴隶制是不可获缺的,希腊的奴隶们捡拴着链子耕田,伐木,失去人格和自由,而与此同时,追求崇高艺术的市民们就在地中海的阳光沐浴下专心作诗,研究数学。所谓艺术就是这么回事。

  崇高和卑鄙的鸿沟其实是可以铺干的,在某些时代,二者甚至可以调换位置。在这样的时工,希特勒被奉为元首,萨达姆成了“伟大领袖”,在明晃晃的名字底下,人们看不见龌龊的背影,玩弄权术的政客培根,大唱颂歌的“南书房行走”郭沫若,威胁列宁遗孀的“苏联皇帝”斯大林……在铁凝的中篇小说《对面》里,我读到了人性的另一面,我从鸿沟上铺平的路走了过去,原来路这端是给别人看的,那端才是给自己看的。

  余杰说,他的读书心是:面对所有汉语写作的文章,读出每个字每个词的反义词来,这便是真相,使他由感而发的是故宫养心殿的一幅对联“唯以一人治天下,岂为天下奉一人。”为雍正所撰,余杰尖锐的思想使他看清一切,由此看来,天真烂漫并不是件好事,同是搞文学的年轻人,最终北岛抛弃了荣誉选择逃跑,顾城杀死妻子情人然后勒紧了脖子,而余杰却坚强地活着。
                 
  三
                 
  一日读朱健国先生的杂文集《不与水合作》,但见篇篇锋芒毕露,隐喻、曲笔亦入木三分,我深受触动,不由数次拍案叫绝。在《二十世纪中国杂文真相》里,朱健国提到了老一辈杂文家吴有恒先生在八十年代的一篇奇文。这篇题为《东方红这个歌》的杂文起句便说:“《东方红》这个歌,现在人们不大唱它了。《国际歌》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这个歌却说有大救星。一个唱无神论,一个唱有神论,互相矛盾,唱了几十年……”如此犀利的目光和丰富的思想力度,何等之精辟!我早就发觉,在我们身处的社会里有太多像这样近似荒诞的矛盾,引用朱先生的话叫“伪现代化”,或说“伪崇高”,对此许多人应有更深刻的体会。

  “历史总是一再残酷地嘲弄了这些好心的士子,这些新皇帝竟都是‘一阔脸就变’,少则几天,多则几年,便把昔日的礼贤下士之风、平等民主之诺丢到九霄云外,露出把‘清流’统统投入‘浊流’的青面獠牙。”又何止于此呢?一部二十五史完全可以看出,没有哪一个执政者会民贵君轻,打下江山之前的慷慨陈词不过是笼络人心的蜜糖,以及遮丑避短的皇帝的新衣,他们会口口声声为民请命,但他们却不会原谅那个说皇帝没穿衣服的多嘴的孩子。

  民主民主,就是说你是民,我是主。———柏杨的原话。
                 
  四
                 
  七十年前有狂人鲁迅,七十年后有狂人李敖。

  “50年来和500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大概除了李敖全中国找不出第二个人敢如此自夸。李敖是台岛的斗士,是国民党的顽童,是战士,是善霸,是文化基督山,是社会罗宾汉,是坦白的思想家、挖黑的历史家、黑白分明的大作家兼大坐牢家(坐了十四年牢,不给其笔墨,此君坐牢期间凭空打出一份《北京法源寺》的腹稿,获诺贝尔奖提名)。同样,他也是对崇高,伪崇高,卑鄙批判最深刻戳下去一针见的血最多的人。他的道德文章为海峡两岸乃至国内所钦敬也是事实,二十七岁便甩出七十二岁老者也赶不上的一篇《老年人与棒子》。过去五十年,他没离开台湾一步;过去五十年,他高视阔步;过去五十年,他令人望而却步;过去五十年,他笑五十步,也笑百步。

  之所以讲李敖,实在是因为大陆无人可讲。大陆至今文坛上除了鲁迅就没有第二个思想巨人,处在和平社会的今天,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李敖和鲁迅的相同点在于:一、国民党都磨不平他们;二、都很聪明也很“阴”。在《中国式好人》一文他写道:“按‘中国式好人’的标准,常常不出来好人而出伪君子,出来坏人和乡愿(注:乡巴佬)。因为,事实上,真正的人往往是不合乎道统标准的(像李贽),不合乎愚忠标准的(像晏子),不合乎孝子标准的(像匡章),不合乎大臣标准的(像陶潜),不合乎美女标准的(像文天祥)。李贽特立独行,七十多岁,在牢里自杀殉道,谁比得了这个坏人,晏子不死君难,临大节而不可夺,谁比得了这个坏人?匡章全国说他不孝,孟子说他是天下人贤,谁比得了这个坏人?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看不起做官的,不肯做坏政府下的公务员,谁比得了这个坏人?文天祥生活奢侈,又好美女,生死关头,从容就义,谁比得这个坏人?”

  在《大人格与小人格》里,李敖写道:“小人格标准是‘匹夫匹妇层面’,是随波逐流的,依附权威的,‘庸德之行,庸言之谨’的,在这种标准的泛滥下,胸怀‘大人格’标准的英雄豪杰,都会长期遭到舆论、谣言、群众、世俗的打击。所以,‘父子责善’的贤人匡章,全国说他不孝;‘弟死不葬’的志士张良,社会说他不仁;周公旦被诬不利孺子,直不就被诬与嫂通奸;马援被诬贪污,哀崇焕被诬反叛;张自忠被骂汉奸,蒙羞五六载;岳飞不得昭雪,沉冤二十年……多少大丈夫,在‘小人格’标准下,都变成了‘人格’有问题的下三烂……”

  这便是李敖,硬生生地把你逼死。好个李敖!过去五十年,他江东独步;过去五十年,他毫不让步;过去五十年,他进步又进步;过去五十年,他把你开封,开封,让你重新起步。
                 
  五
                 
  从崇高到伪崇高,再到卑鄙,这个话题不算轻松。随着文章往下延伸,牵涉到社会各方面问题越来越多,方寸之内已很难形于文字了。我忽而由物理学的折射想到,卑鄙不过是崇高倒映在水中的像,而伪崇高亦不过是其折射出的影像而已。据说八十年代北大校园里随手扔个馒头也能砸死个诗人,于是让原本高高在上的诗学大跌身价。仅如此倒也罢了,要命的是广大诗人们普遍认为这是讽刺食堂的馒头太硬,如果换成包子就砸不死了。那么,看来这种光学效应在校园内也是很难避免的。

  那么,且为一说。
2#
发表于 2004-9-1 14:46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9-1 15:1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zhaoligang 发表
哦,惨了,不是首发


可能涉及抄袭!
所以过来查证!
请楼主合作。
4#
发表于 2004-9-1 1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过来解释!



丁,是你弄错了吧?此文作者在中财可是屡获稿酬的!而且他里面不是《崇高、伪崇高以及卑鄙 》转载吗?为什么外面标题又是原创?

丁希望是你误解弄错了!
5#
发表于 2004-9-1 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回复: 楼主过来解释!

最初由 简然 发表
丁,是你弄错了吧?此文作者在中财可是屡获稿酬的!而且他里面不是《崇高、伪崇高?..


是他刚才修改了!
6#
发表于 2004-9-1 16:41 | 只看该作者
是我们学校同学高二时候的作品……

寒~~~
7#
发表于 2004-9-1 17:16 | 只看该作者
受到启发,想看看史书
8#
发表于 2004-9-2 09:11 | 只看该作者
请剑啸红尘在两天内对此事做出解释,否则论坛将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9#
发表于 2004-9-2 10:48 | 只看该作者
此帖置顶一天,请楼主尽快作出解释,谢谢!
10#
发表于 2004-9-2 1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是吗?

最初由 zhaoligang 发表
----------
是真的就太寒冷了。
刑斑竹可要拿出证据来啊,否则可......


只是让他做出解释.
我的证据已经拿出来了!
11#
发表于 2004-9-2 12:33 | 只看该作者

原作者给我的短信!

真是可笑,我不知道谁会抄袭我。我的文章早在两年前就在新浪的灯下文字里发表过。现在的原本在好多论坛里都有,网名为“苍紫”,或者“御风柳舞”。
以下是我在红袖添香里的文字连接http://www.21red.net/view/view.asp?id=399781
12#
发表于 2004-9-2 22:49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原创的还是转载的,这样的文字潇湘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13#
发表于 2004-9-2 23:07 | 只看该作者
剑啸红尘,请你见到帖子,尽快作出解释!
14#
 楼主| 发表于 2004-9-3 11:3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觉得写得非常好,本想贴出来,和大家共享,也没想过算入原创计酬作品,但是,因为平时都是写好了文章,直接发上去,习惯性地当作原创作品发上去了。发上去之后一点都没发觉,是后来发现后面的回帖才知道自己的错误,我百口莫辩。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很难过。在中财已经很长时间了,论坛的规矩也知道,也很热爱这个论坛。因此,对于这件事情,我很抱歉,也真诚地向斑竹和各位新老会员道歉。
15#
发表于 2004-9-3 12:0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剑啸红尘 发表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觉得写得非常好,本想贴出来,和大家共享,也没想过算入原创计酬作品,但是,因为平时都是写好了文章,直接发上去,习惯性地当作原创作品发上去了。发上去之后一点都没发觉,是后来发现...


1,我让你解释,你上次来,一句话没说就把原创声明给撤了:想让我背黑锅还是别的意思?这几天不说话为何就找这样一个拙劣的借口!首先怀疑你解释的诚意.

2,庄丁余的例子你应该知道,这种错误有前车之鉴,不会出现一而再的情况(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因为那时你在论坛,而且了解情况):所以其次怀疑你解释的真实性.

3,希望能得到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江天不再欢迎一个人格虚伪的文抄公!

刑天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3 00:40 , Processed in 0.04911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